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确认申请模式申请人:、、年月日生、族、人、农民、住房。申请人:、、岁、族、人、农民、住宅。申请确认权利的目的:要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原村组及周边活动场所对的民事行为合法有效。所有权和场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归享有;责成被申请人将其强占我户管理使用的部分场所归还给我户继续管理使用。申请确认权利的理由:农村实行以户为组的联产承包制,土地承包给农民,经济体制改革。随着农村形势的变化,管理模式也相应地发生了变化。经过全体生产队员各户共同商议,决定将属于及其周边活动的场地处理给、等部分生产工具处理给等户,账目当时已经结清。由于历史背景与现在大不相同,文化程度、法律意识、办事程序远远不能与现在相比,而且不规范,只有由户组成的生产组组长和成员、、、人口头达成协议,没有形成书面文字依据。但是,除被申请人外,其他人至今一致认可口头协议。大约在年左右,被申请人在与我的场地相连的自留地上盖房子,以他为由户人家组成的生产小组成员之一,否认周围的场地已经全部处理给我家,他的家应该有一个借口,强占位于家北面的我的场地长米,宽米,面积平方米,作为他家的院坝使用。那时我妈找他理论不成功,他依然强占。此外,在他家后面的坎下的一块地,本属于我家管理使用的场地,他家强占,拒绝退还给我家。(两处被占,见示意草图)。为了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我父亲年纪大了,已经把上述场地移交给我使用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第(二)款和国土资源部2003年1月3日发布的《土地权属纠纷调查处理办法》第五条,特申请乡镇政府确认,确认上述场地的使用权归我享有;责成被申请人退还强占的土地给我管理和使用。申请人:年月日。
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
农民集体土地的使用权是不得出让、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或者转让;但是,只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且依法取得建设集体土地用地的企业,因破产或兼并等情形致使集体土地使用权依照法律规定发生转移的除外。
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要过户转让的,必须符合以下的条件才能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
1、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2、房屋所有权以及该房屋所占用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申请,已经得到房屋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批准。
3、集体土地上建成的房屋需转让给非同一集体以外的受让人时,应该在依法办理集体土地的征用手续后,才可以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手续。
也就是说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但仅仅只能转让给原来集体的其他成员,并且不可以转让给非农业建设。
《土地管理法》
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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