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轻的怎么办的原因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9 10:02:22 398 人看过

污染环境罪是过失犯罪,必须造成法定的损害结果,才可构成犯罪。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这个会有一定的审查,具体过程也要按照相关的规定来办事。

但目前有学者持有的观点是,故意污染环境造成严重环境污染后果的行为,可以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的观点,对此,提出以下不同意见。

一、二罪名位于刑法条文中位置不同,归属类罪名不同

从二者在刑法分则中所处的不同位置可以看出二者实际上存在诸多差异。污染环境罪位于刑法分则的“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章节中,而投放危险物质罪,位于刑法分则的“危害社会公共安全”一章中。纵观刑罚条文,还没有哪两种罪名因为主观罪过的内容不一样,就判定其属于不同犯罪客体,伤害了不同的法益。

二、二罪侵犯的法益无法完全划等号,需要进一步区分

从二者的文理表述方式上可以看出,投放危险物质罪侧重“危险”二字,此种危险的作用对象可能是社会公共安全,也可能是环境安全,当这种危险作用于环境的时候,就出现了这二罪界定模糊。我认为污染环境罪,更加侧重于对现有环境平衡状态的打破,这种破坏的达到严重程度即产生有害性,这种有害性并不强调即时性,环境问题通常会可能潜伏很久才会为人所知,其到底造成何种程度的严重后果需要进一步评估;投放危险物质罪的犯罪结果的是对现有平衡状态的一种倾覆,这种平衡状态可以更加侧重于社会公共安全的一种平衡,其结果显现的过程比污染环境罪犯罪结果显现过程更加猛烈和迅速,行为人实施两种不同行为时所追求的客观结果也不一样,从主客观相统一的角度上来说,我认为将故意污染环境的行为用投放危险物质罪来定罪处罚,会扩大刑罚的打击范围,超出行为人主观范围,与刑法的谦抑性背道而驰。

三、法条竞合的存在是二罪不能混同的现实基础

根据《关于审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8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污染物,同时构成污染环境罪、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投放危险物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不难得出观点,当行为人的行为同时符合两罪或多罪的构成要件,即存在竞合情形时,依据竞合犯的相关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该司法解释反而说明故意污染环境的行为不能直接依据投放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

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修改为污染环境罪之后,学界围绕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在修订之初,不少学者认为,其主观罪过应当是过失,而不能包含故意的罪过形态,若行为人故意做出污染环境的行为,并造成严重的后果,应当按照其他罪名做出处罚。但随着研究的推进,污染环境罪应当属于故意犯罪的说法也得到许多肯定。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

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

1、实施本罪必须违反国家规定。

是指违反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相关行政法规、行政措施、发布的决定或命令。这些法律、法规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一系列专门法规。

2、实施排放、倾倒和处置行为

其中排放是指把各种危险废物排入土地、水体、大气的行为,包括泵出、溢出、泄出、喷出、倒出等,倾倒是指通过船舶、航空器、平台或者其他载运工具,向土地、水体、大气倾卸危险废物的行为;处置是指以焚烧、填埋或其他改变危险废物属性的方式处理危险废物或者将其置于特定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取回的行为。

3、必须造成了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

本罪属结果犯,行为人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对其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加以认定,如该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则以本罪论。否则不能以犯罪论处。至于“严重后果”的标准是什么,有待进一步作出解释。可参照国家环境保护局1987年9月10日发布的《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规定以及国务院1989年3月29日公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量刑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及修正案(八)第四十六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
    环境污染罪的判刑:犯本罪的,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2022-07-06
    344人看过
  •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和污染环境罪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特点如下: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的管理活动。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均是对我国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活动的破坏。本罪侵犯的对象是土地、大气、水体等自然环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危害环境的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此种行为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1)违反国家规定,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和法规关于向大气、水体、土地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规定。(2)实施了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危险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的行为。(3)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3、本罪的主体既可以是年满16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
    2023-03-08
    452人看过
  • 环境污染原告怎么举证
    (1)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加害人不论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无须就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2)受害人需要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全面的举证。环境污染行为具有违法性,但这里的违法性并非仅指加害人的污染环境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污标准,对于在国家规定标准内的污染行为,一旦造成了污染损害,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加害人经常以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标准作为抗辩理由,所以受害人在对此类案件举证时要特别注意从污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上强调其违法性,而不应当纠缠于污染行为是否违反了国家规定标准进行举证。(3)对损害事实进行举证。损害事实是侵权行为损害赔偿法律关系发生的根据,是构成侵权行为的前提和必要条件。一个人只有在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才能请求侵权民事司法救济;未造成任何损害的行为或者事件,不能引起侵权民事责任。环境侵权责任也必须遵循“无损害,无赔偿”的原则,即必须以损害
    2023-03-02
    113人看过
  •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原因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
    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产生的原因—般有:1、生产事故:在化工、石油、煤炭、医药、核工业等生产过程中使用、生产极毒化学品、易燃易爆物质或放射性物质,由于不遵守操作规程或设备、管、阀破裂造成有毒物、放射性物质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2、贮运事故:有毒有害物品在贮存过程中,发生贮罐腐蚀、破损、仓库火灾、爆炸等事故;危险品在运输或输送途中,发生沉船、翻车、输送管道泄漏或爆炸、燃烧等事故。3、自然灾害:地质、台风、龙卷凤、暴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工厂、仓库倒塌、船只沉没,车辆顷翻,如果伴随危险品流失,将引发恶性环境污染事故。4、人类战争:包括二类,一是战争破坏工厂、仓库、设施、油田、输油管道等;二是战争中使用化学武器、核武器、生化武器等所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统计表明,前三类是造成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的主要原因。
    2023-06-11
    288人看过
  •  一般污染环境罪的刑罚原则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对环境进行严重破坏,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对于该罪行为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款;如果其行为后果特别严重,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对于污染环境罪的行为人,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以罚款;如果其行为后果特别严重,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以罚款。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污 染 环 境 罪 的 量 刑 标 准 是 什 么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环境保护法规,对环境进行严重破坏,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污染环境罪属于严重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其量刑标准如下:1. 污染环境罪中,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物质,严重破
    2023-09-04
    161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犯罪
    一、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
    2024-01-31
    416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犯罪主体是什么,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
    一、污染环境罪犯罪主体是什么?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二、污染环境罪犯罪的认定原先对污染环境罪的追诉是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但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公布后,确立了新的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81次会议、2013年6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7次会议通过)为依法惩治有关环境污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实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
    2023-04-15
    391人看过
  • 环境污染防治原则
    1防治结合,以防为主。在防的方面,加强环境规划和生产管理;在治的方面,考虑各种治理技术措施的综合利用。2技术和经济结合。制定综合防治方案,考虑技术上的先进性和经济上的合理性。3人工治理和自然净化相结合。充分利用自然净化能力,确定经济合理的排污标准和排放方式,尽量减少人工治理节约治理费用。4发展生产和保护环境相结合。在发展生产的同时,加强资源管理,防止资源浪费,并通过改革产品设计、工艺和设备,实行综合利用,实现企业的环境综合治理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和处置量。一、污染防治措施1、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工业布局:产业结构的优化与调整应按照“物耗少、能耗少、占地少、污染少、运量少、技术密集程度高及附加值高”的原则,限制发展那些能耗大、用水多、污染大的工业。从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三方面统筹考虑,进行第一、第二和第三产业之间的结构比例的调整和优化,走可持续发展道路。2、推行清洁生产,发展节水工艺,减少污染
    2023-02-28
    330人看过
  •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可以缓刑吗
    一、污染环境罪可以缓刑吗现在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很大,判缓刑的难度加大。但是,如果确实情节轻微,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不是都不能判缓刑。构成污染环境罪,量刑起点一年,量刑情节对基准刑的调节结果在1至6个月的,可判处拘役;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4年。缓刑适用于3年以下有期徒刑(数罪并罚时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刑期到中期的情况下,若其中一罪有判处缓刑的量刑,应附加吸收原则,使缓刑不再执行)、拘役,中期和长期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累犯、犯罪集团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二、什么是污染环境罪?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
    2023-04-16
    390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污染环境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当前环境污染的现象虽说相比以前已经减少很多,但环境污染的现象依然存在,关于保护环境国家出台了许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对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主体进行刑事处罚和相关赔偿,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内容大多数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一、污染环境罪能判缓刑吗?现在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很大,判缓刑的难度加大。但是,如果确实情节轻微,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不是都不能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比如,2013年1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两家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构成污
    2023-06-16
    131人看过
  •  构成环境污染的因素是什么?
    本罪行为涉及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包括排放、倾倒或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等,严重污染环境。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单位也可以成为本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本罪行为侵害了国家保护环境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环境污染构成要件是什么?环境污染构成要件是指导致环境污染发生的原因或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污染源:指产生污染的场所或设施,包括工厂、企业、交通工具、农业、畜牧业等。2. 污染物:指在污染源中产生的、能够对环境造成危害的物质或能量,如废水、废气、
    2023-10-15
    483人看过
  • 常见的环境污染有哪些?环境污染的分类是怎样的
    空气污染可谓是”隐形杀手“是我们不经意间接触到的,而水污染和生活污染则需要我们平时多注意,用心防范便可有效避免受其伤害。具体哪些类型如下所述:(一)空气污染常见污染气体的主要成分:1、二氧化碳(co2)主要来自煤、石油和天然气的燃烧。最大的排放者是**发电厂、汽车等交通工具。2、氯氟烃(CFCS)主要来自使用氟*昂的空调和制冷设备、含氯氟烃的喷雾剂(如摩丝)、甲基氯仿或四氯化碳干洗剂等。3、一氧化碳(CO)主要来自汽车尾气、烧煤和露天烧垃圾等。4、氮氧化物(NOX,包括NO、NO2、NO3)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和燃煤发电厂。5、二氧化硫(SO2)主要来自燃煤发电厂和民用烧煤等。6、煤灰、煤烟和油烟主要来自在马路旁架煤炉子的餐饮摊点、烤羊肉串摊、呛锅炒菜等。7、粉尘主要来自清扫路面和机动车辆的行驶从地上扬起的尘土。8、铅粒主要来自使用含铅汽油的汽车尾气。9、臭氧(O3,又称作光化学氧化剂)主要来
    2024-04-24
    313人看过
  • 环境污染的类型
    环境污染
    一、环境污染的类型环境污染的类型,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等;按污染的性质可分为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按污染物的形态可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按污染产生的来源可分为工业污染、农业污染、交通运输污染和生活污染等;按污染物的分布范围分,又可分为全球性污染、区域性污染、局部性污染等。二、按照环境要素分,环境污染具体包括哪些1、空气污染:包括企业废气排放污染、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饮食业油烟排放污染、建筑施工污染、垃圾焚烧污染、作物秸秆焚烧污染、室内装饰装修材料释放有害物污染、室内空气污染;2、水体污染:包括地表水污染、地下水污染、海洋污染、饮用水污染;3、固废污染:包括垃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医药垃圾等)污染、放射性废物污染、白色污染;4、土壤污染:包括化肥污染,农药污染、白色污染。三、按照污染物因素分,环境污染具体包括哪些1、化
    2023-04-14
    384人看过
  • 污染环境的行为
    法律综合知识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直接或间接地向环境排放超过其自净能力的物质或能量,从而使环境的质量降低,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生态系统和财产造成不利影响的现象。常见的环境污染有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噪(音)声污染、农药污染、辐射污染、热污染。《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八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大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财政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2024-05-07
    37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刑法原因对污染环境罪的规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5-24
      污染环境罪的量刑规定为: 1、一般情形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
    • 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量刑标准中,污染环境罪的内容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02
      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从2011年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
    • 构成污染环境罪条文的基本原因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等依法确定的重点保护区域排放、倾倒、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
    • 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 环境污染污染环境罪是那几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
      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