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的义务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31 19:50:54 415 人看过

(一)亲自完成主要工作的义务

首先,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之所以要求承揽人必须亲自完成其承揽工作的主要部分,是由承揽合同的人身信任性质所决定的,否则就会使定作人与承揽人订立合同失去意义。

其次,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也可以解除合同。这实际上表示,承揽人不得擅自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如此,承揽人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二)合理使用材料的义务

承揽合同既可由承揽人提供材料,也可由定作人提供材料。如承揽人提供材料,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作人检验。如定作人提供材料,承揽人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此外,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作人提供的材料,也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

(三)及时通知的义务

承揽人发现定作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人,以避免给定作人造成损失。

(四)接受监督的义务

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以使定作人了解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五)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

承揽人完成工作后,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此项义务可以说是承揽人最主要的一项义务,也是定作人实现其目的的体现。在实际交付工作成果之前,承揽人对已完成的工作成果以及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应当予以妥善保管。

(六)保守秘密的义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一、加工承揽合同有印花税吗?

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万分之五)、“购销合同”(万分之三)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对委托方提供的主要材料或原料金额不计税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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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9
      加工承揽合同有附随义务。比如在加工承揽的过程中,加工方对涉及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具有保密义务。如果需要由其他单位进行协助,委托方有协助义务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 承揽合同和加工承揽有什么区别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8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接受该工作成果并按照约定向承揽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加工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根据定作人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规格等内容,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利用自己的设备、劳动为其加工特定的产品,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