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提高外来从业人员工伤补贴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18:25:44 215 人看过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的通知

沪劳保福发47号

各委、办、局,控股公司,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对本市外来从业人员按《》规定享受的因工死亡待遇和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待遇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外来从业人员因工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实施细则》规定享受的由综合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丧葬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三项待遇合计标准调整为120个月的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外来从业人员因工致残七级至十级的,其按《实施细则》所附《》享受的由综合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的待遇标准调整为:致残七级的,7万元;致残八级的,5.2万元;致残九级的,3.5万元;致残十级的,2万元。

三、本通知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

外来从业人员在本通知施行前已认定为工伤,但尚未按规定领取工伤保险待遇的,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七年九月六日

待遇调整的范围和标准

本次待遇调整的范围主要是生育职工的医疗待遇。怀孕4个月以下流产的(以医疗证明为依据,下同),从不支付医疗费用调整为增加支付医疗费用300元,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医疗费用从500元增加到700元。在三甲医院住院生育,正常产的医疗费用从900元增加到1400元,难产的医疗费用从1400元增加到2300元,剖宫产的医疗费用从2300元增加到3600元。在二甲医院住院生育,正常产的医疗费用从600元增加到1000元,难产的医疗费用从800元增加到1900元,剖宫产的医疗费用从2000元增加到3000元。在其他各级别医院住院生育的医疗费用,参照《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规定支付。一胎多育每多生一个婴儿的医疗费用从400元增加到800元。职工因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引发的合并症、并发症等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的有关规定计算(不含门槛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女职工产前检查费和施行计划生育费,维持原标准。

女职工生育期间,因其他疾病发生医疗费,按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女职工生育期间,分娩医院或其工作人员因医疗事故及违反有关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列入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违反国家或本市计划生育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生育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5日 05: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直系亲属相关文章
  • 上海外来从业人员退工登记备案注意事项
    (一)退工登记用人单位与非本市户籍外来从业人员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在15日内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用人单位应携带以下材料及时前往区县外管部门为其办理退工登记手续:(1)正确填写的《退工备案登记表(外来从业人员)。友情提醒:用人单位在为非本市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办妥退工登记备案手续后,应及时前往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个人账户转出手续。(二)网上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可凭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网上办事密码,通过“就业登记备案系统(单位使用外来从业人员)”为非本市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如无网上办事密码的,应事先申请。申请密码的方式参照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网有关规定。
    2023-05-10
    226人看过
  • 外来从业人员工伤认定标准和待遇是怎样的
    工伤标准有哪些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视同工伤范围有哪些?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从业人员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从业人员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有关
    2023-05-03
    296人看过
  •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的通知
    沪府发(2011)2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为切实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权益,完善本市工伤保险制度,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称《通知》)等规定,现就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工伤保险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与本市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来从业人员(以下简称“外来从业人员”),应当参加本市工伤保险。二、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按《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参加工伤保险后,用人单位应当按时为外来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其中,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工伤保险费的缴费基数实行5年过渡,具体办法按市政府《关于外来从业人员参加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实行基础费率,基础费率统一为缴费基数的0.5%。用人单位发生工伤事故的,按本市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管理的规定,实行浮动费率。三
    2023-05-05
    493人看过
  • 上海市将把最低工资标准从570元提高为635元
    上海市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从7月1日起,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从570元调整为635元。据悉,上海的用人单位在支付月最低工资的同时,还应支付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同时,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延长法定工作时间的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伙食补贴(饭贴)、上下班交通费补贴、住房补贴,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此次调整对象还包括非全日制小时工,他们的最低工资标准从5元调整为5.5元。非全日制小时工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个人和单位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2023-06-05
    369人看过
  • 海阳市提高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标准
    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自2015年1月1日起,海阳市提高了居民基本养老保险500元以上缴费档次的参保缴费补贴,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提高为每人每年不低于60元。集中投保时间从1月1日起至1月31日。2015年海阳市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500元、600元、8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4000元、5000元、11000元(含补缴)12个档次。其中,100元档次只适用于重度残疾人(一二级)等缴费困难群体的最低选择。除100元档次外,参保人可在以上档次中自主选择,不得增设其他缴费档次,按年缴费,多缴多领。2011年4月1日(新农保和城居保实施时)前达45周岁以上(不含45周岁)的,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实际年龄到60周岁的剩余年数,如:1955年出生的人员,最低缴费年限应为5年,个人缴费不足2500元的(按最低
    2023-06-07
    134人看过
  • 新北市高温补贴标准2017高温作业工作者的补贴
    以下是新北市高温补贴标准2017高温作业工作者的补贴的解答发放时间:4个月(6月、7月、8月、9月)。发放标准: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温作业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员每人每月145元。武汉高温补贴标准2022武汉是典型的亚热带季风气候,具有夏季酷热的特点,尤其是从6月份开始直至9月份,这个时间段内武汉常遇35以上高温天气,对于室外工作者又可以领取高温补贴了,那2014年武汉高温补贴标准是多少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知识内容。武汉高温补贴标准20222022年武汉高温补贴标准:每人每日12元,补贴时间为6、7、8、9四个月。省人社厅、财政厅、安监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沿用6年的全省高温津贴标准即日起由8元/天上调为12元/天,涨幅达50%。发放时间新增6月,调整为6、7、8、9四个月,新的标准即日起实施。《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通知》公布以后,引起市民关注。市人
    2023-08-09
    384人看过
  • 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怎么赔偿
    一、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怎么赔偿外来从业人员发生工伤可以享受以下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等。二、发生工伤赔偿纠纷该怎么起诉1.书写民事起诉状,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等信息;2.准备原、被告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3.准备证明存在有纠纷的相关证据材料;4.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三、鉴定完工伤通常要多久才能拿到赔偿的钱工伤鉴定后需要三十日才能赔偿。法律上规定,工伤伤残鉴定结果一般是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材料递交之日起六十日内有结果,特殊情况可
    2023-12-06
    367人看过
  • 工伤保障适用于外来从业人员吗?
    从业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应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标准为工伤人员负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收入且不得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停工留薪期的期限由治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根据工伤人员的伤情程度确定,一般不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停工留薪期满或者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鉴定结论做出后停止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可享受什么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可享受的待遇如下:1、在停工期间,原工资、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单位按月支付;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特殊情况,经设区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3、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无法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
    2023-07-03
    201人看过
  • 上海高温补贴按员工出勤算吗
    一、上海高温补贴按员工出勤算吗上海市高温费每月200元,连发4个月从2011年开始,上海的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9月30日,共4个月,劳动者共可领取800元的高温津贴。二、高温费的规定是什么高温补贴是为保证炎夏季节高温条件下经济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企业职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身体健康,决定适当提高职工夏季清凉饮料费发放标准。国家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补贴。随着三伏天的到来,一年中最热的日子来了!劳动者在高温天上班,都有哪些福利?很多人第一个想到是高温津贴。《工人日报》记者近日梳理发现,除了高温津贴,在高温天气工作的劳动者们可享受的福利还有很多——饮料、体检、药品、轮休等,还有针对不同人群的一些规定,确保劳动者的权益
    2023-05-10
    443人看过
  • 上海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暂行办法[已被修正]
    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根据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含义)本办法所称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本第一条(目的)为了保障外来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单位用工行为,维护本市劳动力市场秩序,根据本市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含义)本办法所称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以下简称综合保险),包括工伤(或者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和老年补贴等三项保险待遇。本办法所称外来从业人员,是指符合本市就业条件,在本市务工、经商但不具有本市常住户籍的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员。第三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经批准使用外来从业人员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包括外地施工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使用的外来从业人员和无单位的外来从业
    2023-06-09
    158人看过
  • [上海]推出从业人员意外伤残互助保障
    9月6日,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推出《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计划保障男性60周岁以下及女性55周岁以下从业人员,在发生意外事故而伤残或身故后获取互助保障金。同时,根据上海用工制度的变化,新推出的《计划》还将保障对象覆盖面扩大,进城务工人员只要加入工会,便可通过企业工会或劳动中介工会参加此互助保障计划。据悉,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是在延续以往各项保障制度低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推出此项《从业人员意外伤残团体互助保障计划》的。《计划》规定一年缴费每份10元,每份可获保障金2万元,每人最高参保10份,保障金为20万元。而进城务工人员在参加保障计划后,作为保障互助会的会员,还可享受互助会提供的医疗帮困政策。对在上海从事职业危险程度较高的人员来说,《计划》使他们的抗风险能力得到了一定的提高。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还与上海市第二医科大学联手制定了《从业人员意外伤残鉴定办法》,同时指定仁济医院
    2023-06-10
    81人看过
  • 上海伤残津贴领取标准致残1—4级工伤人员
    从2015年4月1日起,对于2014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按规定作如下调整:致残一级增加380元/月,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4910元/月;致残二级增加350元/月,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4630元/月;致残三级增加330元/月,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4360元/月;致残四级增加310元/月,调整后伤残津贴最低标准为:4090元/月。已按规定办理按月领取养老金手续的致残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其领取的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养老金标准低于上述规定最低伤残津贴标准的,补足到最低伤残津贴标准。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目前仍由用人单位按照《实施办法规定支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其按本通知规定调整后增加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023-05-29
    487人看过
  • 如何提高残疾人补贴标准
    1、残疾人的所得,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2、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3、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4、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5、国家对从事个体经营的残疾人,免除行政事业性收费。6、国家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对残疾人从事个体经营的,应当依法给予税收优惠,有关部门应当在经营场地等方面给予照顾,并按照规定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国家对自主择业、自主创业的残疾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小额信贷等扶持。7、城乡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车主可获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物业服务费补贴标准《关于调整市区新建普通住宅小区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区内多层及高层(小高层)安置房物业服务费暂按三级标准确定,其中多层安置房为0.
    2023-07-06
    249人看过
  • 日照市工伤人员伤残待遇调整,1至4级补贴提高
    工伤陪偿法律网6月3日讯: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联合财政部门下发通知,为切实保障全市1至4级工伤人员和供养亲属的生活,对全市1至4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范围:企业、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中2009年12月31日前享受伤残津贴的1至4级工伤人员(不包括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工伤人员)、经批准领取生活护理费的工伤人员和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调整标准: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月增165元,二级伤残月增160元,三级伤残月增155元,四级伤残月增150元;生活护理费:以2009年统筹地区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调整,调整比例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元。调整上述三项待遇所需费用,
    2023-07-07
    372人看过
换一批
#血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直系亲属一般指的是两者之间存在直接的血缘联系的亲属,其中包含有配偶、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及其配偶、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等等,如果养父母因为收养、或者抚养关系也能成为直系亲属的关系,例如收养人与收养的... 更多>

    #直系亲属
    相关咨询
    •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外来人员) 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伤赔偿项目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08
      上海市工伤赔偿标准(外来人员) 上海市对外来从业人员和对本市从业人员在保险待遇方面是有所区别的,一是本地人员的工伤保险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外来从业人员的工伤保险是由保险公司支付;二是考虑到外来从业者流动性较大,对确定的赔偿金各个项目额进行一次性支付,而不像当地人员一样除伤亡补助金、辅助器具费用之外的项目按月发放。 因工受伤或者致残的赔偿项目包括: (1)实际发生的符合国家和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 市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老年补贴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31
      各地的社保及劳动政策都不太一样,最好向当地社保及劳动部门咨询,及便得到最准确的回复
    • 市2020年外来从业人员伤残赔偿标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23
      上海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相关的赔偿。还是要看伤者本人的自身情况来确定具体数额的。详情可来电免费咨询律师。
    • 上海外来务工人员生育津贴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2-03
      1、缴纳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在产假期间的薪资由用人单位全额发放;2、参加综合保险的外来从业人员,发生住院医疗费用的,只要当月仍然正常缴纳的,可以由综合保险基金报销80%,今年的起付线为1500元,起付线以下,自己全额承担,起付线以上,综合保险基金承担80%,个人承担20%;3、个人承担部分依单位福利政策导向,并非可以报销。
    • 外来从业人员标准和待遇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6
      1.工伤认定1.1工伤范围有哪些答::从业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