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地病死,项目部有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8 08:47:11 111 人看过

倘若在施工现场发生了人员意外身亡事故,项目管理部门中的包工头固然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为他正是该项工程的核心责任人之一。

至于处理此事时双方所具有的关联,亦即他们之间的法律关系,如果被认定为雇佣关系或劳动合同关系,则应将此事件按照工伤的标准进行详细的赔偿评估。

在此期间,赔偿金将包含丧葬费等相关开支。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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