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条件才算构成卖淫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1 21:51:27 372 人看过

构成介绍卖淫罪应当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客体为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客观为表现为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3、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一、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的四个条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秩序;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传授犯罪方法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只能是直接故意。

二、涉黄案件立案标准

可能涉嫌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认定本罪,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进行分析:(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促使了卖淫嫖娼活动的泛滥,因而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二)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三)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四)其他引诱、容留、介绍卖淫应予追诉刑事责任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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