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单位犯罪解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0 16:00:08 374 人看过

我国针对单位犯罪的处罚遵循以双罚制为主,以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表现在一方面对单位处罚金,另一方面对相关人员判处刑罚。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犯罪的一般处罚和不以单位犯罪处罚的特殊情形。

单位犯罪的一般处罚有:

1、原则上双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

2、双罚例外时,单罚:即仅对单位的直接负责人员判处刑罚。

3、对犯罪单位本身判处刑罚:只能判处罚金刑。

不以单位犯罪处罚的特殊情形有:

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打着单位的幌子,行个人犯罪之实)——单位本身不具有合法性。

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单位本身虽具有合法性,但主要是实施犯罪活动。

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此种情形下,利益并没有归单位所有,因此,不成立单位犯罪。

一、污染环境罪的主体有哪些?

就自然人而言,污染环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精神正常的人,对此没有什么需要特别说明之处不过除此之外,《刑法》第346条规定:单位犯本节第338条至345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据此,单位也可以成为污染环境罪的主体。而在实践中,污染环境的行为往往是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所实施,因此如何认定本罪的单位犯罪就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显然,成立单位犯罪的一个基本条件就在于实施相应行为的主体不是自然人,而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但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在任何情况下,只要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都构成单位犯罪。因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3条规定,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总之,对于是否单位实施的危害行为,应当从实质的层面加以考察,如果单位只是一个“幌子”,那就不应认定为单位犯罪,而应按照自然人犯罪处理。

那么,排除上文所谈到的几种特殊情况以外,对于有着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如果其工作人员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中实施了刑法所规定的犯罪行为,究竟在什么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什么情况下认定为自然人犯罪呢?对此,《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认为:“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但是,上述两项指标的合理性在理论界受到了相当的质疑。一方面,并非所有以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都是单位犯罪,同样并非所有的单位犯罪都是以单位名义实施的,因而以此为标准来区分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可能不尽合理;另一方面,将谋求单位利益作为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有以偏概全之嫌,尽管部分罪名要求“谋取不正当利益”,但刑法分则中的大部分单位犯罪并不具有这一要素。

在大多数情况下,“以单位名义实施,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这一标准是有效的。但是这一立场不能极端化,不能认为只有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才构成单位犯罪。

第一,“以单位名义”只是一项形式标准,它并不必然能够决定行为在法律上究竟是归属于个人还是单位,正如个人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的犯罪行为不能被看成是单位犯罪,而应归属于个人。而单位也完全可能因为逃避监管等原因,借用个人的名义来实施犯罪行为。因此,行为是否以单位名义实施仅仅是一个表象,归根结底还是要考察相关行为是否体现了单位整体的意志。

第二,“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不宜作为单位犯罪的本质特征。虽然不可否认,在实践中,单位犯罪所得的收益往往是归单位所有,但是这两者并不存在逻辑上的必然联系。事实上,在不采取功能责任论的情况下,犯罪利益的归属并不影响犯罪行为本身的性质。因为只有在犯罪既遂之后才有可能进行犯罪利益的分配,而犯罪行为所蕴含的不法和责任在犯罪既遂的那一刻就已经被固定下来,无法被犯罪既遂之后出现的情况所改变。正如将盗窃所得的财物捐给穷人并不会改变其盗窃的行为性质一样,违法所得究竟归单位还是个人所有在逻辑上也和这个行为是不是单位犯罪没有必然联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单位犯罪相关文章
  • 关于单位共同犯罪有哪些特征
    对单位共同犯罪的处罚,应以刑法总则关于共同犯罪以及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为法律依据。对单位共同犯罪,应根据主体在单位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大小,分清主犯、从犯,并根据相应的原则处罚;对单位犯罪中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也应分清主犯、从犯,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罚原则。单位犯罪不等于共同犯罪。一个单位犯罪时,该单位是犯罪主体,就单位而言只有一个主体,因而不同于共同犯罪;一个单位犯罪时,该单位成员并不一定是犯罪人,该单位也并不一定是非法组织,因而不同于集团犯罪。单位犯罪符合共同犯罪成立条件时成立单位共同犯罪。单位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是:(1)两个以上符合法定条件的主体中至少有一个是单位,要么是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犯罪,要么是一个或数个单位与该单位以外的一个或数个自然人共同犯罪(严格地说,这种情况还不能称为单位共同犯罪)。单位犯罪时,单位内部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与直接责任人员构成共犯,但这些自然人与
    2023-06-11
    415人看过
  • 偷税罪单位犯罪嫌疑人是属于单位犯罪吗?
    一、什么是偷税罪偷税罪,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故意违反税收法规、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账簿、记账凭证、在账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应缴纳税款,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修正案(七),本罪已被逃税罪取代。二、偷税罪是否是属于单位犯罪1、首先看看集体犯罪的类型包括什么:刑法第120条资助恐怖活动罪;第125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第126条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第128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第137条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第140—148条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151—153条走私罪;第159条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第161条提供虚假财会报告、不披露重要信息罪;第162条妨害清算罪;;第175条高利转贷罪;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第177条伪造、变造金融票据罪;第190条
    2023-02-17
    362人看过
  • 单位犯罪中的非故意犯罪现象分析
    单位犯罪不都是故意犯罪。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行为。单位犯罪中的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直接故意。单位犯罪的特点在于:在单位故意犯罪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是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在单位过失犯罪的情况下,这种犯罪行为是单位直接责任人员的职务行为。单位犯罪在客观上具有以下两种情况:1、单位故意犯罪行为;2、单位过失犯罪行为。根据《刑法》第387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在单位犯受贿罪的情况下,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的刑罚远轻于个人犯受贿罪的情况。故意犯罪
    2023-07-04
    298人看过
  • 关于成立单位犯罪的条件是什么
    单位犯罪主体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1.成立单位犯罪的主体要件,要求单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2.只有同时具备独立财产、行为能力并能破产的单位,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3.主管人员是在单位犯罪中负有直接责任的单位领导4.直接责任人员是直接执行单位的决策,具体实施犯罪行为的人员。一、破坏性采矿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破坏性采矿罪的成立条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矿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采取破坏性的开采方法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行为;犯罪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非法搜查罪行为构成要件?构成非法搜查罪的要件是: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不能由间接故意或者过失构成;2.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无论其是否是有搜查权的侦查人员;3.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搜查他人身体和
    2023-03-31
    93人看过
  • 关于非法人单位犯罪主体是什么
    非法人企业,又称企业非法人,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从事营利性生产经营活动,但不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组织。企业非法人主要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代表处)等。非法人企业的法律地位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支配和处分所经营管理的财产,但经营单位可以刻制印章、开立往来帐户、单独核算、依法纳税,也可以签订商业合同并作为执行人。1、个人独资企业。2、合伙企业。3、企业法人的非法人分支机构。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的非法人企业。一、单位犯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犯罪分子刑罚的轻重,应当与其所犯罪刑相适应。重罪重判,轻罪轻判,罪行相称,罚当其罪。单位犯罪也不例外,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单位犯罪实行的是以两罚制为主,单罚制为辅的处罚原则。1、单位犯罪的两罚制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绝大多数是采取两罚制,也就是对单位处以罚金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
    2023-03-26
    59人看过
  • 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有什么影响
    一、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有什么影响在我国关于单位犯罪的影响是危害社会、造成他人权利损失。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法定单位,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由有关负责人员代表单位决定,为本单位谋取利益而故意实施的,或不履行单位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危害社会,而由法律规定为应负刑事责任的行为。二、单位犯罪的界定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与前一种观点相比,该说区分了单位意志与个人意志,但它所说的单位犯罪只限于主观上的故意,这与刑法中规定的少数过失的单位
    2023-06-18
    170人看过
  • 单位行贿罪犯罪主体特征分析
    认定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可以是本罪的主体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无论是自然人主体还是单位主体,都是一般主体。即任何已满16周岁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和任何所有制性质的单位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对单位行贿罪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对这两种犯罪主体的处罚是不同的,一般在单位犯此罪的时候采取的是双罚制。单位行贿罪是如何认定的1、注意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特别是要把对单位行贿和正常的馈赠行为区分开来。对单位行贿的目的是为了谋取不正当的非法利益,是对单位行贿罪。一种钱权交易;而向亲戚、朋友、同学的单位馈赠的行为,是为了加深感情和友谊,表礼致意。对单位行贿一般是以隐蔽的方式进行,往往是以礼代贿,贿赂物的数额比较大;而对单位馈赠的财物一般都比较小,两者的性质根本不同。2、本罪与单位行贿罪的界限。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1)犯罪主体不同。前者个人和单位均可成为犯罪主体,后者只有单位才具有主体资格。(
    2023-07-12
    388人看过
  • 以单位的名义实施犯罪的属于单位犯罪吗
    如果个人以单位名义进行犯罪,是不构成单位犯罪的,应该以自然人犯罪的规定进行定罪处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三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3-06-12
    378人看过
  • 刑法关于单位行贿罪
    单位行贿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单位行贿罪的主要特征(一)单位行贿罪的犯罪主体必须是单位。这里所讲的单位,根据《刑法》第30条的规定,应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单位行贿罪中,还存在单位内部机构行贿犯罪的可能性。所谓单位内部机构是相对于单位整体而言的,是指法人的分支机构,单位内设的科、室、部等下属小单位。(二)单位行贿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员根据本单位的意志以单位名义实施的行贿行为。具体包括以下两种情形:一是为谋取不
    2023-04-22
    407人看过
  •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案件的解释是什么?
    一、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案件的应用法律问题解释是什么?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案件的应用法律问题解释为依法惩治单位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对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第二条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犯罪的,或者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第三条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二、判定单位犯罪的核心和关键是什么?我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根据这一规定,以单位名
    2023-06-03
    411人看过
  • 哪些不是单位犯罪不属于单位犯罪的有哪些
    一、哪些不是单位犯罪不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情形有:1、个人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而设立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实施走私犯罪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2、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单位是否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应根据单位实施走私行为的次数、频度、持续时间、单位进行合法经营的状况等因素综合考虑认定;3、盗用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由实施犯罪的个人私分的,依照刑法有关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定罪处罚。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或者由有关负责人员决定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公司、企业、事业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的,不以单位犯罪论处。二、单位犯罪被告的确定由于单位犯罪一般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处以财产刑的同时,对有关责任人员也要处以人身刑,因此在实践中通常做法是将单位犯罪案件的被告人分为法人被告人和自然人被告人。一
    2023-02-19
    359人看过
  • 关于职务犯罪单位自首的认定问题
    1、认定成立单位犯罪自首除与自然人犯罪一样,必须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两个条件以外,还有一个单位自首的主体确定问题,即单位犯罪后谁有资格代表单位自首的问题。2、单位犯罪后自动投案的主体只能是单位中能够代表单位意志的成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能够代表犯罪单位意志,其自首行为应视为单位自首;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为除单位负责人以外的领导层成员负责一个或几个方面的工作在其所主管的工作范围内代表着单位的意志,其自首行为也应视为单位自首。3、对于单位犯罪有两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单位自首:(1)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2)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4、对于单位成立自首的情况下,其效力是否及于个人,《意见》作了肯定的规定,但以个人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罪行为条件。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接受调查时
    2023-02-17
    232人看过
  • 关于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有何规定
    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的,应当由被告单位委托其他负责人或者职工作为诉讼代表人。但是,有关人员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责任人员或者知道案件情况、负有作证义务的除外。开庭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应当通知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诉讼代表人不符合前条规定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不出庭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诉讼代表人系被告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可以拘传其到庭;因客观原因无法出庭,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二)诉讼代表人系其他人员的,应当要求人民检察院另行确定诉讼代表人。律师补充:对应当认定为单位犯罪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只作为自然人犯罪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建议人民检察院
    2023-05-06
    408人看过
  • 有关卖淫的犯罪的解析
    什么是有关卖淫的犯罪?其量刑标准是什么?本文从刑法的角度对有关卖淫的犯罪进行了解析。刑法解释: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法律专家解析:本条是对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其他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犯罪及其刑事处罚的规定。本条第一款是关于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罚规定。本款所说的旅馆业是指接待旅客住宿的旅馆、饭店、宾馆、酒店、招待所、路边店、客货栈、车马店、浴池等。根据《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的规定,旅馆业包括国营、集体、个体经营的
    2023-04-25
    203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或者以单位名义为本单位全体成员或多数成员谋取非法利益,由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决定,由直接责任人员具体实施,且刑法明文规定单位应受刑罚处罚的犯罪。... 更多>

    #单位犯罪
    相关咨询
    • 关于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条件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2-03
      只有符合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团体,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这些条件,才是单位犯罪的主体。 《刑法》第30条规定:“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法律规定为单位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同时,在《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最高人民法院工作谈会纪要》中提到“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由此
    • 关于单位犯罪负责人怎么量刑
      湖北在线咨询 2023-10-30
      法律分析 单位犯罪中,对负责人会这样量刑:按照其构成的罪名和全部的犯罪情节来判刑,例如构成妨害动植物检疫罪的,则对单位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国家人大关于单位犯罪司法解释里哪项条例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5
      根据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罪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的,是单位犯罪。 高憬宏、杨万明主编:《基层人民法院法官培训教材(实务卷·刑事审判篇)》 所谓“以单位名义实施犯罪”,是指单位的决策机构按照单位的决策程序来决定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谓“违法所得归单位所有”,是指因犯罪行为所产生的非法收益归单位所有。是否为单位谋取非法利益,是区分单位犯
    • 偷税罪单位犯罪嫌疑人是属于单位犯罪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3-05
      偷税罪是企业经过组织策划、以企业为单位进行偷税,可以认定为单位犯罪。
    • 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案件的解释是什么?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9-04
      第一条刑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既包括国有、集体所有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也包括依法设立的合资经营、合作经营企业和具有法人资格的独资、私营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