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助学贷款申请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10 00:50:48 434 人看过

本文《黑龙江省助学贷款申请条件,助学贷款发放时间》

一、近期免冠二寸彩色证件照二张。(大头贴则由于容易褪色,不能作为档案长期保存,所以绝对不允许交大头贴,只能交彩色证件照)

二、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政府)开具的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村委会、居委会和单位的贫困证明无效,人民政府或民政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开的贫困证明无效.并注意确保姓名与身份证一致。

贫困证明注意事项如下:

①证明上须清楚说明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措辞含混者不予承认。(比如有的证明写某人无业,而正在读书的同学一般无业,所以这是无效的证明)

②贫困证明中必须包含贷款同学本人的姓名。

③农村同学的贫困证明至少加盖乡、镇级别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的公章,城市的至少加盖街道办事处级别的公章。级别更高的区县民政局或者区县政府的证明自然有效,而村委会、居委会、社会事务所(办公室)的章则无效。

④单位证明无效。仅部分中央直属大型单位相应级别的证明可能有效:新疆、黑龙江建设兵团至少团级;但最好也开出第二点所述有效证明,以免无法获得贷款。

⑤按规定中国银行需收取贫困证明复印件。但经办银行要严把审核关,须验证原件,所以申请时要交贫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建议同学自己保存几份贫困证明复印件,以备奖、助学金等申请所需。)

三、居民身份证和学生证复印件,未满18周岁者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和贷款申请同意书原件,请注意学生证和身份证的姓名、生日等信息必须一致,复印件上姓名、身份证号、签证机关等信息必须清晰可见;说明:未满18周岁者,父母双方都健在的,法定监护人的贷款申请同意书上需父母双方签字和按手印。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也需双方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9:4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黑龙江申请公积金贷款办事指南
    一、黑龙江申请公积金贷款流程1.申请。申请人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窗口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2.登记。住房公积金贷款承办银行经办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核验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进行登记,材料不全的,向申请人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申请资料并告知理由。3.受理。住房公积金后台工作人员中心与审批环节合计5个工作日内核验承办银行递交的申请材料,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符合规定格式的进行审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资料退回承办银行,并告知不予以受理的理由。4.审批。住房公积金后台工作人员与受理环节合计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予以通过的,出具《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资格审核表》;不予通过的,退件,并告知不予以审批的理由。5.领取结果。通过承办银行送达申请人。二、黑龙江申请公积金贷款材料《住房公积金个人借款申请表》借款人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件、户口、婚姻关系证
    2023-05-14
    136人看过
  • 黑龙江落户条件
    推进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制定出台《居住证暂行条例》具体实施办法,使居住证制度覆盖全部未落户城镇常住人口和进城灵活就业、季节性就业人员,保障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社会救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在居住地享有办理出入境证件、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和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以及其他便利。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的公共服务范围并提高服务标准,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推动居住证持有人享有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住房保障权利。一、佛山失业登记办理条件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处于无业状态的本市户籍人员,在本市居住半年以上并申领居住证或在本市缴纳失业保险累计满一年的非本市户籍无业人员
    2023-03-20
    174人看过
  • 黑龙江新冠疫苗申请条件有哪些
    一、黑龙江新冠疫苗申请的条件有哪些1、年龄为18~59周岁的居民。2、非孕妇,既往无疫苗接种严重过敏反应,无惊厥、癫痫、脑病、精神疾病病史或家族史,无发热,无急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急性发作期,无严重慢性疾病。二、黑龙江新冠疫苗接种有哪些要求1、接种前:了解新冠疫苗接种相关知识,需携带相关证件(身份证、护照等),接种当天穿宽松的衣服方便接种,到接种门诊要戴上口罩;2、接种时:配合现场预防接种工作人员询问,如实提供本人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等信息;3、接种疫苗后要在留观区留观30分钟,没有异常情况才可以离开。保持接种局部皮肤的清洁,避免用手搔抓接种部位;如发生发热、皮疹等不适症状时,请及时就医并报告接种单位。三、黑龙江接种新冠疫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第四十一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种类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拟订,报国务院批
    2023-05-14
    84人看过
  • 黑龙江省耕地保养条例
    第一条为了加强耕地保养的管理,防止耕地质量下降,不断提高土壤肥力,切实保护耕地资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耕地保养,是指对种植农作物的耕地地力的保护和对耕地土壤的人工培肥。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耕地种植农作物以及从事耕地保养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第四条耕地使用必须坚持用地和养地相结合,做到养分投入和消耗平衡有余。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制定耕地保养长期规划和年度指标,并在农业资金中每年安排一定数额的耕地保养专项资金。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养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养的监督管理工作。农垦、森工、监狱管理部门负责本系统的耕地保养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乡(镇)人
    2023-06-10
    384人看过
  • 《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
    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2000年10月20日黑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人口素质,保障母婴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母婴保健是指为了保证母亲和婴幼儿的健康而进行的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幼儿保健等系列保健服务。第三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任何组织和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第四条母婴保健工作实行以保健为中心,保健和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医疗保健服务与自我保健相结合的原则;推广先进实用技术,积极开展母婴保健科学研究;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母婴保健知识。本省推行和完善母婴保健保偿责任制。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母婴保健工作的领导,将母婴保健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母婴保健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边远贫困地区的母婴保健事
    2023-12-08
    307人看过
  • 黑龙江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详解黑龙江省新学籍管理办法
    来源:哈尔滨新闻网9月1日,《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正式实施。昨天,就学籍管理的热点话题,记者采访了省教育厅基教一处相关负责人。一人一号籍随人走据介绍,我省于2013年4月启动全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为了给电子学籍系统的实施提供政策支撑,教育部门出台了相关实施细则。《细则》规定,我省学籍管理系统全国联网运行,为每名学生建立全国唯一的电子学籍档案。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在全国范围内具有唯一性,全国统一,终身不变;同时还确定了“籍随人走”的原则,学籍号从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伴随每个学生的各教育阶段,无论是入学、转学、休学等学籍变更,都采取“籍随人走”的办法管理。动态监管全程跟踪据了解,《细则》实行动态监管,对学生求学阶段实现全程跟踪。学籍内容除基础信息外,还包括学生的综合素质发展报告,体质健康测试及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
    2023-06-13
    451人看过
  • 黑龙江省遗属补助有哪些标准
    一、遗属补助是什么关于非因工致伤、死亡的待遇没有规定,现行有效法律《工伤保险条例》的前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规定的内容已经不能再适用,而现行的法律和法规有没有明确的规定,以至于大家都不清楚该如何处理。曾经规定的丧葬费待遇和遗属救济金的发放是否还可以延续,很多老年人对此问题有点耿耿于怀。二、黑龙江省遗属补助有哪些标准黑龙江省企业职工死亡待遇改革办法及调整遗属救济待遇标准第一条职工死亡后,当月工资照发,并发给丧葬补助费1200元。第二条职工死亡后,企业对其生前供养直系亲属或直系亲属,发给一次性救济金或抚恤金,其标准为:(一)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一次性发给救济金一千元。(二)职工因工(含职业病)死亡的,一次性发给基本抚恤金二千元。经省人民政府授予烈士称号的抚恤金的标准按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第三条对因病或非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由企业按月支付遗属救济费,其
    2023-05-09
    300人看过
  • 黑龙江省遗属补助费发放要求
    黑龙江遗属补助费的发放条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下:首先需要领取补助费地是逝去者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等。然后是补助费的金额,是按照逝去者去世前一个月的工作加补助的金额总和或是去世前一个月的退休金发放的。且若是逝去者是因为工作原因患病死亡的,那么遗属将会得到逝去者去世前三个月的工资总和。河南遗属补助费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河南省遗属补助费的发放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如下:1、如果是遗属经审核后符合生活困难补助标准的无论是不是农村户口,都可以领取一个月200块的生活补助费用;2、如果是逝者是因工死亡或者死后被追封为烈士的,那么其遗属的一个月的生活补助费用将在原基础上提高百分之五十。《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遗属补助费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规定:1、在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时,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调整为按当月本企业养老保险人均缴
    2023-07-01
    271人看过
  • 黑龙江专利申请向谁申请
    在黑龙江申请专利是要通过黑龙江当地的知识产权局来进行申请的。一、专利申请流程1、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以及其他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相关文件。2、受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专利申请号。对于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的,不予受理。3、初步审查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文件、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不合格的,申请人要根据通知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直接进入授权程序予以授权。4、公布(发明专利申请特有)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的,进入此阶段。专利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在《发明专利
    2023-03-28
    411人看过
  • 助学贷款浙江文件
    一、助学贷款账户生源地、高校助学贷款是国家对贫困学生的帮助,为其减轻家庭的负担,让每个学生尽可能的不会因为家庭困难而耽搁学业教育,国家虽然在前期进行免息,但每个人所贷款的金额还是要归还国家的,如今人人都在用支付宝,所以以后用支付宝还贷款就方便多了。二、助学贷款浙江文件享受对象: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贷款金额:年度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1学年的学费和生活费用,其中学费贷款金额不超过学生就读高校专业学费的收取标准,生活费贷款金额不超过高校所在地的基本生活费用标准。文件依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管理规定的通知三、贷款需要哪些资料所需详细材料如下:1、借款人及借款人配偶身份证,户口本,暂住证,结婚证,学历证明2、借款人公司出具的收入证明(收入证明格
    2023-05-30
    480人看过
  • 黑龙江省内居民申请就近办证须知
    (一)申请对象我省户籍居民(含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在绥化市限北林区、经济开发区)连续居住满一年(含)以上的,可在双鸭山市公安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就近办理电子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团队旅游签注。但未办理二代居民身份证人员、实施出入境证件申请特殊调控地区人员不予受理。(二)申请材料1、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签注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往来港澳通行证和签注受理、审批、签发管理工作规范规定的申请材料。2、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住满一年(含)以上的证明(包括居住证、暂住证等)。3、如居住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暂、居住证明(暂住证、居住证)不满一年的,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受理其就近办证申请:(1)、在校就读的学生,由就读学校学生管理部门或者保卫部门出具学生在校就读证明。另,大中专学生不按暂住人口管理,不需提交暂、居住证。(2)
    2023-05-10
    349人看过
  • 黑龙江省内异地购房可公积金贷款
    《通知》要求,全省各公积金管理中心要积极加大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个人贷款发放率。合理确定贷款条件和贷款额度,允许拥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执行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政策。允许购买省内异地自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各管理中心要结合实际建立住房公积金信息公开制度,应定期向社会公开住房公积金运行等情况;通过柜台、互联网和电话等方式,为职工和单位提供查询服务;柜台应提供近3年的职工或单位的明细账信息,电话及网络查询服务应提供当年缴存、提取、结息及余额信息。对此,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通知》要求,今后,在哈缴存公积金的职工,购买省内异地自住房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服务。而对于国家住建部等3部门联合下发通知,对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予以放宽的细则,正在制订过程中。目前,仍暂按原条件进行提取,即,
    2023-06-10
    93人看过
  • 黑龙江省政府地址
    黑龙江省政府地址是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02号。黑龙江省政府的职能:1、执行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国务院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2、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3、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4、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5、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黑龙江省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6、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7、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8、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黑龙江省
    2023-08-11
    180人看过
  • 2024黑龙江省律师调解员有什么条件
    黑龙江省律师调解员有什么条件依据黑龙江高级人民法院的规定,黑龙江省律师调解员的条件包括执业三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五年内没有受司法行政机关处罚等。《黑龙江省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二)工作程序1。调解人员确定及名册公示。律师调解员资质条件:执业三年以上(哈尔滨市五年以上),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律师职业道德素养和较丰富的执业经验及群众工作能力,五年内没有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承办律师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资质条件:设立三年以上(哈尔滨市五年以上),内部管理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积极参加公益活动,有执业律师5人以上(哈尔滨市10人以上),五年内没有受到过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按照以上资质条件,试点地区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会同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做好承办律师调解工作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调解员的遴选工作,并按业务类别编制名册,报
    2023-12-16
    44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黑龙江省黑龙江无户口人员登记条件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5-04
      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1月发布的《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了八类情况:(一)不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
    • 2023年河北省助学贷款有什么申请条件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4-25
      申请条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家庭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不良信用记录; 2.家庭经济困难,全部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符合下列特征之一: (1)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
    • 黑龙江省原学校转学规定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0
      转学籍就读需要的资料及手续,当事人可以参照《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办理,具体如下:《黑龙江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二十六条学生转学流程如下:第一步:学生法定监护人填写《黑龙江省义务教育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8,以下简称《转学申请表》基本信息)。第二步:学生法定监护人持填写好的《转学申请表》到现就读学校及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盖章。第
    • 2022年助学贷款纠纷怎么处理?申请助学贷款需要的条件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3
      现在我们国家是重视教育的,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国家也是有一些政策进行支持的,比如助学贷款,对于这一贷款,是不同于其他贷款的,因为性质的不同,在借款金额以及利益方面都是不太一样的,为了就是帮助学生能够顺利上学。浙江世纪新天律师事务所童英贵律师解析。 一、助学贷款纠纷怎么处理 1、人民法院审查借贷纠纷案件的起诉时,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或无法提供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或与自己无利害关系的两
    •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关于车祸的案件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9-15
      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一)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和每位被告各一份;(二)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主要包括: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证明,如受害人系,最好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人与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