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6:10:09 425 人看过

一、工伤认定不予受理怎么办

工伤认定不予受理可以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二、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

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如下:

1.工伤认定提供材料不完整,且经过告知,也没有补正材料的;

2.工伤认定超过申请时效的;

3.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4.无明确用人单位的;

5.劳动者超龄的;

6.所受的伤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工伤范围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三、工伤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工伤认定的标准是如下: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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