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后职业病可以重新鉴定,但无法获得补偿
用人单位未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条,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和辅助检查结果,结合劳动者的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对所提供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参照劳动者自述,利用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资料,作出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结论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或者用人单位解散、破产,用人单位不提供上述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提请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有异议的数据或者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作出判断;有关部门应予以配合
根据2011年12月3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接触粉尘引起的疾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职工职业活动中的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根据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职业病分类目录》,包括10大类132种职业病,分别为:尘肺病。矽肺、煤工尘肺等职业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职业中毒。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物理因素与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生物因素引起的职业病。炭疽、森林脑炎等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有化学性眼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耳鼻喉职业病。有噪声性耳聋、铬鼻病
职业性肿瘤。石棉引起的肺癌、间皮癌、联苯胺引起的膀胱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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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职业病拿了赔偿还能再做鉴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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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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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职业病晋级后,职工能否要求公司再次进行赔偿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14曾经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当时没有发现罹患职业病、离开工作岗位后被诊断或鉴定为职业病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人员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尽管单位与劳动者虽已终止劳动关系、工伤保险关系,但依据法律规定,身患职业病的职工离职后仍可享受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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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失效后多久再鉴定职业病北京在线咨询 2023-05-0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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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后能否再鉴定一次安徽在线咨询 2021-06-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一)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二)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三)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对有缺陷的鉴定结论,可以通过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等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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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定到职业病后再怎么做湖北在线咨询 2022-01-31鉴定到职业病后再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如果您认为你的伤害有可能构成残疾的,在伤情稳定的情况下,向劳动局提出,由劳动局指定的工伤医院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等级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综合你的月工资与单位协商索赔。如果与单位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具体赔偿项目可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工资、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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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后能否按工伤处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4职业病已被《工伤保险条例》列为工伤认定情形之一,昨天出台的《关于工伤保险工作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首次明确表示,即使已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在职介中心、人才中心存档的人员,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自诊断之日起一年内,个人也可以按规定到工伤保险参保地或原单位生产经营地或原单位注册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工伤认定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