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经营权的转包与转让有何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05 15:36:45 118 人看过

一、土地经营权的转包与转让有何规定

在保持原承包人和村集体签订的租赁合同不变的前提下,承包人将其所承包的土地再次转租给他人即为转包行为。

土地承包权或者转让则是指承包人将自身所承包的土地交给第三方进行承包,并由第三方与村集体经济组织之间成立新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不再参与,实质上是将承包经营权售予他人。

因此,转包实际上涉及到两份承包合同关系,而转让仅涉及到一份承包合同关系。

在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情况下,若没有特别规定,转包无需经过发包方同意即可生效,但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除外;

然而,转让则需经过发包方的明确批准方可实施。

因为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意味着合同权益和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征得发包方的同意才能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

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二、土地经营权出租是什么

土地经营权出租是指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效存在前提条件下,在不改变农村土地所有权权属性质和主体种类与农村土地农业用途的基础上,将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从该物权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的部分权能等具体民事权利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土地经营权的转包与转让有何规定”,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承包 第五节 土地经营权  第三十七条 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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