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判决执行中是否可以单独放弃主债务人债务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8 19:41:37 119 人看过

连带判决执行中不可以单独放弃主债务人债务。

一、担保人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1、对于银行来说,如果你有能力承担担保责任,那么找你是正常的。而对于你来说,在不主动还款的情况下,肯定银行就只能走法律途径,而在法院处理案件过程中,你提出你和同事之间的协议,那么法院的判决可以明确你的追偿权。一旦你今后在诉讼中被认定承担连带责任并且最后也确实由你承担了担保责任的,你可以向你的同事直接追偿并向法院申请执行,不需要特别安排一个诉讼。

2、保证担保分为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1)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

(2)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

3、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4、如果你的公婆提供的保证属于一般保证,那么,根据法律规定,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对照规定,由于你的邻居作为债务人,其住所发生了变更,致使债权人信用社要求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那公婆作为一般保证人则不可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5、一般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关于抵押物的担保人

有抵押物的担保人承担的责任:一、一般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担保人要为其承担该责任,即清偿到期债务。二、连带保证责任。其所付的责任是,当债务以到清偿期,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或保证人偿还债务。当保证为一般保证时,保证人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债务人的财产申请强制执行或执行担保物权未果前,拒绝债权人的请求偿还的权利。连带保证人没有这种权利。撤消担保人的责任: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在主合同履行届满后怠于行使担保物权,致使担保物的价值减少或者毁损、灭失的,视为债权人放弃部分或者全部物的担保,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减轻或者免除保证责任

三、民法保证人担保人为保证人可以连带责任吗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

(二)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三)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四)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本款规定的权利。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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