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缴费时间有限制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30 21:50:23 455 人看过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费率。我市工伤保险基准费率,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对行业的划分,一至八类行业基准费率依次确定为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3%、0.7%、1.1%、1.4%、1.5%、1.8%、1.9%、2.0%。用人单位的初次缴费费率,按行业基准费率确定,以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因素,每两年浮动一次。上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20%,上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150%,下浮第一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80%,下浮第二档到本行业基准费率的50%。

至于工伤保险缴费时间这个其实是没有具体规定的,各地区为了集中办理一般都规定一个时间段。一般是每月1-10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伤保险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以工伤保险是一种强制性的社会福利,它的强制性体现在对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及时间的规定。其次它是完全有企业为职工缴纳的,不同于有企业和职工共同缴纳的医疗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现实中如果大家遇到不合法的待遇,可以依法向当地的社会劳动保障局举报。

一、工伤保险特点

工伤保险根据职业风险原则建立,它具有补偿和保障的性质,经费由企业负担,与其它社会保险项目(如养老、失业、医疗等)相比较,待遇最优厚、保险内容最完备、保险服务最周到,且易于实现。其性质和特点如下。

1、具有强制性

工伤保险是宪法确立的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劳动者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通过建立法规强制实施。法规所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及职工,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工伤具有突发性,多属意外事故;同时工伤也有不可逆转性,其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对个人也带来终身痛苦,于企业不利,对国家不利,因而工伤保险应该是强制性的。

2、具有社会性

工伤保险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实施范围最广的社会保障制度。1987年141个国家实行社会保险,有96%的国家有工伤保险。其对象包括社会上不同地区、行业及不同经济成份的劳动者。因此保险金领取的人数众多,对整个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经济生活都会产生广泛影响。政府部门可通过对社会经济生活的一定干预,在发生劳动风险与未发生劳动风险之间进行收入再分配,切实达到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目的。

3、具有互济性

工伤保险可以通过统筹的基金来分散劳动风险,这是社会保险的基本办法。因工伤人员在社会上分布不均,必须依靠社会力量进行保险,解决企业和地区之间承受的不同压力。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这样操作,更体现了互济性,对企业和劳动者双方形成保护机制,在较大范围内分散风险。

4、具有福利性

工伤社会保险基金属劳动者所有,是保障职工安全健康的基础,要专款专用,国家不征税,由国家财政提供担保,应当由隶属于政府部门的非盈利性质的事业单位经办,为受保人服务。

工伤保险不同于商业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前者实行收入再分配,保障受保人的基本生活,具有强制性、保障性;后者不实行收入现分配,具有任意性和盈利性。前者是非盈利性质的服务机构管理,讲的是社会效益;后者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企业,主要讲经济效益。据专家分析,商业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费只占收费的30%~40%,且是一次支付;工伤社会保险可以80%的保险费收入支付保险金。实践证明,商业保险决不能代替工伤社会保险,但可作为工伤社会保险的补充。

二、员工工伤保险缴费方式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数额为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乘以单位缴费费率之积,市工伤保险费缴费率按行业风险程度分为0.6%、1.2%、2.4%三个档次。缴费费率根据企业工伤保险费的使用、工伤发生率等情况定期进行调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伤保险相关文章
  • 意外保险对受伤的人有时间限制吗
    非寿险保单(比如意外险,医疗险,疾病险,年金等)的赔偿金请求权最长2年,寿险保单,赔偿金请求权最长5年。意外险主要保障身故或者残疾,如果被保人因为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者残疾,保险公司就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赔付身故保险金或者残疾保险金。其中身故保险金在保险合同中是规定好的,合同上写多少保险公司就会赔付多少。对于人身意外保险属于遗产吗?是否属于遗产就要看具体的情况,对人身意外保险而言,只有在三种情况下,才可以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其继承人来继承:(一)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没有指定受益人。(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虽指定了受益人,但受益人丧失了受益权或受益人放弃受益权,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但是如果投保人经被保险人同意后指定了受益人,那么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就属于受益人个人的财产,而不属于遗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2023-07-22
    382人看过
  • 2020年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
    有时间限制。《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社保补缴流程陕西社保补缴要求流程是什么,根据《社会保险法》[1]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第六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一般情况下,补缴保险的期间根据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视企业情况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
    2023-08-13
    59人看过
  • 法律有限制工伤保险待遇时效吗
    一、申请工伤认定时效当职工发生事故受到伤害后,作为用人单位也好,受伤职工也好,除了积极治疗外,首先要把握好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这是受伤职工合法权益受到保障的前提。这就要求用人单λ在规定的时效内办理申报工伤的手续。如果超过时效,就很难认定了。对于申请工伤的时效,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在实际操作中,很多用人单位由于种种原因不按规定在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这种情况下,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提请认定。上述认定主体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
    2023-04-01
    178人看过
  • 补缴工伤保险有时效吗
    一、补缴工伤保险有时效吗没有时效。工伤保险缴费断交不能享受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可以补交,但是补交期间也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社会保险法》第33条规定,职工和用人单位应当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条例》第2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规定,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用人单位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缴纳工伤保险费后仍拒不缴纳,对该单位应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这是《工伤保险条例》对用人拒不改正的处罚措施。二、什么是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
    2023-05-10
    433人看过
  • 工伤保险缴费标准及时间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在生产、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和患职业性疾病的劳动及亲属提供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二、工伤保险特点工伤保险根据“职业风险”原则建立,它具有补偿和保障的性质,经费由企业负担,与其它社会保险项目(如养老、失业、医疗等)相比较,待遇最优厚、保险内容最完备、保险服务最周到,且易于实现。其性质和特点如下。1、具有强制性工伤保险是宪法确立的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为保证劳动者这一权利的实现,国家必须通过建立法规强制实施。法规所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及职工,都应该参加工伤保险,缴纳保险费。工伤具有突发性,多属意外事故;同时工伤也有不可逆转性,其造成的损失往往难以挽回,对个人也带来终身痛苦,于企业不利,对国家不利,因而工伤保险应该是强制性的。2、具有社会性工伤保险是世界上历史最悠久、实施范围最
    2023-03-18
    426人看过
  • 2023劳动保险怎么补缴,有没有时间限制
    一、怎么补缴1、申报流程由单位出具书面申请,陈述补缴的事实及理由,填写一式三份的社会保险费补缴申请表,连同相关的原始资料,向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2、相关的原始资料(1)属原固定工及合同制职工的,应提供职工本人的档案、录用(招工)审批表、历年职工劳动手册等原始资料;(2)属其他用工形式的,应提供合同书、录用(招工)审批表(或招工表)、历年市职工劳动手册(外地户口职工可不提供)等原始资料;(3)未办理招用工手续,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应提供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如原始工资发放表、考勤表等)(4)如果要求补缴1999年7月之前的社保费,还应提供户口簿及复印件。3、带上公章,前往当地社保局,填写相应表格。二、有无时间限制《劳动法》第72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国务院第259号令)第12条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
    2023-05-05
    199人看过
  • 天津违章停车缴费有时间限制吗
    机动车道违章停车被交警贴了违章停车单,有时间限制。1.非现场(违停贴条、监控抓拍、移动测速)处罚的,没有时间限制,但也要在车辆年审前处理掉,否则车辆不给年检。2.现场开的处罚单必须在15日内到指定银行交罚款。《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等规定,最高可加处1倍罚款。同时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需要提示的是,无论是现场处罚还是非现场处罚(即违法停车贴条、电子警察摄录等),只要交管部门已对该违法行为进行裁决,驾驶人就应该按照“处罚决定书”规定时间在15日内去缴纳罚款,否则就会因逾期被加处罚款,同时,记分还可能会被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交通违章罚款,交警抓到现行的
    2023-02-19
    351人看过
  • 延迟缴纳房屋保险费的时间限制是什么?
    房屋交保险费可以延期60天,除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者超过约定的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或者由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减少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在前款规定期限内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但可以扣减欠交的保险费。房屋延期提前多久通知没强制性规定,具体看开发商的要求。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二条规定: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
    2023-07-03
    78人看过
  • 社保缴费期间限制
    社保缴费年限具体如下:1、职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后,若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就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2、若是不满15年,就不能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一、社保缴费的流程如下:1、先开立企业社保账户,企业的所在辖区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准备的资料;2、然后把已经在之前参加社保的员工的社保关系转入本企业社保账户;3、在社保缴费首月在社保打印缴费明细单;4、办理同城委托扣缴社保手续;5、以后每月只需向社保提交参保人员增加或减少表由于各地的开立企业社保账户所需资料不一样及办理增加员工社保手续也不一样,政策也经常调整,所以具体所需资料应按所在辖区社保规定办理。二、社保缴费需要以下材料:1、《社会保险登记表》、《在职职工异动名册表》、《在职职工基本信息登记表》;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地税登记证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5、参保单位近期工资名册表一份;6、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7、首次参
    2023-07-02
    69人看过
  • 成都社保补缴有时间限制吗,如何补缴
    根据现行成都社保条例规定,生育保险欠费2个月以上、医疗保险欠费4个月以上视为中断,会影响生育保险待遇及住院医疗费报销,如在补缴时间以内,建议您尽快补缴。若超过补缴时限,参保人员自重新参保之日起,连续不间断缴纳医疗、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在第13个月发生符合规定的费用才可享受报销。按照规定,成都市的用人单位应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但部分企业并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成都人社局的公告要求,未如实申报并足额缴纳2012年度各项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到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补缴手续。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费本金和利息外,从欠缴之日起,按规定加收滞纳金。根据《成都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行办法》规定,成都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如缴费年限未达到最低标准,可以申请补缴。其补缴方式
    2023-05-05
    304人看过
  • 单位员工受伤误工费时间限制有多久
    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由单位按受伤前的月工资标准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后,最长期间不超过24个月。一、工伤医疗期间的工资待遇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范围的疾病,其医疗费用按照现行劳保医疗及大病医疗费用社会统筹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实行医疗期。公费医疗期的时间由企业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医疗期的时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同情况确定为1个月至24个月,严重工伤或职业病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36个月。工伤医疗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
    2023-03-23
    414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工伤有时间限制吗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有时间限制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
    2023-04-21
    139人看过
  • 工伤医疗费用报销时间有什么限制
    一般来说只要购买了工伤医疗保险,在受工伤后,医疗费用的报销时间是没有限制的,等到你的病情以及治疗都稳定后,就可以到劳动部门进行申请报销了,也就是不在需要缴纳治疗费用之后可以去报销费用。去报销费用时,需要带着工伤认定结论书,治疗费用的发票以及治疗项目以及费用的明细清单,主要是针对住院的明细,然后还有身份证以及医保卡,到劳动部门进行申请报销,一般30天没审核通过后就会把报销费打到你的个人账户里。另外,应该注意,医疗费用的报销不包括:门诊、刀伤跌打、交通事故、凶杀等。住院的费用也不一定能够全部报销,需要根据你就诊的医院以及检查等而定,在参保的地区乡镇医院报销的比例最高,在县级医院以及地级的医院报销比例就较少了,因此你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而定。我国颁布通过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中明确规定了工伤的标准以及工伤部门报销的相关事宜,并且情况紧急的话也可以到就近的医院治疗,费用也是可以给予报销的。
    2023-05-09
    274人看过
  • 社会保险费缴纳争议是否有时效限制
    牛女士原是某造纸厂工人,2009年到该单位工作。但是,造纸厂一直未为牛女士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2012年1月,牛女士从造纸厂离职。2014年7月,牛女士找到造纸厂,要求补缴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但是造纸厂认为,牛女士离开公司已经两年多,其关于补缴社会保险费的要求已经超过法律规定的时效。牛女士不服,提起仲裁申诉,要求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那么,关于社会保险费的缴纳争议到底有无时效限制呢?点评:劳动争议时效是指劳动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权利人将失去胜诉权利。关于社会保险费缴纳引发的争议,是否有时效限制,实践中一直看法不一。《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7条第1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第27条第4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
    2023-06-09
    378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 更多>

    #工伤保险
    相关咨询
    • 工伤保险报案时限是多久, 工伤保险报案时限有限制吗, 有什么限制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4
      应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 河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有时间限制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9
      中小学阶段学生和在校大学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老年城镇居民、一般城镇居民和少年儿童为11月1日至12月31日。2、未能在集中缴费时间参保缴费拖至次年参保缴费的,其缴费标准是:1-5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个人缴费标准缴纳;6-10月份参保缴费的,按当年度城镇居民医保个人筹资总额缴纳。11月份以后,不再受理当年度参保缴费。当年度参保缴费的城镇居民医保待遇享受等待期为2个月。3、城镇居民参保缴费
    • 工伤保险什么时间缴费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7-14
      工伤保险缴费申报是指缴费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携带有关资料,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数额。包括以下内容: (一)缴费单位在申报应缴纳数额,缴费单位应在每月15日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报送工伤保险费申报表以及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的其他材料。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缴费单位报送报申报表和有关材料。 对缴费单位申报资料齐全,缴费费率符合规定,填报数量关系一致的申报表签章核
    • 工伤保险什么时候生效?有时间上的限制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4
      (1)理论上讲,保险生效应该以缴费到账后为准;但社保经办有其特殊性(按月缴费,不会计算到日);并且有着强烈的现实性(参保与缴费有时滞),譬如很多机构都是先办参保手续,具体款项本月底或下月初月报生成后再托收到账。所以,社保机构对此做了融通,通常以实际参保手续办理为准而非真正具体的划款时间,因为你参保手续有所有材料有单位公章,等参保手续办理完结就意味着已经建立社保关系了。 (2)工伤保险条例第62条其
    • 工伤保险待遇缴费年限有限制吗,具体规定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11
      工伤保险待遇缴费年限是没有限制的,原则上职工参保即可享受。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的费率缴纳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使用工伤保险基金、工伤发生率和所属行业费率档次等情况,确定用人单位缴费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