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一审和二审的区别主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4 20:23:10 173 人看过

第一、提起的主体及条件不同:

一、法院一审结束后二审多久会开庭

法院一审结束后二审开庭时间一般是一个月左右。具体开庭时间取决于法院的安排,可以及时查询案件承办法官,询问开庭时间。一审结束后,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开庭时间法律并未具体规定,法律规定审理期限,二审案件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裁定案件会在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一审和二审的区别有五种不同,分别是:

1、性质不同,法院第一审程序是对相关管辖权的审查以及对事实的真实情况及对应的证据材料的审查,二审程序则是对法院审判的监督,对于一审判决的合法性、合宪性的审查,对法院的判决进行监督;

2、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原因不同,第一审程序是由于原告为了行使本人的起诉权,避免错过诉讼时效而发生的,第二审程序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对于法院的判决存在异议发生的;

3、引起审理程序发生的诉讼主体不同,一审中的原、被告地位是固定的,有资格限制,提起诉讼并引起第一审程序的原告,即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者是国家行政机关,而二审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并不固定,没有资格限制,原审中的原告、被告、第三人,既可以充当上诉人、也可以充当被上诉人;

4、判决效力的不同,对一审的判决或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二审的判决或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直接生效;

5、使用的程序不同,一审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有一名法官独任审判=二审必须由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人民陪审员可以作为合议庭成员,二审只能由法官组成合议庭。

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条件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一般包括以下的3个条件:1、起诉人的原告主体适格,必须是正当当事人或者合格的当事人;2、起诉人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诉讼事实以及诉讼理由;3、民事诉讼案件必须要有明确的被告。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刑事诉讼的过程中,原告有权提起附带的民事诉讼。

三、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别有哪些

执行行为异议和执行标的异议的区别为:

1、主体区别。对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主体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执行标的的异议主体只能是案外人;

2、异议理由不同。对执行行为异议的提出是认为人民法院的行为违法,而对执行标的异议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

3、救济机制有差别。对执行行为的异议不能提起执行异议之诉,而对执行标的的异议,可以在收到裁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执行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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