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公司派生诉讼制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1 10:15:53 342 人看过

一、引子

公司的目标是追求股东利润的最大化。当股东由于众多的人数而无法自己管理公司时,把管理公司的权力委托给有具专门管理知识的代理人(董事和经理人员)是有助效益增长的行为。然而,如果代理人是理性的话,他们的决定就不一定是最有利于公司的。这样,作为公司剩余资产所有者的委托人-股东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害。如何解决因代理人和委托人利益不一致而造成公司损失的问题成了金融经济学者、现代公司法学者和政策制定者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里,减少上述利益冲突的机制有市场、合同和法律。具体而言,股东的表决机制,资本市场,争夺公司控制权的市场,产品市场,经理市场,报酬制度,独立董事机制,以及董事义务的规定起了很大的作用。1公司派生诉讼制度是股东通过司法制度约束董事履行他们对公司义务的一种方法。这种非公共的法律执行(privateenforcement)方法是成熟的市场经济里不可缺少的降低公司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利益冲突的机制之一。这种起源于英国衡平法的公司派生诉讼制度在美国得到了更充分的发展和完善。加拿大,澳大利亚,日本和我国的香港都采用了公司派生诉讼制度。本文第二节将介绍公司派生诉讼制度的概念,历史和现状。具体地说,该节主要讨论公司派生诉讼制度在英国的起源和现状。然后将详细讨论公司派生诉讼制度在美国的发展和完善。第三节论述在当前的现实经济条件下,中国应当如何建立适合自己国情的公司派生诉讼制度。无可置疑,作为保护公司小股东机制之一的公司派生诉讼制度将为我国资本市场的建立和完善起到应有的作用。

二、外国公司派生诉讼制度

(一)英国的公司派生诉讼制度

股东和公司是不同的法律实体。尽管股东因投资于公司而获得一定的权利,如参与管理权,享受公司终止时的剩余资产分配权,查看股东名册权和获得有关公司信息权等,然而股东并不直接拥有公司的资产。公司独立于股东的法律实体概念很早就为普通法所承认。后来英国上议院的判例确认了这一原则。2既然股东和公司是不同的法律实体,那么当董事因违反自己对公司的义务而给公司造成损害时,小股东有权起诉这些董事吗?

英国早期的判例法-福斯诉哈包托一案3认为,如果董事因违反董事义务给公司造成直接损害而对股东只造成间接损害时,有权决定起诉董事的是公司。而公司是否决定起诉这些董事则可由股东大会通过表决机制确定。在按股表决的资本主义公司民主机制中,是否起诉必须由拥有多数股份的股东决定。在该案中,两个股东指控董事把他们自己的财产以昂贵的价格出售给公司。显然这样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该案的两个股东在提议由股东大会讨论是否起诉董事之前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法院认为,他们没有资格起诉董事。这一判例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法院对公司内部事务不干预的态度。

在早期的英国公司判例法下,由于公司有权得到董事不受利益冲突影响的意见,董事是不能要求董事会批准他们有个人利害关系的合同的。4自然地,所有董事有利害关系的合同必须由股东大会决定。由于股东人数众多会产生集体行为问题及决策效益的下降,所以成文法对普通法作出了修改。现在几乎所有的普通法国家都允许在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向董事会披露自己的利益及不参与表决的情况下由董事会审批这样的交易。董事会既不需要将这样的交易告知股东也无必要让股东来批准这样的交易。5逐渐地,除公司章程中将少数重大的公司决策权留给股东外,管理公司的权力属于董事会。6显然,管理公司的权限也会包括以公司的名义进行诉讼。当然董事会权力的扩大并不限制董事自愿地将他们有利益冲突的交易递交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权力的增大可能产生董事和股东利益不一致的结果。灵活的判例法对这一现象提供了一些解决和救济的办法。这些办法后来被詹金斯法官作为福斯诉哈包托原则的例外总结在爱德华兹诉哈利厄尔一案中。7这些例外是:

(1)超越公司权限的行为:当行为超越公司权限时,公司无权事后追认这样的行为。这样,福斯的原则自然不适用。在这种情况下,小股东有权向负责的董事提起诉讼。

(2)损害个人权利行为:当股东的个人权利受到侵害时,福斯原则也不适用。由于公司法及作为股东间及股东与公司间合同的公司章程规定了股东的某些权利,因此当股东的个人权利受损时,他们显然有权以个人名义向公司或董事股东起诉。

(3)特别多数:当某些公司决定需要特别多数的股东批准时,如果公司只将决议以简单多数通过而违反公司章程时,那么股东可以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

(4)对小股东的欺诈:当董事的行为构成对小股东的欺诈而他们又控制着公司时,福斯原则也不适用。这时小股东被允许代表自己和其它处境相同的股东提起小股东诉讼。

可以看出,只有在第四种情况下董事的行为构成对小股东欺诈时,个别股东提起的诉讼才是派生诉讼。派生诉讼是个别股东向违反董事义务而又控制着公司的董事提起的代表自己和其它遭受相同间接损害的股东的以公司为求偿人的诉讼制度。公司由于在董事或大股东的控制下不愿向实施了错误行为的董事起诉而以被告的名义加入诉讼。尽管派生诉讼自1887年以后就获得了许可,8但是派生诉讼的概念则仅是在1975年被法院接受的。9

要进入派生诉讼的审理阶段,提起诉讼的股东必须提供能初步证明被告实施了欺诈小股东的行为和他们控制着公司。派生诉讼中的欺诈概念比普通法上10的概念要广得多。它包括衡平意义上的欺诈及滥用权力。11如果董事从违反对公司义务的行为中获益而该行为同时损害了公司的利益,那么这样的行为也构成对小股东的欺诈。12不诚实和不公正的违反董事义务的行为也会构成对小股东的欺诈。13仅仅是过失行为并不构成对小股东的欺诈。14但是当该过失行为使过失者在公司受损的情况下获得了益处时,这样的过失行为会被认为是对小股东的欺诈。控制公司不仅包括拥有绝对多数表决权的股份而控制公司,而且也包括因影响其他股东而得到的表决权加上相关董事或股东本身拥有的表决权而控制公司。在派生诉讼制度中,控制是对小股东欺诈的组成部分。15问题的关键总是是否由于控制董事对董事会的影响或直接和间接通过投票代理机制的影响而使得股东大会对诉讼的表决变得徒劳无用。按照维那劳特法官的观点,违反董事义务而又通过或威胁通过操纵以便使公司阻止派生诉讼的行为将构成欺诈。也就是说,控制和欺诈是不可分割的派生诉讼的前提。16按这一标准,法院在决定是否实行对派生诉讼的全面审理时应该考虑如下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公司派生诉讼相关文章
  • 我国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发展及现状
    我国在新公司法颁布之前没有股东派生诉讼制度的明确规定。1993年的公司法在股东诉讼权利方面的规定仅限于一些框架性的条款:其62条明确了董事等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而对公司造成损害时应对公司承担的赔偿责任,但是却未对公司不能或怠于通过诉讼追究董事的责任时由谁来代表公司提起诉讼加以明确。其111条的规定也仅仅只是对于股东直接诉讼的规定,并未能涉及到股东代表诉讼的情况。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证监会、国家经贸委却在这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最高人民法院在1994年发布的《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对外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控制合营企业的外方与卖方有利害关系,国营企业的中方应以谁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起诉问题的复函》中提出:控制公司的股东与合同对方存在利害关系,合同对方违约,而公司不行使诉权,股东得行使本属于公司的诉权。这是我国第一次有股东派生诉讼的规定。中国证监会于1997年底颁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也为股东代表诉讼制
    2023-04-26
    471人看过
  • 中国应确立相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劳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作为动态的纠纷排解机制,对促进劳动权利义务的实现和劳动关系的顺畅和谐、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均发挥着重要的制度机能。中国现行的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确立于20世纪90年代,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为立法基础,以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1]为补充。该制度对于缓解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劳资矛盾,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随着中国劳动关系的日益多元化、复杂化,现行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弊端日益显现出来,改革现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的理论和实践呼声日益高涨。按照国家劳动立法规划,中国已启动了《劳动争议处理法》的立法程序。我国将要出台的《劳动争议处理法》应对劳动诉讼作出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安排至关重要,也是制度选择之难点。我们认为,中国应该确立起相对独立的劳动诉讼制度,以消解现行“先裁后审、仲裁前置”制度的弊端,充分发挥
    2023-06-14
    418人看过
  • 中国已建立统一的公务员工资制度
    记者从日前从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中国已建立了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记者从15日从全国人事厅局长会议上了解到,作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取得的重要成果,中国已建立了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人事部部长尹蔚民表示,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全国各级人事部门共同努力,深入调研,周密论证,精心组织,确保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的顺利出台和平稳实施。据介绍,这次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主要成果还有:确定了符合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要求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制定了符合各自特点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港澳地区内派人员和驻外非外交人员工资制度,完善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标准,配合有关部门清理规范了政策外津贴补贴,进一步严肃了工资纪律,为建立公平合理的
    2023-06-10
    59人看过
  • 中国刑事诉讼制度科学构建论纲
    摘要因应我国改革开放的三十年进程,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与进步,有必要对其进行全面审视与系统梳理,探寻出推动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科学化构建的重要理论。端正刑事诉讼目的,确立人权保障意识;弘扬程序法治理念,健全程序制裁机制;遵循诉讼运行规律,理顺控诉审判关系;发展诉讼主体理念,完善刑事诉讼构造;引入谦抑比例原则,规制权力行使;贯彻宽严相济政策,探索新型诉讼程序是实现我国刑事诉讼制度构建科学化的基本路径。关键词刑事诉讼制度;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主体;诉讼制度构建写作年份2009年正文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这一标志着我国政治生活进入到一个崭新时代的重大历史事件,也为我国法学研究的复兴和发展创造了难得的机遇和广阔的空间。从1978年至2008年这30年间,作为我国法学研究重要组成部分的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不仅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与发展,而且也为促进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完善做出了
    2023-06-11
    336人看过
  • 国家建立什么制度国家生物安全
    国家建立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制度。国家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应当根据风险监测的数据、资料等信息,定期组织开展生物安全风险调查评估。一、国家安全体系包括文化安全吗包括,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二、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制度1、为了消除鼠、蚊、蝇、蟑螂(以下简称四害)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制度。2、病媒生物防制应当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集中统一除“四害”与日常除“四害”相结合,治理环境消除“四害”孳生条件与直接消杀“四害”相结合的原则。3、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定期开展环境卫生大扫除,消除卫生死角,杜绝“四害”孳生地。4、病媒生物防制实行责任制,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掌握除“四害”有关知识和技能,采取科学
    2023-03-19
    82人看过
  • 如何在派生诉讼和解程序中设立司法审查制度
    对于原告股东能否就公司的权利与被告和解,理论界有四种观点:即肯定说、否定说、限制肯定说和修正限制肯定说。目前通说的观点是修正限制肯定说。修正限制肯定说认为必须要经过法院审查和解协议是否对其他股东的利益有所损害,然后由法院决定是否允许和解。在这方面,美国法最具有典型性。美国《模范公司法》规定在派生诉讼中,未经法院批准并按其指定的方式将意定的和解或撤诉方案通知其他股东,并举行专门的听证程序,由具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陈述意见,原告股东不得撤诉或与被告达成和解。此外,美国允许法院在特定条件下根据公司董事会、委员会或者股东大会的请求,驳回派生诉讼。可见,美国对派生诉讼的和解审查是相当严格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调解若干规定》)第12条规定调解协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确认:(1)侵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2)侵害案外人利益的;(3)违背当事人真
    2023-06-22
    484人看过
  • 公证制度在我国司法制度中的地位
    一、什么是公证制度公证是国家为保证法律的正确实施,稳定社会经济民事流转秩序,预防纠纷,减少诉讼,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而设立的一项预防性的司法证明制度,是中国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作为一项非诉讼手段,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有着无可替代的作用。然而,现实生活中,公证的社会认知度较低,有些人甚至对公证产生错误的认识,使公证的职能不能充分发挥。为使公证得到健康发展,有人提出在中国公证立法中应确立法定公证的规定。围绕此问题,学界和公证实务界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学界多从市场经济本身的需要阐述,公证服务应当是自愿的;公证实务界的同志多从发挥公证的职能上论证,确立法定公证的必要性。笔者拟从法定公证的涵义、中国立法中是否应确立法定公证制度、以及如何确立法定公证制度等问题略抒己见,以期抛砖引玉,共同研究、探讨此问题。二、公证制度在我国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公证制度在我国司法制度中的地位和作用主要
    2023-06-02
    261人看过
  • 我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日益发展,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型侵权诉讼,它侵犯的不仅仅是个人的切身利益,更重要的是侵犯了社会的公众利益,而目前相关的法律法规又不能对这些侵犯社会公众利益的侵权行为给予相应的制裁,这就使得公共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缺失,对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生态资源的行为基本上是采取行政手段予以制裁。而传统的行政制裁又由于其本身的局限性和处罚的软弱性,而使得其惩罚效果不尽人意。因此,突破传统的诉讼法体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的研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完善的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才能为维护环境公益提供强有力的程序保障。一、环境公益诉讼概述公益诉讼制度起源于罗马时期,现代意义的公益诉讼是以诉讼标的为基准命名的一种诉讼形式。公益诉讼是指特定的国家机关和相关的社会团体、组织、公民个人,根据法律,对违反法律,侵犯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救济。而环
    2023-06-06
    364人看过
  •  双重国籍制度是否适用于中国公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不允许持有双重国籍。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明确表示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一般来说,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一旦选择了外国国籍,是不能再具有中国国籍的。根据我国法律,中国公民不允许持有双重国籍。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明确表示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一般来说,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一旦选择了外国国籍,是不能再具有中国国籍的。 外 国 国 籍 如 何 影 响 中 国 公 民 的 国 籍 认 同 ?近年来,随着全球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外国国籍的人来到中国发展。在这种情况下,中国公民的国籍认同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根据《国籍法》的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
    2023-09-03
    230人看过
  • 什么样的养老制度才适合中国?
    核心提示:社保缺口逼出柔性退休前段时间,有关部门放出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的风声,引起热议。显然,养老金收小于支会持续下去,这意味着全国养老保险收支出现赤字将不是很遥远的一件事情。参保时间不长账户资金不多现代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始于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时期的美国,至今不过80年的历史,在中国,城镇职工养老纳入社保更是不到20年的历史。社保缺口逼出柔性退休前段时间,有关部门放出延长法定退休年龄的风声,引起热议。风波尤未平息,上海已经决定首吃螃蟹,在全市企业职工当中柔性退休。所谓柔性退休,简单说,就是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仍然就业的企业职工,在超期服役期间没有资格领取养老金。柔性退休政策的本质还是希望减少领养老金人口的数量,从而减少社保基金收支压力。上海是中国少有的几个养老保险基金当年收支就出现缺口的地区,2009年,上海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618.73亿元,支出710.59亿元,当年基金收支相抵后缺
    2023-04-23
    239人看过
  • 中国宪法监督制度建立之回眸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法治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在一国的法律体系中居于最高的法律地位和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中国现行的1982年宪法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宪法,同时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制定得最好的一部宪法。为了保证宪法的顺利贯彻实施,必须对其实行有效的监督,宪法监督制度的建立成为必需。(一)1954年宪法的规定1954年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解释法律,撤销国务院的同宪法、法律和法令相抵触的决议和命令。虽然1954年宪法没有明确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但规定其拥有法律解释权,此处解释法律应理解为立法解释。当时的立法解释制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宪法监督的作用。因此,从宪法规定的精神和内容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均行使宪法监督权。可以说1954年宪法确立了以立法解释为表现形式的宪法监督制度,但是该部宪法并没有明确规定宪法监督制度,未形成完善的宪法监督
    2023-04-24
    454人看过
  • 我国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的可行性
    在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既有坚实的法学理论支持,同时也是社会实践发展的迫切需求,以及国际诉讼制度发展的必然趋势。1、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法律依据。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具有一定的理论依据。无救济即无权利,是法治主义的最高信条之一。这一理论要求对所有合法权利,都应预设、提供充分和合理的救济,而不论这种权利是属于个人性质、集体性质、还是国家性质的利益。同时,我们应当正视一个现实:行政活动,不可避免地会侵害公共利益。当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人如行政机关侵害公共利益时,为了有效维护公共利益,必须赋予与行政行为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另一个公益代表人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以追诉和矫正违法行政活动,从而维护公共利益。我国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也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我国现行的多种法律法规中有关于公共利益的规定,如《宪法》第十条、《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法》的立法目的之一是为了维护
    2023-06-06
    192人看过
  • 尹蔚民: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基本建立
    今年是公务员法颁布5周年,也是我国推行公务员制度的第17年。中组部副部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长、国家公务员局局长尹蔚民在5日举行的全国行政机关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上表示,经过十几年的努力,中国特色公务员制度已基本建立。1993年,国务院公布《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我国开始建立公务员制度;2005年,公务员法颁布并于2006年开始施行;2008年,国家公务员局正式组建。尹蔚民说,国家公务员局的成立以及地方各级公务员管理机构的陆续组建,进一步整合强化了公务员管理职能,健全了工作机制,充实了工作力量,为进一步做好公务员管理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尹蔚民同时强调,随着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到了攻坚阶段,面临一些新的挑战,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包括公务员管理法规体系还不健全;公务员管理中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重点难点问题还有待解决;公务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和能力建设亟待进一步加强;公务
    2023-06-06
    496人看过
  • 小议公司行政诉讼中股东代表诉讼制度的适用
    我国新修订的公司法已于200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关于公司诉讼的许多问题正成为司法实践和学术研讨的主要对象。新修订的《公司法》在广泛借鉴其他国家先进立法经验基础上,大胆引进各国先进的公司制度文明,废除了不适应实际需要的制度和规则,进一步完善了行之有效的规定,填补了立法上的漏洞与空白,增强了该法的司法适用性,从而使股东、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能够更加充分有效地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自己的诉求,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其中股东代表诉讼即派生诉讼制度的增加使公司诉讼的主体范围又有了新的内容。一、关于股东代表诉讼制度股东代表诉讼即派生诉讼制度虽然是法律赋予公司股东通过司法救济维护自身和其他股东及公司权益的特殊权利,但其在公司诉讼制度中仍处于补充地位,发挥导正作用,该制度并未偏离立法通过对公司独立人格的维护以实现利益归属者利益最大化的基本运行轨迹,即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并不能否定甚至取代公司法人本身在诉讼中的
    2023-06-15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治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公司派生诉讼指行使诉权的公司董事、监事拒绝或怠于维护公司利益,股东代行公司的权利,以公司的名义起诉侵害公司利益当事人的诉讼。 由公司股东代表公司起诉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公司董事长(执行董事)拒不召集主持股东会议、滥用董事、监事职权或法定... 更多>

    #公司派生诉讼
    相关咨询
    • 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是怎样的?建设我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03
      反诉是现代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现代各国在民事诉讼立法中几乎亦不例外地规定了这一制度,但是由于普遍存在着立法简单化的倾向,再加上在实践中反诉的复杂性使这一制度在实体法律关系日趋复杂、讼事日增的当代不能有效地充分发挥其功能。那么在追求法治现代化的中国今天,中国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制度(注:以下所称反诉均是指民事诉讼中的反诉)建设如何?是否还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在理论和立法上又应如何进一步完善?本文试就
    • 我国在什么时期建立了行政诉讼制度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17
      这部法典于1989年4月4日由七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同日公布,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法典分为11章,75条,规定了制定这部基本法律的目的和贯穿适用于整个法典的一些基本原则;什么样的行政案件由哪一级法院来管辖;可以告到法院去的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围;行政诉讼各种参加人和他(它)们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权利、义务;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及其有关的一些问题;行政案件的起诉程序、受理程序、审理程序、裁判
    • 建国后我国的土地制度怎么确立的?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9
      从1950年冬季开始,一场大规模的土地改革运动在新解放区农村广泛展开。在土地改革运动中,XX规定的土地改革的总路线和总政策是:依靠贫农、雇农,团结中农,中立富农,有步骤地有分别地消灭封建剥削制度,发展农业生产。..。
    • 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建立了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6
      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建立了。强化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取消药品和耗材加成;开展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全面推进以质量为核心、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完善医务人员在基层工作的薪酬、职称等激励机制;推进医联体建设和县域综合医改,推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基本医保参保覆盖面稳定在95%以上。
    • 我国的上市公司是否要适用公司否认制度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6-09
      我国公司法人否认制度是指为了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不受欺诈与侵害,就具体法律关系中的特定事实,责令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或公共利益直接负责的一种法律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