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存续期间房屋拆迁安置房在夫妻双方哪一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5 10:15:57 475 人看过

很多情况中,许多父母直接将自己的拆迁安置房屋登记在其子女或子女夫妻双方的名下。根据司法解释,如果该拆迁安置登记在自己子女一方名下当属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实践中碰到父母为子女婚姻的长久考虑,附条件地将拆迁安置房登记在子女夫妻双方名下,该附条件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时可依协议的约定进行分割。时下,拆迁安置房成为离婚诉讼中的新问题,而且呈愈演愈烈之势。现行的法律及司法解释不能给相关部门能对拆迁安置房的归属、处分提供一个明确指导意见,所以实践中处理起来莫衷一是。遇到这类问题,要是当事人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才好,建议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提供帮助,避免自身利益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要由夫妻共同负担吗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其中包括婚前一方借款购置的财产己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为购置这些财产所负的债务,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所负的债务;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治病以及为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治病所负的债务;

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因赡养老人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费用所负的债务;

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其他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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