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的构成标准与刑罚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2 16:36:11 333 人看过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主观上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客体上侵犯了人民群众的财产权利;客观方面实施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对主体的修改是对本罪修改的重要内容。依原刑法,已满14岁不满16岁的少年犯惯窃罪、重大盗窃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法取消了此规定。

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所谓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包括单位)占有。需要注意一下几个问题:

(1)窃取行为虽然通常具有秘密性,其原意也是秘密窃取,但盗窃不能限定在秘密窃取上,否则会造成处罚的不公正。中国的《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为“盗窃公私财物”,并没有说是“秘密”,可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998.3.17)却将

“盗窃”解释为“秘密窃取”,于是中国刑法通说就认为盗窃需要秘密窃取,即行为人自认为被害人没有发觉而取得为秘密窃取。

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侵犯的对象,是国家、集体或个人的财物,一般是指动产而言,但不动产上之附着物,可与不动产分离的,例如,田地上的农作物,山上的树木、建筑物上之门窗等,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另外,能源如电力、煤气也可成为本罪的对象。

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所有权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能。这里的所有权一般指合法的所有权,但有时也有例外情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的规定:“盗窃违禁品,按盗窃罪处理的,不计数额,根据情节轻重量刑。盗窃违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财物也构成盗窃罪。”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1日 0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第三者相关文章
  • 盗窃罪之量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财物价值达到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数额达到人民币3万元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达人民币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没收财产。一、偷电动车被抓得多久判要看电动车的价值。如果电动车的价值在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达到盗窃罪的立案标准,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若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二、盗窃5000元判多久盗窃5000元的,属于盗窃罪中“数额较大”的情形,需要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3-06-20
    82人看过
  •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如下:1、对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时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以盗窃罪论处;2、对不符合盗伐林木罪数量条件但达到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3、对于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4、盗伐林木的行为能够转化为抢劫罪。一、盗窃1万多会如何判刑盗窃达到1万多,会被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责任形式如下:1、故意:盗窃罪只能由故意构成。成立窃罪,要求行为人认识到自己所窃取的是他人占有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占有、所有的财物而取回的,不成立盗窃罪。但是,不能简单地为,只要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的,就缺乏盗窃的故意。因为他人占有是一个规范的要素,只要行为人认识到了被法官评价为他人占有的前提事实,就应认为行为人具备了窃罪的认识内容。即使行为人误以为是遗忘物面取走
    2023-03-12
    331人看过
  •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是什么
    对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时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以盗窃罪论处;对不符合盗伐林木罪数量条件但达到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对于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盗伐林木的行为能够转化为抢劫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滥伐林木罪】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
    2023-06-03
    247人看过
  •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对不符合盗伐林木罪数量条件但达到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对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时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以盗窃罪论处;对于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盗伐林木的行为能够转化为抢劫罪。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分滥伐林木是指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许可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方式等,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的行为。盗伐林木以非法占有为目是指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包括本人承包或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以及擅自砍伐他人自留山上的成片林木等的行为。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犯罪对象不同。两者的犯罪对象虽都是森林和其他林木,但在具体内容上却有分别。在滥伐林
    2023-08-12
    170人看过
  •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是什么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如下:1、对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时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以盗窃罪论处;2、对不符合盗伐林木罪数量条件但达到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3、对于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4、盗伐林木的行为能够转化为抢劫罪。一、商场偷盗怎么追究责任一般而言对于偷盗行为,如果要认定为刑法上的盗窃罪,也要到达刑法上对于盗窃罪数额的标准以及构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但有些时候对于没有达到数额而且没有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的可不会被认为是盗窃罪,只能被认为是一般的偷盗行为,如果是这样的话就不会受到刑法的处罚,一般只会受到行政处罚。二、无证砍伐树木多少会被判刑砍伐树木1000-1500株构成犯罪判刑。“盗伐林木据为己有,数额巨大的”,应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量刑,罪名仍定为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
    2023-03-22
    476人看过
  • 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是什么?
    一、盗伐林木罪与盗窃罪的关系是什么?1.对严重的盗伐林木案件在必要时应适用重法优于轻法的原则以盗窃罪论处;2.对不符合盗伐林木罪数量条件但达到盗窃罪数额标准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3.对于盗伐枯死林木的行为应认定为盗窃罪;4.盗伐林木的行为能够转化为抢劫罪。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上述两种犯罪的处罚标准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三百四十五条【盗伐林木罪】盗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
    2023-06-17
    429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第三者
    词条

    通常情况下,第三者被定义为破坏别人家庭的人和合法夫妻关系的人。 如果第三者是明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或者以夫妻名义与有配偶者共同生活的,构成重婚罪,会坐牢。... 更多>

    #第三者
    相关咨询
    • 盗窃罪量刑标准与盗窃金额的关系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3-27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 数额较大(5百元至2千元以上),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5千元至2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3万元至10万元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
    • 盗窃罪故意与构成盗窃罪有什么关系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4-28
      1、行为人明确地意识到其盗窃行为的对象是他人所有或占有的财物。 (1)行为人只要依据一般的认识能力和社会常识,推知该物为他人所有或占有即可。 (2)至于财物的所有人或占有人是谁,并不要求行为人有明确、具体的预见或认识。 (3)如果行为人过失地将他人的财物误认为是自己的财物取走,在发现之后予以返还的,由于缺少故意的内容和非法占有的意图,不成立盗窃罪。 2、对盗窃后果的预见。 实施盗窃行为的犯罪嫌疑人
    • 盗窃罪的构成与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18
      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
    • 盗窃罪的构成与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24
      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
    • 关于盗窃罪的构成标准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28
      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 2)盗窃金融机构的; (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 4)累犯; (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 7)盗窃生产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