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2006年12月29日,江西吉安市吉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道路交通事故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受损宝马车主获15万元赔款。
2006年6月16日21时51分,张宪保驾驶解放牌重型厢式货车(车号:鲁P/40962),从江西赣州往湖北荆州方向行驶。途经樟吉高速公路136KM+496M处,鲁P40962车右后轮胎落于超车道,致使正在超车的由原告陈智忠驾驶的宝马牌轿车(车号粤B/BMW323),撞上该轮胎,同时后方由被告龚文根驾驶的帕萨特牌轿车(车号赣A/B2188)又与粤B/BMW323小客车发生追尾,造成二车严重受损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宪保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车辆右后轮胎脱落,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故当事人张宪保应负主要责任;当事人龚文根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是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故当事人龚文根应负次要责任;当事人陈智忠驾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无与本次事故发生相关的违法行为,故在本次事故中不负责任。经江西省价格认证中心鉴定,原告宝马车损为14.1万余元。为此,原告花费价格鉴定费5250元、司法鉴定费700元。原告另实际支出施救费1600元、拖车费4500元、拆装费1500元。
另查明,粤B/BMW323号车登记车主为张鸣。鲁P/40962号车登记车主为山东省萃县汽车运输队,该车已向被告财产保险阳谷支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赣A/B2188号车登记车主为苏瑞春,该车已向被告平安保险江西分公司投保了机动车辆保险,其中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被告张宪保驾驶机件不符合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造成原告车辆受损,应按交警部门的认定负主要责任;被告龚文根驾车时亦违反了有关规定,造成原告车辆受损,应按交警部门的认定负次要责任。最后,法院判决,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谷支公司赔偿原告车辆损失141087元、价格鉴定费5250元、司法鉴定费700元、施救费用1600元、拆装费1500元、拖车费4500元、共计154637元的70%,计108245.9元;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赔偿原告154637元的30%,计人民币46391.1元。
-
公路飞车3伤1亡家属获赔25万
271人看过
-
高速公路安全行车宝典
362人看过
-
伤者状告高速公路公司获赔偿
67人看过
-
高速路上倒车
365人看过
-
京津塘高速路上撞石块车主起诉管理方获赔2万
367人看过
-
新购宝马与货车追尾车主获赔8万贬值费
96人看过
-
高速公路马路上车追尾怎么处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5-111、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 2、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责任判定不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靠边撤离现场(比如追尾事故)。 3、打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否移动车辆,能移动要撤离现场的。 4、撤离事故现场,也就是离开马路中央的通行区域(尽
-
在高速路上横穿马路被汽车撞死该怎么赔偿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0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所以,在高速公路上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将高速公路上的行人撞死,由于行人有过错,驾驶员没有过错,驾驶员是不承担法律责任的,但是,需要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该赔偿由车辆的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偿,且数额仅限于交强险保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
-
高速路上撞车受损谁负责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3高速路上,如果是因为驾驶人的失误,导致车辆撞上挡板,车辆的损失由车主自行负责。如果是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履行自己的职责,则由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公司负责赔偿。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
-
三轮车带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9要看事故发生时的具体情况,责任认定是以当事人对引发事故的作用大小及过错程度来判断的。交通警察根据这一原则,根据现场勘察情况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如果认为事故认定不公正、有错误,可以在收到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交警部门申请事故复核。当然,从最有效保障合法权益角度看,当事人在发生事故后,尤其是重、特大事故后,最好第一时间委托专业律师介入,以便及时指导、帮助维护权益。
-
车轮飞出砸死路人应谁理赔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30所谓侵权责任的构成是指民事主体因自己的行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应具备的主客观条件。主观条件与民事主体的行为以及行为人的内心状态有关,而客观条件则与现实的损害结果以及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相联系。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是对于一般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定。这一规定要求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以行为人的主观过错为要件。同时第七条又规定:“行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