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20:14:16 180 人看过

级管辖从纵向划分中,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民事案件应由哪级人民法院管辖的地区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民事案件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级别管辖的调整有哪些

《关于调整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商事案件标准的通知》该通知对全国各级法院民商事级别管辖标准再次进行了统一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一)级别管辖由最高法院统一规定,省级区域内只有一个标准

通知不再有高级法院自行制定辖区内管辖标准的内容,而是直接规定了各高级法院辖区内的中级法院管辖标准,并且不再根据中级法院所在区域的经济水平划分不同的标准。通知的这种规定方式较之以前更为简单明了,也显示了最高法院将级别管辖决定权收归中央行使的态度。

(二)异地案件标准由特定法院辖区变为省级区域

通知,同样采取了级别管辖的双轨制,即将案件按照当事人所在区域分为两类,即当事人住所地均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和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受理法院所处省级行政辖区。这就将本辖区的概念统一规定为省级法院辖区,也就解决了可能出现的管辖真空问题。

(三)高级法院管辖标准整体提高,个别降低

通知确定了北京、上海、浙江、广东四省(区)高级法院的管辖标准,这意味着上述四省区原本试行的管辖标准应不再适用,四个高级法院仍应按照级别管辖标准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相应四省区原本试行的中级法院管辖标准,应不再适用。

综合上面所说的,级别管辖就是属于审判管辖的一种,一般是针对于不同的案件来确定不管国的管辖权,一般基层法院都是管辖相关的民事案件,而中级法院都是管辖一般被判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死刑的案件,而高级法院管辖全省性重大的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0日 0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中级法院管辖相关文章
  • 什么是级别管辖恒定与地域管辖恒定
    一、什么是级别管辖恒定级别管辖恒定是指第一审法院对已系属的民事案件有管辖权,案件就自始至终由其管辖,不得因确定管辖权因素发生变化而改变级别管辖。有关级别管辖之规定主要在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至第二十一条,由于“重大”、“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等概念缺乏操作性,实践中,法院一般以民事案件诉讼标的金额来确定第一审民事案件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例如,北京市规定诉讼标的金额在500万元以下的民事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W公司依据此规定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W公司在诉讼中增加了诉讼标的金额,增加后的诉讼标的金额超过了500万元,依据管辖恒定原则,该案仍然应由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而不得交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二、什么是地域管辖恒定地域管辖恒定是指第一审法院对已系属的民事案件有管辖权,案件就自始至终由其管辖,不得因确定管辖权因素发生变化而改变地域管辖。地域管辖较为复杂,特别是在多个被告的情况下。民事诉讼法
    2023-06-03
    118人看过
  • 公安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一、公安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关于刑事案件的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如下:1、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2、第十六条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用于
    2023-04-22
    125人看过
  • 专利侵权纠纷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
    级别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专利纠纷第一审案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其中,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级人们法院有深圳、珠海、汕头、厦门、佛山、泉州、宁波、温州、金华、苏州、青岛、烟台、潍坊、大连、景德镇、葫芦岛、南通,绵阳。地域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因侵犯专利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包括:被控侵犯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专利方法使用行为的实施地,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制造、销售、进口等行为的实施地;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实施地。上述侵权行为的侵权结果发生地。第六条原告仅对侵权产品制造
    2023-06-11
    428人看过
  • 与级别管辖相比的地域管辖的概念和种类
    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但是,二者是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在确定了级别管辖之后,再通过地域管辖来进一步具体落实受诉法院。地域管辖主要根据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或者法律事实所在地来确定。即当事人住所地、诉讼标的或者法律事实的发生地、结果地在哪个法院辖区,案件就由该地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地域管辖分为一般地域管辖、特殊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共同管辖和协议管辖。下面将分别对此进行阐述。
    2023-06-14
    259人看过
  • 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有哪些关系?
    属地管辖和级别管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属地管辖就是案件所属地区管辖范围,级别管辖就是案件应当归哪一级管辖,地域管辖确定行政机关行驶权利的范围,级别管辖确定行政机关的处罚范围,地域管辖是最经常的管辖部门是县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你个简单明了的答案,地域管辖就是一审的案子归那个地方管,级别管辖就是一审的案子归哪一级别的法院管。就比如一个知识产权的案子由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话,北京市就是由地域管辖确定的,中级人民法院就是由级别管辖确定的,也就是说这2者共同决定了一审案件的管辖法院。一、从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关系看。地域管辖是确定行政机关依职权实施行政处罚的地域范围是解决行政处罚权的块块划分问题,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县一级行政机关有权在本县的行政区域范围内行使行政处罚权。级别而级别管辖则主要解决不同级别的行政机关分别管辖哪些违法行为,也就是说哪些违法行为可以由低一个层次的行政机关处
    2024-01-21
    498人看过
  • 特别地域管辖(异地用工的管辖)
    《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18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单位与职工不在同一个仲裁委员会管辖区的,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受理。铁路、民航、交通等跨地区的企业和联合企业内发生劳动争议,应由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1)职工当事人工资关系所在地是指其工资发放单位所在地(劳办力字(1991)34号),而非工资领取地。2)劳动部在给北京市劳动局《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范围的复函》中明确说明:你局请示中所述职工系北京市居民,其工资关系在上海市,争议双方当事人是在北京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根据方便职工的原则,对该类争议的管辖问题,可以比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按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由合同签订地或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原则,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也可以由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有关仲裁条款中约定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3)劳动保障部办
    2023-06-06
    296人看过
  • 运用级别管辖规定,避开地域管辖影响
    甲公司对注册地在N县的A公司享有到期债权40万元,甲公司参股的乙公司同样对注册地在N县的A公司享有到期债权30万元。由于A公司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甲公司和乙公司均欲通过诉讼方式来收回自己的债权。根据法律规定,诉讼管辖权应在A公司住所地N县。由于A公司经营状况差,甲、乙公司均担心万一出现地方保护的情况,诉讼中若采取财产保全很难顺利冻结A公司银行存款,或者判决后很难顺利执行。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经过律师认真分析后提供了一种新的诉讼方案。根据级别管辖的规定,N县法院只能受理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案件,标的额超过50万元的案件需由T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若在T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则能有效避免地方保护的影响,有利于案件的顺利诉讼,有利于顺利的实现债权。甲、乙公司通过邮寄的方式分别向A公司送达了债权转让通知书,将各自的债权共同转让给丙公司,并通过公证处办理了邮寄送达公证。而后,丙公司向T市中级人民法
    2023-06-11
    311人看过
  •  并行管辖与跨领域管辖的区别
    交叉管辖和并案管辖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两种管辖方式。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概念。交叉管辖是指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之间,当两个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先将对方管辖的案件移交给对方,然后根据主罪分工。而并案管辖则是指在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将案件合并审理,由一个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简而言之,交叉管辖是先移交案件,再根据主罪分工,而并案管辖是直接将案件合并审理。交叉管辖和并案管辖的区别在于,它们的本质区别在于概念。具体而言,交叉管辖是指在公安机关和检察院之间,当两个案件都有管辖权时,先将对方管辖的案件移交给对方,然后根据主罪分工。而并案管辖则是指在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况下,将案件合并审理,由一个法院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判。并案管辖:将原本应由不同机关管辖的几个案件合并为同一机关管辖。 并 案 与 交 叉 管 辖 : 本 质 区 别 与 实 践 操 作并案与交叉管辖是两个在司法实践中经常出现的
    2023-09-12
    83人看过
  • 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地域管辖的区别与联系
    行政诉讼特殊地域管辖和共同地域管辖的区别与联系是什么?区别体现在以下两点:1、特殊地域管辖与共同地域管辖适用的范围不同。特殊地域管辖主要是以诉讼当事人或诉讼标的所在地来确定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的管辖。共同地域管辖主要是两个人民法院对同一行政案件都有管辖权时的解决方法。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任何一个法院起诉。若起诉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都提起诉讼,则由最初收到起诉状的人民法院管辖。2、特殊地域管辖与共同地域管辖内容不同。特殊地域管辖主要包括两种情况:①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②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共同地域管辖主要包括三种情况:①经过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或者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共同管辖。②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行政诉讼案件,由原告所
    2023-06-06
    362人看过
  • 地域管理和级别管理的区别是什么?
    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区别是: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是什么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如下: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省性的重大刑事案件;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包括以下几点:1、级别管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2、地域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3、移送管辖,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
    2023-07-20
    347人看过
  • 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区别
    一、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区别属人管辖权和属地管辖权的区别是:属地管辖原则,即以当事人的住所地、居所地或事物的存在地等作为管辖权的连接因素而形成的原则。换言之,只要这个案件当中有一方当事人的住所地或者居所地在法院所在国,或者说这个案件的标的物在法院所在国,那么这个国家的法院就能够对这个案件进行审理,这个国家的法院就对这个案件取得了管辖权。属人管辖原则,是指以当事人的国籍作为管辖的连接因素而行使管辖权的原则。换言之就是当事人双方当中的一方或者双方是具有法院所在国的国籍的,那么这个国家的法院就有权管辖这个案件。二、刑事案件属地管辖权规定法条刑诉法立案地域管辖法条是《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根据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
    2023-05-22
    199人看过
  • 仲裁地域与级别管辖制度
    仲裁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当事人的自愿性是仲裁最突出的特点。仲裁以双方当事人的自愿为前提,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是否提交仲裁,交与谁仲裁,仲裁庭如何组成,由谁组成,以及仲裁的审理方式、开庭形式等都是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的。什么是地域管辖,地域管辖在一般情况下如何确定什么是地域管辖地域管辖,是指同级法院之间在各自辖区范围内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级别管辖只是确定民事案件第一审由哪一级法院审判,而地域管辖则是在确定级别管辖之后,再确定由哪个地方的法院管辖。只有根据地域管辖的规定,才能最后确定案件由哪一个地方的法院受理、审判。地域管辖在一般情况下如何确定地域管辖的基本原则是“原告就被告”,即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法院
    2023-07-19
    399人看过
  • 何为级别管辖中的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要划分上下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移送管辖是为适应审判实践出现的特殊情况,法律对级别管辖所作的灵活性、变通性的规定,使得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审判下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案;下级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案,可以请求移送上级法院审判。但是必须注意:第一,上级法院只有在必要时候适用个案,当然,上级可以依职权决定;第二,上级应向下级法院下达改变管辖决定书并书面通知统计检察院;第三,中院受理的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案件,认为无须重判无期或死刑的,仍可依法审理;第四,基层法院认为受理的案件可能被判无期或死刑的,应当按照司法解释要求的程序和时限操作;第五,其中一人或一罪属于上级法院管辖的,应全案上移。目前,我国的一些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违反民诉法关于管辖的规定受理诉讼的现象,这造成了审判实务中管辖上的无序和混乱,对人民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严肃
    2023-04-25
    383人看过
  • 著作权民事纠纷的级别管辖、地域管辖和诉讼时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以下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一)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权益权属、侵权、合同纠纷案件;(二)申请诉前停止侵犯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行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诉前证据保全案件;(三)其他著作权、与著作权有关权益纠纷案件。一、级别管辖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二、地域管辖因侵犯著作权行为提起的民事诉讼,由侵权行为的实施地、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或者查封扣押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其中,侵权复制品储藏地,是指大量或者经常性储存、隐匿侵权复制品所在地;查封扣押地,是指海关、版权、工商等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侵权复制品所在地。对涉及不同侵权行为实施地的多个被告提起的共同诉讼,原告可以选择其中一个被告的侵权行为实施地
    2023-06-08
    40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管辖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级法院管辖是指中级人民法院对其所受理的案件在地域、级别和类型等方面所拥有的审判管辖权。根据中国法律体系,中级人民法院主要管辖第一审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和当事人上诉、抗诉案件等,其中包括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等。 在地域管辖方面,中... 更多>

    #中级法院管辖
    相关咨询
    • 地域管辖、级别管辖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1-29
      地域管辖是由哪些地区和地区的法院管辖,它解决了横向法院之间的案件管辖问题;级别管辖由哪个级别的法院管辖,解决纵向法院之间的管辖问题。
    • 怎么区别刑事案件中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重庆在线咨询 2024-08-26
      刑事案件中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区别 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 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是指同级人民法院之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法条链接: 级别管辖: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二)可能
    • 2022年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的区别都是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0
      1、地域管辖与级别管辖不同。级别管辖从纵向划分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而地域管辖从横向划分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解决某一民事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 2、二者是有联系的。地域管辖是在级别管辖的基础上划分的,只有在级别管辖明确的前提下,才能确定地域管辖;而要最终确定某一案件的管辖法院,则必须
    • 一般地域管辖和特殊地域管辖区别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8-09
      一般地域管辖,又称普通管辖,是指以当事人住所地与法院辖区的关系来确定管辖法院。 特殊地域管辖,又称特别地域管辖,是指以诉讼标的所在地或者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更、消灭的法律事实所在地为标准确定的管辖。
    • 仲裁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2-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仲裁委员会应当由当事人协议选定。 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第四条,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