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冲突:
(一)商标权与著作权同属知识产权,但受不同的法律保护,保护的客体不尽相同,并不具有对等性。
(二)作品在创作完成进即具有著作权,不要求必须进行著作权登记。然而,进行著作权登记有利于作品保护,有利于对作品进行所有权归属举证。
(三)商标仅在注册的商品或类似商品范围内受商标法保护,不能排除他人在其它不相同或不类似类别的商品上进行商标注册申请。进行著作权登记的作品有利于著作权所有者以享有的在先版著作权益对他人商标申请提起异议、宣告无效等。
解决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权利冲突的建议
(一)保护在先权利原则
即在后权利的设立与行使不得侵犯或妨碍他人在先已经存在并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保护在先权利原则是处理商标权与企业名称权的最基本的原则。如果商标注册在先,企业名称登记在后,则商标权人的权利与利益就应该受到法律保护。但如果企业名称登记在先,商标注册在后,由于企业名称专用权有地域范围限制,因此,应视不同情况区别
对待。
(二)禁止混淆原则
是否存在混淆和混淆的可能性是判定企业名称权与商标权冲突的标准,该混淆表现为使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来源以及不同经营者之间具有关联关系产生误认。在判断企业名称与商标的使用冲突能否造成消费者误认混淆,原则上应以消费者施以普通注意力是否发生混淆为认定依据。在具体方法上,应以侵权行为发生时的有关事实为依据,同时应考虑但不限于以下因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渠道和方式;双方所经营的商品或服务的类似程度以及消费者购买时的注意程度;是否有证据证明已造成了实际混淆;是否有利用或损害他人商誉的故意等。
(三)完善企业名称(商号)权的确权程序制度
在建立企业名称全省、全国联网检索体系的基础上,建立企业名称与商标注册的交叉检索制度,特别是驰名商标、著名商标及商号的登记交叉检索制度。同时,对企业名称的登记应借鉴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增加事前公告和异议程序、事后争议程序,从而在程序上避免可能发生两权冲突的登记或注册。
(四)创立自己商标,注册同名企业,获得法律的双重保护。
法律诉讼只是当事人寻求救济的最后手段,但无论诉讼结果如何,双方当事人都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况且并不是所有的损失都能通过诉讼获得补偿。因此,事先预防就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意识,实行商号和商标一体化,以获得法律的双重保护。实践中,将知名商号注册为商标,进而在相关各国注册无疑是对商号的最佳保护措施之一。而以商标给企业命名,一则有利于扩大商标知名度,二则可以扩大商标保护领域,消除商标保护的空白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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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和著作权之间的权利冲突怎么办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09商标权和著作权之间的权利冲突,著作权是享有优先性的。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标权人的注册商标是从其所拥有的作品直接或者是间接获得的,并且没有经过许可的情况之下就擅自的使用,那么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是可以要求对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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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解决商标权与著作权的权利冲突湖北在线咨询 2023-02-09商标权与著作权的权利冲突的处理是,相对于商标权对于著作权是有具有在先性,如果著作权人认为商权人的注册是从其作品中间接而来,从而未经过著作权人的认可,对于著作权人是有权要求商标权人停止使用此商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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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与著作权冲突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1为了解决外观设计专利权与其他在先权利的冲突问题,相关法律法规作了专门规定。《专利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进一步对“合法权利”进行解释: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肖像权、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装潢使用权等。《专利审查指南(2010)》也对涉及权利冲突的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案件审查作出详细规定:当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认为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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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与著作权之间发生冲突怎么办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22商标权与作权的冲突遵循在先权利原则。也就是说,两个权利哪一个是先取得的,保护哪一个权利 相反,获得权利可能被视为侵权。 换句话说,如果作权先于商标权,则保护作权;相反,商标权先于作权,则保护商标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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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权权与商标权间权利冲突的保护原则是什么?天津在线咨询 2021-07-31实践中,商标权与著作权间权利冲突主要表现为商标申请人将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具有显著性的文字、美术、摄影等作品注册为商标,该标识(作品)受商标法和著作权法的双重保护,由此产生商标权与在先著作权的权利冲突。当然商标申请中存在明知他人享有著作权而恶意注册,也存在确实不知他人享有著作权而商标注册的行为。从审查程序上看,商标审查和管理部门只负责形式审查,客观上也不能从权利来源上准确审查著作权人的真实存在,故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