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行政复议的有关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22:39 322 人看过

1、行政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的新增加。决定驳回行政复议申请有两种情况:申请人认为海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认为被申请人没有相应的法定职责或者在本案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前被申请人已经履行法定职责,海关没有相应的法定职责或者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案件前已经履行法定职责,表明申请人认为海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已经不存在。只有驳回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终止行政复议程序,才是正确的处理方式。例如,申请人不同意具体的减税政策,认为该政策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导致其进口设备无法享受减税待遇。为此,申请人向海关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认为复议申请涉及的内容应当由国家发改委解释,国家发改委不是海关的法定权力机构,,因此,海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驳回复议申请。应当指出,“海关已履行法定职责”是指海关复议机关受理复议申请前,海关已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海关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后,海关才履行法定职责的,除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外,不影响对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例如,申请人对海关缉私部门查处的案件迟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意见的,应当向海关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海关复议机关予以受理。被申请人海关缉私部门为避免矛盾激化,仓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为海关复议机关在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前履行了法定职责,行政复议机关发现行政复议申请不符合复议办法规定的受理条件

行政复议法对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和范围有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复议机关受理前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可以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海关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驳回复议申请

海关复议机关驳回申请人复议申请的决定,意味着行政复议程序的终结,直接影响申请人的权益。为切实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复议办法"规定,海关行政复议机关的上一级海关认为复议机关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理由不成立的,,责令恢复审判,同时制作恢复行政复议审判的裁定通知书。因此,海关复议机关在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时,应当告知申请人,对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不服的,依照《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可以自收到驳回行政复议申请的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

复议办法规定,申请人在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前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同意,可以撤销。当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时,需要注意几个环节:

(一)自愿撤回的时间

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任何时候都不能提出。需要注意两个时间点。一是海关复议机关正式受理复议申请后。申请人接到海关复议机关受理复议案件的通知后,可以随时申请撤销复议。第二,撤回申请人的复议申请,应当在海关复议机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之前作出。海关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标志,是海关复议机关作出维持、撤销、执行、变更行政复议决定,并将行政复议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只作出复议决定,又作出复议决定书,尚未送达的,不能称为复议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原则上允许申请人撤回复议决定(二)“一事不办”

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后,不得以同样的事实理由申请复议。由于申请人撤回复议申请是自愿的,完全是出于自己的考虑和自觉行为,因此,根据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不允许食言。但是,如果申请人再次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发生变化,海关复议机关应当予以许可。例如,申请人因对海关估价通知中确定的价格不满意而向海关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然后在海关受理复议申请后作出复议决定前撤回复议申请。撤回复议申请的原因是海关已作出税务决定。随后,申请人向海关提出复议申请,拒绝接受税务决定。申请人的两次复议申请是针对海关两种不同的具体行政行为提出的。因此,海关复议机关应当受理其第二次复议申请。(三)被申请人在海关复议机关复议案件过程中主动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被申请人主动意识到原具体行政行为在事实、证据、适用依据等方面存在问题,决定变更原具体行政行为。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行政复议法可以直接终止?事实上,海关行政复议审查的是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无论被申请人是否变更,都必须确认原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只有被申请人对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变更得到申请人的承认,申请人自愿撤回复议申请,海关复议机关可以终止复议案件的复审

III.广义上的“逆向禁止复议变更”原则,“复议后禁止不利变更”原则是指海关复议机关不得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作出对申请人不利的复议决定。例如,申请人拒绝接受海关30万元的罚款,并提出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1日 18: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海关行政复议相关文章
  • 了解海关行政复议办法
    法律综合知识
    《复议办法》共8章115条,主要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复议条例》),吸纳、整合了上述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行政复议制度的全部规定。解读一:《复议办法》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复议法》实施近八年来,海关系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不断探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变化,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实践的需要,修订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日益显现。首先,党中央、国务院从构建和谐社会角度对行政复议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健全行政争议解决机制的意见》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其在解决行政争议、化解人民内
    2023-11-22
    255人看过
  • 海关行政复议向谁提出
    海关行政复议
    一、海关行政复议向谁提出海关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不受行政区划的限制。国务院设立海关总署,管理全国海关。国家在对外开放的口岸和海关监管业务集中的地点设立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直属海关由海关总署直接领导,负责管理一定区域范围内的海关业务;隶属海关由直属海关领导,负责办理具体海关业务。也就是说,海关的机构设置基本上是海关总署直属海关隶属海关的三层级设置。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对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根据《申诉规定》的规定,申诉人可以向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海关提出申诉,也可以向其上一级海关提出申诉。二、我国海关的职能负责全国海关工作、组织推动口岸大通关建设、海关监管工作、进出口关税及其他税费征收管理、出入境卫生检疫和出入境动植物及其产品检验检疫、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海关风险管理、国家进出口货物贸易等海关统计、全国打击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海关科技发展
    2023-04-24
    319人看过
  • 海关该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受理范围(一)对海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特制设备,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撤销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及其他决定不服的;(二)对海关作出的收缴有关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决定不服的;(三)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不服的;(四)对海关作出的扣留有关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账册、单证或者其他财产,封存有关进出口货物、账簿、单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五)对海关收取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六)对海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七)对海关确定纳税义务人、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适用税率或者汇率、减征或者免征税款、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确定计征方式以及确定地点等其他涉及税款征收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以下简称纳税争议);(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海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
    2023-03-17
    63人看过
  • 行政复议有哪些行政复议机关的职责?
    1、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审查行政复议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2、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3、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拟订行政复议决定;4、处理或者转送本法第七条所列有关规定的审查申请;5、对行政机关本法规定的行为依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提出处理建议;6、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一、行政复议的前置情形指哪些?1、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最终裁决。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已经依法取得的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应
    2023-03-23
    126人看过
  • 可以申请复议的海关行政行为有哪些
    (1)海关行政处罚海关行政处罚是海关依法对违反《海关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规章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予以惩罚性制裁的具体行政为。(2)海关行政强制措施海关行政强制措施是海关所采取的对公民的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产予以扣留、封存或冻结等行政强制手段。(3)侵犯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相对人经营自主权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4)拒绝颁发许可证、执照或者对行政管理相对人申请领取许可证、执照不予答复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5)管理相对人申请海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海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行为(6)违法要求管理相对人履行义务的海关具体行政行为(7)海收征管具体行政行为(纳税争议)海关税收征管行为是海关基于税收征管职能所实施的一类具体行政行为,所涉及的范围很广,具体包括海关完税价格审定,税则归类,原产地、税率和汇率适用,缓征、减征或者免征税款,税款的征收、追缴、
    2023-03-15
    388人看过
  • 海关行政复议和海关事务公开基本标准
    (一)可以向海关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1.海关罚款,没收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追回不能没收的货物、物品和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格,没收违法所得,暂停或取消特殊减免税,暂停或取消与办理海关手续有关的经营资格,暂停报关员执业或者吊销报关员执业证书或者拒不接受其他行政处罚决定的2.拒不接受海关对人身自由的行政限制的3.对海关采取的措施不满意扣留、查封、冻结财产、扣留、查封帐簿和文件4.对海关发出的退回进出境货物和物品的命令不满意5.对海关作出的收取保证金、保函、抵押品、质押、,etc6.对海关做出的变更决定不满意,资质证书和其他证书的暂停和注销7.对企业的分类和海关根据分类作出的管理决定不满意8.认为海关非法收取延迟报关费等费用监管手续费,或者非法要求海关履行其他义务9.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依法向海关申请颁发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证书,依法向海关申请有关事项的审批和登记,或者向海关申请报关、报检、
    2023-05-03
    456人看过
  • 行政复议的类型与法律规定有关吗?
    行政复议决定的法定类型有以下这些:(1)维持决定;(2)履行决定;(3)撤销决定;(4)变更决定;(5)确认违法决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提出意见,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同意或者集体讨论通过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一)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内容适当的,决定维持;(二)被申请人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决定其在一定期限内履行;(三)具体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决定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决定撤销或者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1.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2.适用依据错误的;3.违反法定程序的;4.超越或者滥用职权的;5.具体行政行为明显不当的。(四)被申请人不按照本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答复、提交
    2023-07-06
    198人看过
  • 对海关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形有哪些?
    1、对海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和特制设备,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停从事有关业务或者执业,撤销注册登记,取消报关从业资格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2、对海关作出的收缴有关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决定不服的;3、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4、对海关作出的扣留有关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账册、单证或者其他财产,封存有关进出口货物、账簿、单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5、对海关收取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6、对海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7、对海关确定纳税义务人、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适用税率或者汇率、减征或者免征税款、补税、退税、征收滞纳金、确定计征方式以及确定纳税地点等其他涉及税款征收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的(以下简称纳税争议);8、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海关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或者行政的审
    2023-06-28
    411人看过
  • 长委行政复议办法关于行政复议流程怎么规定的
    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至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各项步骤、形式、顺序和时限的总和。行政复议程序是行政复议行为的重要环节,也是行政复议合法、高效进行的重要保证。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一、复议申请1、申请人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二、复议受理1、复议机关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决定。2、对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对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三、行政复议1、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2、复议机关自复议受理之日起7日内,将复议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3、被申请人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复印件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答复,
    2023-03-16
    194人看过
  • 不服海关估价决定行政复议案(转)
    一、案件基本情况2006年6月10日,科华外贸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向某海关申报进口集成电路。某海关经审核,发现其申报价格明显低于海关掌握的相同或类似货物成交价格或国际市场价格行情,遂于2006年6月11日制发《价格质疑通知书》,对申请人进行价格质疑,要求其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资料。经审查科华外贸公司提供的说明及相关资料,某海关认为不足以证明其申报货物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而且该海关还发现科华外贸公司代理的国内实际买方飞达科技公司与境外卖方香港飞达科技公司存在特殊经济关系且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的规定,某海关不接受该进口货物的申报价格。为充分交流双方掌握的信息,某海关与科华外贸公司进行了价格磋商。某海关对科华外贸公司提供的价格信息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资料存在诸多瑕疵,不能作为估价的基础;由于科华外贸公司未能提
    2023-04-24
    159人看过
  • 有关行政复议的合同属于行政规范吗
    行政合同中的内容如果涉及到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且是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则属于行政复议的范围。例如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复议。一、行政复议后可以起诉吗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主管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一种法律制度。申请行政复议条件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
    2023-03-19
    126人看过
  • 对行政复议过程中有关行政赔偿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可以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行政机关对符合国家赔偿法的有关规定应当给予赔偿的,在决定撤销、变更具体行政行为或者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时,应当同时决定被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复议时没有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行政复议机关在依法决定撤销或者变更罚款,撤销违法集资、没收财物、征收财物、摊派费用以及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具体行政行为时,应当同时责令被申请人返还财产,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价款。【释义】本条是对行政复议过程中有关行政赔偿内容的规定。国家赔偿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行使国家管理职权的过程中,因违法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损害、承担责任并给予经济赔偿的制度。国家赔偿分为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行政赔偿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管理中,因违法侵害了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依法给予经济赔偿的制度。本条第一款
    2023-04-24
    281人看过
  • 海关行政复议需要哪些程序
    第1步: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海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是持续状态的,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期间自该具体行政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对上海海关所辖各隶属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海海关申请行政复议。对上海海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海关总署申请行政复议。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行政复议的,应当出具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具体列明:1)委托人姓名、代理人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地址及邮政编码;2)代理人代理权限;3)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的期间;4)委托日期及委托人、代理人签章;申请人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复议申请。书面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应提交下
    2023-06-12
    110人看过
  • 海关怎么申请行政复议流程
    一、海关怎么申请行政复议流程海关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如下:1.行政复议申请的提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海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海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2.复议申请的受理。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即海关法规处)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五个工作日内,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的,制发《行政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决定予以受理的,制发《行政复议申请受理通知书》,送达申请人。3.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海关法规处作为海关行政复议机构审理复议案件,一般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必要时,法规处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有关人员的意见。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4.行政复议决定及送达。海关行政复议机构自受理申请之
    2023-05-22
    333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复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海关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海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该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海关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具体行政行为,海关复议机关按照法定程序对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 更多>

    #海关行政复议
    相关咨询
    • 规定海关行政复议行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3
      各级海关行政复议机关应当支持并且鼓励行政复议人员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律师资格或者法律职业资格的海关工作人员可以优先成为行政复议人员。
    • 关于海关的行政复议权规定是哪些呢?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29
      你问的海关的行政复议权是:对海关作出的收缴有关货物、物品、违法所得、运输工具、特制设备决定不服的;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海关作出的扣留有关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账册、单证或者其他财产,封存有关进出口货物、账簿、单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对海关收取担保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对海关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对海关确定纳税义务人、确定完税价格、商品归类、确定原产地、适用税率或者
    • 海关是怎么规定行政复议期限的?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17
      关于行政复议期限海关的回答为《行政复议法》第九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海关实施〈行政复议法〉办法》对上述问题也有相同规定)。
    • 海关执行行政复议法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2
      (一)对海关作出的罚款,没收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追缴无法没收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的等值价款,没收违法所得,暂时停止或者取消给予特定减免税优惠,暂停或者取消与办理海关手续有关的经营资格,暂停报关员的执业或者吊销报关员的执业证书及其他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二)对海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三)对海关作出的扣留、封存、冻结财产及扣留、封存帐簿、单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四)
    • 海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
      是指海关相对人不服海关行政行为,向海关复议机构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查并纠正原海关行为。海关行政复议分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纳税争议的复议,第二个部分是相对人遭受经济处罚的复议。海关行政诉讼是指海关相对人认为海关具体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依法进行审理的行为。海关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 1.对海关作出的罚款、没收涉嫌走私的货物、物品、运输工具、追缴没收的货物、物品、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