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到期日大于合同到期日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8-07 16:36:25 72 人看过

需要具体看合同的约定来具体分析。

首先,期限本身也是一种利益,借款合同中借款人的还款期限越晚,意味着借款人可以使用资金的期限越长,这对借款人而言是重要的经济利益,因此出借人原则上无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

其次,借款期限是判断借款人是否构成迟延履行的时点,如果借款人在还款期限届至时仍未偿还借款,就要承担逾期还款的责任,可能需要支付逾期利息;

再次,借款期限对其他法律制度的适用也具有重要的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

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8: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合同到期日期约定不明怎么办
    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的,可就履行期限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履行期限可以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房屋租赁合同约定不明如何处理约定不明的可以协商解决,并进行协议补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主债权履行期限如何确定主债务履行期的确定需要参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债务的履行期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在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可以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签订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对于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补充协议和交易习惯等确定履行期限的
    2023-06-29
    339人看过
  • 续签合同通知截止日期为合同到期日之前
    挂失、补办: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派出所近日,公安部在回答网民提问时明确表示:公民丢失身份证后,无需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查部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丢失证件者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公安部表示身份证丢失怎么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合同到期不续签口头通知是否有赔偿合同到期不续签口头通知,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又细分为两种情况: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2023-07-03
    405人看过
  • 倒签合同没到日期怎么查询
    倒签合同时日期是根据实际履行合同的日期来确定的。如果日期不明确的,则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协议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等因素来确定。一、合同不明可以如何补救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合同履行时的合理期限是多长?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具体的合同履行合理期限。履行期限不明确的,根据法律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另行协议补充,如果协议补充不成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来确定。如果还无法确定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这也是合同履行原则中诚实信用原则的体现。对合同
    2023-06-23
    430人看过
  • 合同到期修改合同日期有效吗
    只要双方确认一致的,就有效,否则经涂改的无效。合同上有涂改是否有效要分以下情况:1、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为了己方利益,采取非法手段控制他人、盗窃合同进行合同修改或伪造的,合同修改部分无效,维持原合同约定内容;2、合同签订之后,任何一方想进行合同修改的,必须告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重新签订合同或在原合同相应条款作修改或补充,并在修改地方加盖双方公章(个人手印)。若只有口头答应但没有对合同做修改或者没有在任何一处有修改变动的地方盖章(手印),视为无效,合同维持原有内容继续生效。一、甲方乙方签合同日期不一致怎么办甲方和乙方签的合同日期不一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1、甲方和乙方就签订的不一样日期,进行沟通后修改,并盖校正章,修改后的合同依旧有效;2、甲方和乙方重新签订合同,一式两份,新合同签订以后,旧合同失效;3、甲方和乙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在补充协议中说明,以哪个日期为准。此外,合同
    2023-02-26
    56人看过
  •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期限到期怎么办
    一、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期限到期怎么办对于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劳动合同法第69条明确规定,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就是说,非全日制用工方式可以不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这也是对应这种用工方式具有短期性,即时结清性以及相对简单性的特点相符合的。在这种用工方式下,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主要是工资支付关系,权利义务较为简单,而且一般的履行期限可能只是几天的时间,因此,允许双方订立口头协议,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后,无须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当然,从劳动者维权的角度讲,如果条件许可,应尽量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那怕很简短的几个条款,也要明确清楚工资标准、支付期限、是否提供其他的工作保障等,比如提供工装、午餐等。所以,非全日制劳动合同连续续签订都不算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非全日制劳动合同信息(1)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以小时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而普通的劳动关系是以日、月、年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的。与此相对应的是,非全日制劳动合同
    2023-06-04
    440人看过
  • 取保候审日期到了会怎么处理
    一、取保候审日期到了会怎么处理取保候审期限届满后,相关机关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1.如果案件显著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或者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那么会决定撤销取保候审。2.如果案件仍需追究刑事责任,则会将案件移送至相关部门,或者变更强制措施。3.在取保候审期间,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已被法院判决并生效,那么将开始执行判决,取保候审自动撤销。4.如果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未作出任何处理,则取保候审将自动撤销。(1)在处理取保候审期限届满的情况时,相关机关需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确保程序合法、公正。(2)被取保候审人也应积极配合相关机关的工作,遵守取保候审期间的相关规定,以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二、取保候审规则须知取保候审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要求被取保候审人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则。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被取保候审人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这一规定旨在确保被取保候审人始终处于可监控的
    2024-07-12
    446人看过
  • 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日期
    一、合同到期终止劳动合同证明日期1、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2、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3、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的,应该支付《劳动合同法》四十六、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十四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标准为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二、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______先生(女士):您于____年____月___日提出不与我公司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故双方劳动关系将于___年_
    2023-06-05
    444人看过
  • 契约到期日
    认缴到期时间:目前我国公司的注册资金以及认缴时间均可以由公司股东自行约定,但公司股东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约定,以免影响公司业务的开展。若有股东未能在约定期限足额出资,除了应向公司足额缴纳,还应向其他履行义务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企业认缴出资后到期时间还能享受补缴吗认缴出资额到了时间一定要出资吗认缴出资时间就是公司成立之前的时间,实缴出资时间是实际缴纳资金的时间。认缴出资额到了时间一定要出资期限由股东约定法律不做限制目前注册资本制度是认缴制度,也就是说在办理营业执照的时候,工商局不需要验资报告,而且注册资本大小和注册资本认缴期限都是由股东自行约定,只要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就可以。所以,关于注册资本认缴期限的规定就是股东自己约定。公司注册资本改为认缴制,除了银行、保险等企业,承诺认缴多少,何时缴多少都可以,但承诺二年内缴清如果不缴清就是违背承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
    2023-07-07
    423人看过
  • 保险到期日是生效日么
    保单合同生效日一般是指缴费的次日或保单签收日的次日。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以保单正本为准,保单上所写的合同生效日就是每年的对应日;合同约定双方当事人、保证人(见证人)等签署完合同当日起,合同最后落款日期为生效日期(合同另有约定除外)。关于保险合同生效的时间问题,这是原保险法留给司法实践最大困惑之一,广州信诚案就是其典型代表。原保险法第13条规定,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我们知道,寿险实践中,一般都是先收保费,再承保。既然保险公司已经收取保费,按照客户正常理解和原来保险法规定,保险合同已经成立了并生效了,在保单承保前发生保险事故(特别是意外事故),保险公司应该赔偿,特别是许多寿险公司将正常承保通过的保单,生效时间提前到客户交纳保费时,更加重客户的误解。但同时寿险公司也倍感委屈,因为,按照其正常流程,承保还没有通过,保单还未正式进入系统,还未正式生效。新保险法对这部分内容进行改进
    2023-03-25
    233人看过
  • 担保到期日
    申请仲裁
    担保到期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民法典债权到期后的担保是否生效民法典规定,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担保还有效,如果是担保物权担保的,超过主债权诉讼时效后,担保物权就消灭。如果保证担保的,超过约定保证期限后保证无效,没有约定的,主债权履行期限满后6个月不主张的,保证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九条【抵押权存续期间】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保证期
    2023-07-05
    477人看过
  • 合同日期未到可以改吗
    一、合同日期未到可以改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合同没有到生效日期的,双方当事人是可以协商修改合同的,如果达成协议的,就能修改合同。一般来说,只要该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那该合同就是有效。而没有盖章只是程序问题,只是没有盖章不能否定合同本身的效力。但有特别说明的除外,例如没有盖章就是无效的合同或者没有公司盖章该合同不生效之类的。二、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1、合同的基本条款要具备,尤其是交易的内容、履行方式和期限、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2、查阅国家对该交易有无特别规定,目的在于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合法有效。3、向律师事务所、公司法律顾问咨询相关业务的实际开展情况,了解业务发生纠纷的概率和纠纷的起因、种类,以便在订立合同时尽可能避免同样缺憾的发生。4、可能的话,通过行政机关的公证、律师见证和公证,通过相关机构的中介作用,使合同的内容尽可能完备。5、签署合同时合同表面要字迹清楚,整洁,推荐使用
    2023-05-03
    455人看过
  • 合同的日期没到合同生效吗
    合同日期没开始,合同不生效。合同成立的地点和时间就是承诺生效的时间和地点。一、合同订立怎么确定地点呢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否则以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或按指印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非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地点。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当事人之间有约定合同成立地点的,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二、房屋赠与合同怎么写?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性质上来看,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已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财产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至于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合同生效并不意味这受赠人就获得了财产的所有权。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赠与人在真实、自愿,且不违反法律规
    2023-03-24
    133人看过
  • 贷款,没有到还款日期提前还了怎么办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最主要的义务之一。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返还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则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实属无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当事人可以进行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无法对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进行确定。如果对于还款期限通过上述一系列的办法仍然无法确定,那么借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出借人也可以随时请求返还,但是应当给借款人合理的准备时间。借款人逾期返还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违约责任。一、借贷利息标准是怎样规定的我国《民法典》的明确规定: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
    2023-03-14
    213人看过
  • 现金支票到期日碰到法定节假日怎么办
    常见支票分为现金支票、转账支票。在支票正面上方有明确标注。现金支票只能用于支取现金(限同城内);转账支票只能用于转账(限同城内)。支票的填写:1、出票日期(大写):数字必须大写,大写数字写法:零、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举例:2005年8月5日:贰零零伍年捌月零伍日捌月前零字可写也可不写,伍日前零字必写。2006年2月13日:贰零零陆年零贰月壹拾叁日(1)壹月贰月前零字必写,叁月至玖月前零字可写可不写。拾月至拾贰月必须写成壹拾月、壹拾壹月、壹拾贰月(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月)。(2)壹日至玖日前零字必写,拾日至拾玖日必须写成壹拾日及壹拾X日(前面多写了零字也认可,如零壹拾伍日,下同),贰拾日至贰拾玖日必须写成贰拾日及贰拾X日,叁拾日至叁拾壹日必须写成叁拾日及叁拾壹日。2、收款人:(1)、现金支票收款人可写为本单位名称,此时现金支票背面被背书人栏内加盖本单位的财务专用
    2023-06-06
    27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借款的日期与贷款日期不一样属于合同日期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0-17
      借条也就是民事借贷合同,借款日期就是合同的履行日期,法律并没有要求合同履行日期和签订日期要一致,根据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合同履行日期和签订日期不一致是不影响合同效力的。
    • 咨询关于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劳动合同日期倒签能到生效日期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6-09
      劳动合同日期倒签不违法。一般民事主体订立的合同,只要行为人具有主体资格,内容合法,形式合法,该合同受法律保护。倒签劳动合同指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已经建立事实劳动关系一段时间后补签劳动合同的现象。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倒签劳动合同后,不能再主张二倍工资。
    • 借款合同的到期日能否超过最高额抵押担保合同的约定到期日期?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10
      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是指出借的时间而不是借款期限,你把两者混同了。比如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在2012年7月6日至2013年1月5日期间发生的最高额以内的借款承担担保责任,那么即使是1月5日才出借的款,仍然承担担保责任。
    • 诉讼时效是以合同到期日还是以借据到期日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0-06
      违约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以合同约定履行期限界满开始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