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望权的行使有什么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9 16:41:45 285 人看过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法院依法中止探望权。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指探望会给子女的人身安全带来损害或者影响子女的心理发育、世界观的形成等。

审判实践中,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等重病,可能危及子女身体健康;探望权人吸毒或对子女有暴力倾向,可能危及子女生命健康;

探望期间有教唆、胁迫、引诱未成年子女打架斗殴、参与赌博、观看色情淫秽音像制品等行为,可能影响子女身心健康;

探望权人频繁探望,违反规定探望子女,干扰了子女的正常生活,或对子女有侵权行为、犯罪行为,严重损害子女利益,危害子女生命健康的。

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或母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权的请求。

一、探望权可以中止吗探望权中止的条件是什么

探望权是可以中止的。探望权的中止条件如下:

1、探望权人患有严重的传染病。

2、探望权人不按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方式、时间、地点探望,严重影响子女生活学习。

3、探望权人将子女带入色情场所或让子女观看不健康的影视、书刊的。

4、探望权人道德败坏、通奸、姘居、卖淫、嫖娼、吸毒、赌博,对子女身心健康会造成不利影响的。

5、探望权人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的。

6、探望权人教唆、胁迫、引诱子女实施不良行为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

7、探望权人发现子女有不良行为或违法犯罪行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情形。

二、出现什么情形可以要求法院暂停探望权

如果有以下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况,可以要求法院暂停探望权:

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

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

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

4、探望权人与子女感情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

5、其他不利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情况。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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