关于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8:22:45 92 人看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现公布《201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并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2013年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48种货物,分别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和出口许可证管理。

(一)实行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小麦、玉米、大米、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棉花、锯材、活牛(对港澳)、活猪(对港澳)、活鸡(对港澳)、煤炭、原油、成品油、稀土、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锡及锡制品、白银、铟及铟制品、钼、磷矿石。

(二)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货物是:蔺草及蔺草制品、滑石块(粉)、镁砂、甘草及甘草制品。

(三)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是:活牛(对港澳以外市场)、活猪(对港澳以外市场)、活鸡(对港澳以外市场)、冰鲜牛肉、冻牛肉、冰鲜猪肉、冻猪肉、冰鲜鸡肉、冻鸡肉、消耗臭氧层物质、石蜡、部分金属及制品、铂金(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天然砂(含标准砂)、钼制品、柠檬酸、维生素C、青霉素工业盐、硫酸二钠、焦炭、碳化硅、矾土、氟石。

二、对港澳出口的活牛、活猪、活鸡实行全球许可证下的国别(地区)配额许可证管理;对港、澳、台出口天然砂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对标准砂实行全球出口许可证管理。

三、对玉米、大米、煤炭、原油、成品油、棉花、锑及锑制品、钨及钨制品、白银实行国营贸易管理。

四、实行出口配额招标的货物,无论何种贸易方式,各授权发证机构均凭商务部下发的中标企业名单及其中标数量和招标办公室出具的《申领配额招标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签发出口许可证。

五、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下列货物,按以下规定办理:

(一)除本条第(二)、(三)、(四)、(五)款规定的以外,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属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货物,发证机构凭出口配额、《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及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核发出口许可证。

(二)进口用于生产铂金的原料加工复出口铂金(铂或白金),发证机构凭经营企业注册地商务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核发出口许可证。

(三)进口原油加工复出口石蜡,进口含白银货物(银粉、未锻造银等及银的半制成品除外)加工复出口白银,发证机构凭经营企业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核发出口许可证。其中,白银《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凭商务部批件核发,发证机构加验商务部批件。

(四)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甘草及甘草制品,发证机构凭经营企业注册地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申领加工贸易货物出口许可证证明书》、海关加工贸易进口报关单和出口合同(正本复印件)核发出口许可证。

(五)进口原油加工复出口成品油,免领成品油出口许可证。关于加工贸易项下润滑油(脂)、润滑油基础油出口,按2008年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第30号公告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本条第(一)、(二)、(三)、(四)款所述出口许可证的有效期,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核发,但不得超过当年12月31日。如《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超过当年12月31日,经营者应在原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发证机构换发新一年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系统中对原证进行注销,扣除已使用的数量后,按《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核定的出口期限重新签发新一年度出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原证证号。

六、根据国务院《关于边境贸易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1996]2号)精神,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凡出口配额招标的货物、消耗臭氧层物质、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仍按现行有关规定,在商务部授权的发证机构办理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中属出口配额许可证管理的,由商务部授权的省(自治区)商务主管部门根据商务部下达的边境小额贸易出口配额签发出口许可证。边境小额贸易企业出口除本条所述以外的其余列入《2013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的货物,一律免领出口许可证。

七、为保证进出口许可证联网核销的实施,对不实行一批一证管理的货物,发证机构在签发出口许可证时必须在许可证备注栏内填注非一批一证。

实行非一批一证管理的货物为:

(一)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

(二)加工贸易方式出口货物;

(三)补偿贸易项下出口货物;

(四)小麦、玉米、大米、小麦粉、玉米粉、大米粉、活牛、活猪、活鸡、牛肉、猪肉、鸡肉、原油、成品油、煤炭、汽车(包括成套散件)及其底盘、摩托车(含全地形车)及其发动机和车架。

非一批一证的出口许可证,可在同一口岸多次报关,但不得超过12次。12次报关后,出口许可证即使尚存余额,海关也停止接受报关。

八、消耗臭氧层物质的货样广告品须凭出口许可证出口。

九、企业以一般贸易、加工贸易、边境贸易和捐赠贸易方式出口汽车产品须申领出口许可证;企业以工程承包方式出口汽车产品应申领出口许可证,但不受出口资质管理限制。

十、企业出口在附件中带有▲标注的货物(焦炭、矾土、碳化硅、氟石、锰),凭出口合同申领出口许可证,无需提供批准文件。

十一、我国政府在对外援助项下提供的本目录产品不纳入配额和许可证管理。

本目录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2年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2012年12月31日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程承包相关文章
  • 关于许可证的管理
    (一)《保险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有效期3年,保险公估机构应在有效期届满6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申请换发。保险公估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2.许可证原件;3.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4.申请上月末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5.前3年内本机构遵守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说明;6.前3年内本机构接受保险监管、工商、税务等部门监督检查情况的说明及有关附件;7.前3年本机构接受保险行业组织监督情况的说明。(二)《经营保险中介业务许可证》有效期3年,保险公估分支机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中国保监会派出机构申请换发。保险公估分支机构申请换发许可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申请报告;2.总公司关于同意分支机构换证的证明文件;3.加盖总公司印章的总公司法人许可证复印件;4.许可证原件;5.前3年内分支机构遵守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说明;6.前3年内分支机构接受保险监管、工
    2023-02-20
    128人看过
  • 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3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已于2005年12月8日经署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2月1日起施行。署长牟新生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查验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查验,依法核实进出口货物的状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进出口货物查验(以下简称查验),是指海关为确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向海关申报的内容是否与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相符,或者为确定商品的归类、价格、原产地等,依法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核查的执法行为。第三条查验应当由2名以上海关查验人员共同实施。查验人员实施查验时,应当着海关制式服装。第四条查验应当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因货物易受温度、静电、粉尘等自然因素影响,不宜在海关监管区内实施查验,或者
    2023-06-05
    122人看过
  • 货物进出口管理制度
    外商投资企业
    1.进口许可证和进口配额(1)进口许可证中国仅对极小部分商品进口实行进口许可证制度,并在逐步减小使用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范围。进口许可证根据申请由相关对外贸管理机关分级颁发。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作为投资而进口的设备和物料,如属于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凭批准的该企业的进口设备和物料清单,领取进口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为生产出口产品所需进口(包括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的)的机械设备、生产用车辆、原材料、燃料等,免领进口许可证。但如上述物资转为内销,则应补办进口许可证手续。(2)进口配额进口配额与进口许可证是互相配合的。中国仅对小部分商品进行进口配额管理,申请一般商品进口额,应向当地的一般商品配额管理机构申请,如果在商品配额有效期内没有申领进口许可证,则进口配额作废。2.出口许可证和出口配额中国对部分出口商品也实行出口许可证和配额制度。来料加工,来件装配复出口免领出口许可证。进料加工出口商品,
    2023-04-24
    469人看过
  • 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全文)
    商务部、海关总署令2004年第26号《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已由商务部第17次部务会议于2004年12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部长:薄熙来署长:牟新生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对部分货物的进口实行有效监测,规范货物自动进口许可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从事货物进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或者其他单位,将属于《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内的商品,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适用本办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根据监测货物进口情况的需要,对部分进口货物实行自动许可管理,并至少在实施前21天公布其目录。现行的《自动进口许可管理货物目录》附后(见附件一)。第四条实行自动进口许可管理的货物目录,包括具体货物名称、海关商品编码,由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确定和调
    2023-04-29
    97人看过
  • 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管理规范
    为统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报要求,保证报关单数据质量,根据《海关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范。本规范在一般情况下采用“报关单”或“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的提法,需要分别说明不同要求时,则分别采用以下用语:1、报关单录入凭单:指申报单位按海关规定的格式填写的凭单,用作报关单预录入的依据(可将现行报关单放大后使用)。2、预录入报关单:指预录入公司录入、打印,并联网将录入数据传送到海关,由申报单位向海关申报的报关单。3、EDI报关单:指申报单位采用EDI方式向海关申报的电子报文形式的报关单及事后打印、补交备核的书面报关单。4、报关单证明联:指海关在核实货物实际入、出境后按报关单格式提供的证明,用作企业向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办结有关手续的证明文件。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各栏目的填制规范如下:一、预录入编号指申报单位或预录入单位对该单位填制录入的报关单的编号,用于该单位与海关之间引用其申报后尚未批准放行的
    2023-06-05
    381人看过
  • 关于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签发
    现场通关口岸或区域性海关的核验关员根据通关管理中心的审结提示,核实办理书面报关单证的有关手续,且对每一份进出口单证和原始随附单证进行审核。对重点、疑难商品可提出并在系统设定查验需求,转查验环节处理。1、企业递交书面单证报关企业在收到审单处电子审核完毕的回执后,及时打印书面报关单,进口需打印二份(加工贸易一式三份),出口需打印三份(加工贸易一式四份),并随附发票、装箱单、合同、海运提单(场站收据)及所需各类许可证件等单证,向现场海关接单窗口办理手续。2、通关顺序接单海关接受报关企业递交的书面报关单证。经审核对非应税和查验(化验)的正常报关单,即刻流转到海关放行环节。A.查验查验是指海关在接受报关单位的申报并以已经审核的申报单证为依据,通过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实际的核查,以确定其报关单证申报的内容是否与实际进出口的货物相符的一种监管方式。海关查验货物,一般在海关监管区内的进出口口岸码头、车站、机场
    2023-04-24
    487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承包是指企业(承包商)通过投标等方式承接各类建筑工程的施工任务,并承担工程施工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责任和风险的一种承包方式。 在建筑工程领域,工程承包是一种常见的业务模式,包括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等多个层次。 工程承包企业需要... 更多>

    #工程承包
    相关咨询
    •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10
      超配额,无配额和越权越级发放的许可证无效。对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所涉出口许可证,一经查实,商务部予以吊销处理。对海关在实际监管或者案件处理过程中发现的涉及上述许可证的问题,发证部门应当给予明确回复。
    • 货物进口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9-09
      出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经营者应当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延期申请,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计算机管理系统中注销原证后,重新签发出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延期使用和原证证号。出口许可证因故在有效期内未使用完,经营者应当在出口许可证有效期内向原发证机构提出未使用部分的延期申请,发证机构收回原证,在发证系统中对原证进行核销,扣除已使用的数量后,重新签发出口许可证,并在备注栏中注明
    •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是啥?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9-28
      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经营资格的企业为履行国(境)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项目合同出口的设备(含成套设备)、材料、施工器械及人员自用的生活物资属于出口许可证管理的货物,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签发出口许可证。
    •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3条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21
      商务部是全国出口许可证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及规章制度,监督、检查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处罚违规行为。商务部会同海关总署制定、调整和发布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商务部负责制定、调整和发布年度《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分级发证目录》。《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和《出口许可证管理分级发证目录》由商务部以公告形式发布。
    • 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第9条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28
      经营者申领出口许可证时,应当向发证机构提交有关出口货物配额或者其他有关批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