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公证司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14:11 194 人看过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公管处:

我部于九五年六月二日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员注册管理办法》(司法部第39号令),现对执行该《办法》中的有关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为了统一和规范公证员注册考核,由我部制定了《公证员年度注册申请表》(见附表一),各地可参照印制。对公证员注册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具体内容做出规定(见附件二)。各地可根据我部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本省、自治区、直辖市便于操作,有量化指标的具体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考评。

二、公证员注册印章的形状规格。根据《办法》规定,需要刻制两枚注册专用章,一枚为国内公证员注册专用章,另一枚为涉外公证员注册专用章,两枚注册专用章的形状为椭圆形,规格为45×30厘米(见附件三)。

三、为了更好地体现公证的职能作用,我们将注册证书的名称由《公证员工作执照》改为《公证员执业证》。

四、《公证员执业证》(以下简称《执业证》)的订购与价格。为了降低《执业证》的制作成本,我们在全国现有公证员总数的基础上多印制了一倍,各地在报订数时,按每人两册数订购,每册工本费六元。请各地将《执业证》订购数于95年11月15日前报公证司。并将款项汇中国公证员协会、帐号226—62065—79,北京市中信实业银行,款到寄送《执业证》。

五、由于公证员注册费与有关部门尚未商妥,收取注册费标准将另行通知。为保证注册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进行公证员注册公告时,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证员协会(筹备组)代收公告费,收费标准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六、各地在进行公证员注册后,请将首次被批准注册的公证员名单和涉外公证员注册名单报公证司。

各地在执行《办法》中的情况,请及时向部反映。

附件(一):公证员年度注册申请表

----------------------------------------

|||||出生||

|姓名||性别||||

|||||年月||

|-----|---------|-----|---|-----|------|

|||||行政||

|工作单位||政治面貌||||

|||||职务||

|-----|---------|-----|---|-----|------|

|||||参加工||

|公证员职务||学历||||

|||||作时间||

|-----|---------|-----|---|-----|------|

|从事公证||取得公证员||奖惩||

工作时间||资格时间||情况||

|-----|---------|-----|----------------|

|||国内公证|涉外公证|||

|年度办证|总件数|-----|-----|年收费总额|有无错假证|

|||民事|经济|民事|经济|||

|量及收费|---|--|--|--|--|-------|--------|

|||||||||

|-----|------|-----|-------------------|

||论文发表情况|外语程度|参加何种培训|

|其他|------|-----|-------------------|

|||||

|-----|--------------------------------|

|||执业证||

|注册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编号||

|-----|--------------------------------|

|德||

|、||

|能||

|、||

|勤||

|、||

|绩||

|四||

|方||

|面||

|的||

|表|申请人签字年月日|

|现||

|-----|--------------------------------|

|公意||

|证||

|处见|年月日|

|-----|--------------------------------|

|县司||

|∧法||

|市局||

|、意||

|区见|年月日|

|∨||

|-----|--------------------------------|

|地局||

|市意||

|司见||

|法|年月日|

|-----|--------------------------------|

|司审||

|法批||

|厅意||

|∧见||

|局||

|∨|年月日|

|-----|--------------------------------|

|备||

|||

|||

|注||

----------------------------------------

附件(二)

公证员注册时主管机关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考核内容:

德,主要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包括是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是否遵纪守法、忠于职守、注意服务方式和用语,清廉服务,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能,是否具备从事公证员职务的法律专业知识,实际办证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开拓能力;专业特长。

勤,主要指公证员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工作上是否积极主动,肯于钻研,勇于开拓创新,出勤率与办证效率如何?

绩,取得哪些工作成绩,包括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和质量如何?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如何?

附件(三):注册专用章式样说明

《公证员执业证》注册为两枚专用章,一枚为“注册专用”章,表示只能办理国内公证;一枚为“涉外注册专用”章,表示还能办理涉外公证。注册专用章为椭圆形,分内圆和外圆,规格为长45厘米,宽30厘米。省厅名称自左而右排列在外圆上部,“公证员执业证”自左而右排列在外圆下部,“注册专用”或“涉外注册专用”自左而右排列在内圆。统一用仿宋体蓝色印油。

司法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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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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