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控制人必须是自然人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5 10:36:05 350 人看过

一、实际控制人必须是自然人吗?

实际控制人可以不是自然人,实际控制人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

《公司法》

第二百一十六条【本法相关用语的含义】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二、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1)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超过该公司股东名册中持股数量最多的股东行使的表决权;

(2)单独或者联合控制一个公司的股份、表决权达到或者超过百分之三十;

(3)通过单独或者联合控制的表决权能够决定一个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当选的;

(4)能够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的;

(5)有关部门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判断某一主体事实上能对公司的行为实施控制的其他情形。

三、实际控制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责任;

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责任;

3、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

四、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1、实际控制人,一般为自然人,控股股东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

2、实际控制人可以和被控制企业没有直接的资本纽带关系,即可以不是被控企业的股东;而控股股东一定是股东。

五、实际控制人损害公司利益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在司法实践中,实际控制人可能都不在公司上班,也不一定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但实际控制人是可以从公司经营活动中获利的。由于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有绝对的管理权,因此公司章程当中应该明确约束实际控制人的权利,以防实际控制人滥用权力,影响公司合法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三章 附  则  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n  (一)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n(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n(三)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n(四)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但是,国家控股的企业之间不仅因为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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