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修正案(草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8 14:04:20 387 人看过

江苏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在条例修正案(草案)说明中介绍,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明确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则提高了罚款幅度。江苏的修正案(草案)也据此进行了调整。

其中,原条文规定: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醉酒后驾驶其他机动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500元罚款。修正案(草案)则改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以1000元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尚未构成犯罪的,或者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2000元罚款。江苏修正案(草案)的上述规定,主要是对上位法的罚则进行了细化。《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修改后,江苏降低了对酒后驾驶行为的处罚门槛,只要饮酒驾驶的,就可处以罚款,且罚款数额由500元变为1000元。但是相对于《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饮酒驾驶(未出交通事故)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数额,江苏取的则是下限。另外,《刑法修正案(八)》也将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纳入刑法调整范围,原《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相关内容已与上位法相抵触,因此予以删除。

如果江苏对酒驾的处罚细则通过实施,那我们目前的实际操作就得调整。一位交管专家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饮酒驾驶,罚款1000元至2000元。但江苏这次做了细化,没有造成后果的,罚1000元,造成交通事故等后果的,罚2000元。

而目前交警在实际操作中,只要是饮酒驾驶,没有达到醉酒标准的,一律按照上限2000元处罚。这是江苏省公安厅的规定。这位专家称,2009年6月30日张明宝事件发生后,江苏警方开展了禁酒风暴行动,其中提出了六个一律,要求交管部门对酒后驾驶违法行为,实施严管重罚,统一处罚标准,予以上限处罚。也就是最高罚多少就罚多少,最多拘留多少天,就拘留多少天。

一位一线执勤的交警告诉记者,如果这个修正案(草案)通过,他们将会按照条例进行执法,但酒驾的处罚相比现行的实际操作就变低了。

对此,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认为,之所以对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行为规定了一定的罚款幅度,是为了规范执法机关的自由裁量权,防止执法随意性,需要结合江苏实际,在上位法规定的幅度范围内,对相关违法行为作明确具体的规定。

酒驾现行罚款取上限2000元

伪造号牌罚5000元

另外,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机动车涉牌涉证等违法行为也加大了处罚力度,增加了行政拘留处罚措施,同时提高了罚款幅度。江苏的修正案(草案)规定,对此类违法行为例如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驾驶证的,需要处以扣留、拘留等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直接适用上位法规定。需要处以罚款的,则在上位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分别情形,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数额。

其中,适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处3000元罚款。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尚不构成犯罪的,处5000元罚款;适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2000元罚款。伪造、变造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尚不构成犯罪的,处3000元罚款。适用其他车辆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处3000元罚款。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的,处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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