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拓展: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以下所得财产: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员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公证的效力:
1、任何法律行为和有法律意义的文书、事实经过公证证明,国家证明它的真实性、合法性,即产生法律上的证据效力。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如果在收集、调查证据时涉及某项文书,而这项文书也经公证证明,即应确认其效力,可以直接采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公证证明的除外。
2、依照法律必须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则公证证明就成为这些法律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法律对于不同的法律行为有不同的形式要求,包括口头、书面及公证证明,取决于该法律行为所产生(或变更、消灭)的法律关系的重要性、复杂性和它对于第三者的作用。虽未为法律规定而当事人自行协议公证证明作为双方法律行为必要的形式条件之一的,这一法律行为也必须公证证明方能成立。
3、债权文书,如债权人和债务人对权利义务关系没有争议、并经公证证明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当债务人拒不履行时,债权人可以直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需要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作出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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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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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把财产赠与他人的赠与行为的效力是怎样的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14夫妻一方把财产赠与他人的,如果赠与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赠与后配偶知道了赠与行为并同意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有效;如果配偶知道后不同意赠与的,则赠与行为无效。 如果赠与的是赠与方的个人财产的,则只要赠与的是其合法财产,并且赠与是其自愿的,则赠与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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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赠与的效力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12父母赠与的财产,在转移或登记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不可以撤销。有撤销赠与的事由的,父母应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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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父母赠与财产的效力是多少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23婚前父母赠与财产只要是父母自愿赠与的,且赠与的是父母的合法财产,则赠与就是有效的。婚前父母赠与的财产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离婚的该财产不参与分割。注意如果是赠与房产的,应当交付使用实际占有,并且办理了房屋过户登记方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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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的赠与与夫妻财产的产权一样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4夫妻赠与和夫妻财产约定是不一样的。 1、夫妻赠与是指夫妻中的任意一方,接受赠与的财产,或者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赠与对方; 2、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对婚后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管理、使用、收益、处分进行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第一、第二款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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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赠与了房子给妻子,赠与夫妻一方的房产是共同财产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6要看赠与协议是如何写的,如果明确写明只是赠与一方的则不属于夫妻共有。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