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军人优待抚恤申请指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0 20:45:47 492 人看过

一、受理条件

1、义务兵家庭优待。义务兵家庭优待标准,农村的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的70%;城镇不得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生活费的25%。

2、优抚对象抚恤、补助。对烈属和牺牲、病故军人遗属实行一次性抚恤和定期抚恤;对革命伤残军人以及因战、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民兵民工、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伤残抚恤;对在乡红军老战士和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在农村或在城镇无工作单位的参战、涉核退役人员实行定期定量补助。

3、评残、调残。评残、调残对象:

(1)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退出现役的军人、在服役期间因病评定了残疾等级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

(2)因战因公负伤时为行政编制的人民警察;

(3)因战因公负伤时为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因参战、参加军事学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

(5)为维护社会治安同违法犯罪分子进行斗争致残的人员;

(6)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致残的人员。其中第(4)、第(5)、第(6)项人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应当认定视同工伤的,不再办理因战、因公伤残抚恤。

4、追烈。2004年10月1日施行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现役军人死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批准为烈士:(1)对敌作战死亡,或者对敌作战负伤在医疗终结前因伤死亡的;(2)因执行任务遭敌人或者犯罪分子杀害,或者被俘、被捕后不屈遭敌人杀害或者被折磨致死的;(3)为抢救和保护国家财产、人民生命财产或者参加处置突发事件死亡的;(4)因执行军事演习、战备航行飞行、空降和导弹发射训练、试航试飞任务以及参加武器装备科研实验死亡的;(5)其他死难情节特别突出,堪为后人楷模的。现役军人在执行对敌作战、边海防执勤或者抢险救灾任务中失踪,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按照烈士对待。此外,《革命烈士褒扬条例规定,为保卫或抢救人民生命、国家财产和集体财产壮烈牺牲的,批准为烈士。

二、办事程序

1、城乡义务兵家属优待金的发放。其家属或本人须持《入伍通知书、户口簿或身份证,立功受奖的另持立功证书,城镇的还需持入伍优待安置卡,在每年12月底到当地民政部门领取优待金。

2、抚恤金和定补费发放。凡享受定期抚恤和补助的优抚对象,其抚恤金和定补费通过乡镇(街道)发放或银行打卡发放;对孤老优抚对象实行送款上门服务。领取一次性抚恤金的,须持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证明书、部队证明信、三属户口簿、身份证等材料,到当地民政局办理。

3、评残、调残工作。(1)申请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评定残疾等级的,应向所在工作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没有单位的,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致残经过和残情等情况;调残的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提出。(2)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审查评残申请后出具书面意见,连同本人档案材料、原始医疗证明、书面申请和本人近期二寸半身免冠彩色照片(人民警察须着制式服装)等材料一并报送县(市、区)民政部门审查;申请调残的,应提交原评定残疾等级的证明和本人残疾情况与原残疾等级明显不符的医疗诊断证明。(3)经审查认为具备评残资格或需要调残的,县(市、区)民政部门通知本人到指定医院进行残情检查。县(市、区)民政部门根据医疗卫生专家小组出具的残疾等级医学鉴定意见对申请人拟定残疾等级,在《评定、调整伤残等级审批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印章,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民政局审查。(4)市民政局经审核后,对符合评残、调残条件的报省民政厅批准。

4、补发伤残证工作。当事人遗失证件后应尽力查找,并及时报告发证的县(市、区)民政部门。确实查找不到的,在本人登报声明作废半年后,由县(市、区)民政部门填写《伤残人员换证补证报批表,连同登报挂失启事剪贴和本人申请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经审核情况属实的,报省民政厅批准发放新证。

5、追烈工作。由烈士生前所在单位或烈士家属向所在县(市、区)民政局提出追烈申请,并出具相关追烈材料,县(市、区)民政部门组织调查,认为符合追烈条件的,向县(市、区)政府写出调查报告。县(市、区)政府审查通过后向市政府作书面请示,连同全部调查材料报市政府,并抄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经审查认为符合追烈条件的,建议市政府书面请示省政府批准。

三、服务时限

1、评残。市局经审核具备评残条件,且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报。

2、补发伤残证。市局经审核情况属实的,20个工作日内办理上报。

3、追烈。材料齐全,手续完备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上报市政府。

4、咨询投诉电话:87340786

四、法规依据

《革命烈士褒扬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抚恤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4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05: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立功相关文章
  • 扬州车辆过户申办指南
    1、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2、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3、机动车登记证书4、更多的所需材料请查看《·1、机动车查验费50元/车(发改价格[2004]2831号苏价费[2006]206号苏财综[2006]37号)2、临时号牌费5元/车(发改价格[2004]2831号苏价费[2004]478号苏财综[2004]164号)3、机动车号牌费100元/车(发改价格[2004]2831号苏价费[2004]478号苏财综[2004]164号)4、机动车行驶证费15元/车(发改价格[2004]2831号苏价费[2004]478号苏财综[2004]164号)在线办理网址:
    2023-05-10
    294人看过
  • 扬州市首次申请居民身份证指南
    一、法律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三)《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详细依据请看:二、办理条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台湾同胞迁入内地定居的,华侨回国定居的以及外国人、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居并被批准加入或者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时,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三、办理材料(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二)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四、办理程序(一)公民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申领手续。未满16周岁
    2023-05-10
    111人看过
  • 扬州护照补办指南
    办理条件1、护照被损毁不能继续使用的;2、护照遗失的;3、护照被盗的。办理材料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4、原护照及复印件办理流程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办理地点1、户籍所在的办证大厅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地址:扬州市广陵区盐阜西路22号电话:0514-87055078扬州市宝应县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电话:0514-88877073扬州市公安局邗江分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地址:扬州市文汇西路158号电话:0514-87880279扬州市公安局高邮市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66号电话:0514-84
    2023-05-10
    408人看过
  • 扬州护照加注指南
    办理条件1、有曾用名、繁体汉字姓名、外文姓名或者非标准汉语拼音姓名的;2、相貌发生较大变化,需要作近期相片加注的;3、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办理材料1、提交填写完整的《护照加注及补、换发申请审核表;2、提交近期正面免冠半身头像(白色背景)彩照两张;3、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4、提交需要变更加注事项的证明材料、普通护照及复印件;5、属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办理流程1、申请人到出入境接待大厅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2、受理结束后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银行窗口缴费并将缴费证明交至受理窗口3、预约取证日持申请回执到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证件注:选择特快专递邮寄证件的,申请人在提交申请和缴费后,在出入境接待大厅特快专递窗口办理手续。办理地点1、户籍所在的办证大厅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地址:扬州市广陵区盐阜西路22号电话:0514-87055078扬州市宝应
    2023-05-10
    203人看过
  • 扬州护照换领指南
    办理条件1、签证页即将使用完毕的;2、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或者有效期在六个月以上但有材料证明该有效期不符合前往国要求的;3、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出生地、出生日期发生变化或者申请人面像发生较大变化的;4、申请人手指伤病痊愈后可以采集指纹的;5、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认可的其他情形。办理材料1、正面免冠半身彩色照片一张2、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3、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申领、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身份证。)4、原护照及复印件办理流程申请程序领表、复印——照相、填表领取受理号——叫号后到指定窗口交表、采集指纹、当面签名——领取受理回执——缴费办理地点1、户籍所在的办证大厅扬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接待大厅地址:扬州市广陵区盐阜西路22号电话:0514-87055078扬州市宝应县局出入境管理大队接待大厅地址:宝应县宝应大道77号宝应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电话:
    2023-02-26
    118人看过
  • 伤残军人的待遇及抚恤金
    一、伤残军人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国务院发布的《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伤残军人主要享有以下待遇:1、在服现役期间,参战或因公致残,积劳成疾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办理退休手续,由原征集地或直系亲属的居住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接收安置。2、退出现役后没有参加工作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抚恤金;退出现役后参加工作,或者享受离休、退休待遇的伤残军人,由民政部门发给伤残保健金。继续在部队服役的伤残军人,由所在部队发给伤残保健金。3、退出现役的特等、一等伤残军人,由国家供养终身。需要集中供养的,由国家设置专门机构供养;分散供养的,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妥善安置,并按照规定发给护理费。二等、三等伤残军人,家居城镇的,由本人所在地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家居农村的,其所在地区有条件的,可以在企业事业单位安排适当工作,不能安排的,按照规定增发残疾抚恤金,保
    2023-04-27
    1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功
    词条

    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情形的行为。... 更多>

    #立功
    相关咨询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如下规定1、第二十五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2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全文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17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国家对军人的抚恤优待,激励军人保卫祖国、建设祖国的献身精神,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等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以下简称现役军人)、服现役或者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以及复员军人、退伍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家属,是本条例规定的抚恤优待对象,依照本条例
    • 兵役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13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如下规定 1、第二十五条现役军人因战、因公致残,未及时评定残疾等级,退出现役后或者医疗终结满3年后,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有档案记载或者有原始医疗证明的,可以评定残疾等级。现役军人被评定残疾等级后,在服现役期间或者退出现役后残疾情况发生严重恶化,原定残疾等级与残疾情况明显不符,本人(精神病患者由其利害关系人)申请调整残疾等级的,可以重新评定残疾等级。
    •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哪里有卖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9
      如果你说的是法规书籍本身,你可以去书店,尤其是法律书店去找一找,也可以在网上查询后下载打印。
    •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什么方针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2-26
      军人的抚恤优待,实行国家和社会相结合的方针,保障军人的抚恤优待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保障抚恤优待对象的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全社会应当关怀、尊重抚恤优待对象,开展各种形式的拥军优属活动。国家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对军人抚恤优待事业提供捐助。第四条国家和社会应当重视和加强军人抚恤优待工作。军人抚恤优待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军人抚恤优待经费,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