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权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0 18:12:23 299 人看过

(一)有清偿期限或者能够确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二)当事人约定债务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三)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

(四)但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债务的,从债务人第一次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开始计算;

(五)因债务不履行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从债务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因人身受到伤害而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伤害明显的,从受到伤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六)伤害当时未发现,后经检查确诊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开始计算;

(七)其他侵权损害赔偿,从权利人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的事实及侵害人为谁时起开始计算;

(八)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从当事人一方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的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九)无因管理中给付管理费用等的请求权,从无因管理行为结束并且管理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本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十)本人因无因管理行为受到损害的请求权,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管理人及损害事实之日起开始计算。

一、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中断吗

主债权诉讼时效中断抵押权一般不会中断。只要在主债权诉讼时间期间内,抵押权人就仍可行使抵押权。也就是说,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二、抵押权因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而消灭吗

(一)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导致主债权成为自然之债,也就是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抵押权作为一种从权利,是为担保主债权的实现而设立,其效力状态应依附于主权利。在这样的状态下,抵押物上所负担的抵押登记,对原抵押权人来讲因已经丧失了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而变得毫无意义。

(二)对抵押人而言,继续维持抵押登记势必影响抵押物的正常使用和流转,尤其会影响抵押物交换价值的实现,妨害抵押人所有权的行使。抵押担保本来是合法设置在抵押物上的负担,它在担保主债权实现的同时,妨碍了所有权的行使。在抵押权合法存在的时候,这样的妨碍是正当的。由于主债权和抵押权都不再受国家强制力的保护,继续维持抵押登记的存在,就丧失了合法的依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22: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诉讼时效相关文章
  • 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一、房屋买卖纠纷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屋买卖纠纷的诉讼时效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二、时效与诉讼时效区别时效是指一定的事实状态持续地达到一定期间而发生一定法律效果的法律制度。时效是一种期限,但与一般期限不同,时效是法定的。从适用的权利和法律效果区分,可以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取得时效也称占有时效,是适用于物
    2023-06-04
    271人看过
  • 伤残津贴计算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
    通常情况下,职工鉴定结果出来之后,就可以申请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分为一次性支付与分期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可以进行选择。如果是一次性支付的,那么一般是在工伤鉴定后一年内进行赔偿。要是分期按月支付的话,就有点像工资那样,每个月定时支付。一、不同级别工伤伤残津贴怎么算1、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90%例如:马某为某汽车生产厂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被鉴定为一级伤残,在工伤事故发生前,马某的工资为1200元少月,按照上述公式,其应获得的伤残津贴为:1200元/月×90%=1080元/月,马某所在的汽车厂地处我国东部沿海某农业大省,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500元/月。这样,马某按照公式计算的伤残津贴高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因此就可以确定为1080元/月。2、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其计算公式为:伤残津贴赔偿金额=本人工资(元/月)×85%例如:李
    2023-03-16
    80人看过
  • 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对法定代理人请求权的诉讼时效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第一百四十五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一百九十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其法定代理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法定代理终止之日起计算。一、法定代理人的权利1、法定代理人参与刑事诉讼的职责是依法保护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诉讼权利以及其他一切合法权利
    2023-02-19
    465人看过
  • 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
    一、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国家赔偿时效期间的计算是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二、国家赔偿费用由谁承担国家赔偿费用由赔偿义务机关承担。根据法律规定,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赔偿义务机关就是侵权的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
    2023-05-22
    395人看过
  •  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这段内容讲述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计算规则。根据受伤程度和是否达成调解协议,诉讼时效的计算起点不同。对于交通事故受伤的案件,当事人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话,诉讼时效从达成调解终结书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就赔偿达成协议,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明显的伤害,从受伤的那一刻开始计算;对于因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当事人向交警部门申请调解,未能达成协议的话,诉讼时效从达成调解终结书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如果当事人就赔偿达成协议,诉讼时效从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对于伤害不明显或受伤害时未曾发现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规定,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
    2023-08-27
    337人看过
  • 连带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从何时开始计算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四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一、连带保证人内部追偿的先后顺序我国法律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由此可见,在连带共同保证中,其中一个连带保证人先行向债权人清偿债务的,其享有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权利,但应首先向主债务人追偿,如主债务人清偿不能的,再由其他连带保证人在前者不能清偿的范
    2023-03-16
    323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诉讼时效,是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发生变化的法律事实,又称消灭时效,是指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在某种程度上丧失请求利益的时效制度。设立诉讼时效制度的主要目的,是促进法律关系安定,及时结束权利义务关系的不确定状态,稳定法律秩序,降低交... 更多>

    #诉讼时效
    相关咨询
    • 不予立案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1-26
      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其次,根据《诉讼费
    • 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诉讼时效起算时间是什么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无效合同的诉讼时效应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算。当事人在其自认为合同有效的情况下基于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而签订和履行合同,无论合同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对其合同约定权利的实现期限均有其明确、合理的预期。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到期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应当知道其权利(不论该权利是基于有效合同而产生的债权还是基于无效合同而产生的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受到侵害,当事人所享有的债权的诉讼
    • 债权人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时,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2-17
      根据《民法典》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 诉讼时效何时开始,诉讼时效何时计算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值得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虽可拒绝履行其义务,权利人请求权的行使仅发生障碍,权利本身及请求权并不消灭。当事人超过诉讼时
    • 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从分居开始还是从离婚判决生效开始?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0
      离婚抚养费支付时间从何时开始,如果是起诉离婚的话,法院判决离婚时会在判决书上写明支付时间;如果是协议离婚的话,双方可以协商解决。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18周岁为止。但有两种情况例外。一、16周年以上不满18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够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二、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