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受偿主体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4:30:47 140 人看过

由于犯罪导致的最终结果都是使被害人或其近亲属陷入困境,所以不论加害人的主观状态是故意还是过失,不论是人身损害、财产损害还是精神损害均应将受害人纳入补偿范围。

此外,被害人既包括刑法意义上的犯罪行为的被害人,也包括非刑法意义上的遭受损害的被害人,即不负刑事责任的人实施的刑事不法行为。此外还应当包括被误伤或因阻止犯罪发生、协助抓捕罪犯而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非公职人员及其近亲属。

具体说来可以有以下几类主体:

1、因犯罪行为造成重伤的被害人,包括被误伤的人及制止犯罪行为的人;因犯罪行为直接受到人身损害的人自然可以成为国家补偿的对象,被误伤的人及制止犯罪行为的人无任何过错却直接承受犯罪行为的恶性后果,也应享受国家补偿。

2、因犯罪行为陷入经济困境,无力支付医疗费或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生活水平的被害人。

3、因犯罪行为遭受财产损害导致严重影响生活甚至基本生存条件的人;对于财产遭受损失的被害人不应被偏颇地排除,实施爆炸、决水、放火等犯罪行为可能不对人身造成损害却对被害人的财产造成严重损害,致使被害人的重要财产化为乌有、完全丧失基本生存条件或者经济陷入极度困境,当然,该情形仅限于因财产损害严重影响生活甚至基本生存条件的被害人,给予经济上的紧急救助。

4、因犯罪行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死亡时,依靠被害人赡养、抚养、扶养的近亲属。此类受偿主体在被害人因犯罪行为死亡时有权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数额可参照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进行赔偿。

5、因被害人死亡产生费用的人,例如被害人近亲属以外的人支出丧葬费、火化费等。最后需要注意的是,被害人所遭受犯罪行为应发生于中国领域范围内,对于在我国领域内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外国人,视其国籍国对我国公民对待的标准采取对等和同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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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08日 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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