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环境罪公开审理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5:46:18 347 人看过

污染环境罪公开审理吗?

新兴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宗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这是云浮市首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被告单位新兴县锦辉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被告人谢廷贵因涉嫌犯污染环境罪,被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的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

(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

(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

(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

(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

(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行或者人员中毒达到《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Ⅲ级以上情形,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六)其他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情形。

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的“公私财产损失”,包括污染环境直接造成的财产损毁、减少的实际价值,为防止污染扩散以及消除污染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5: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相关文章
  • 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污染环境罪的主观要件是什么
    当前环境污染的现象虽说相比以前已经减少很多,但环境污染的现象依然存在,关于保护环境国家出台了许多的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对于环境污染和破坏的主体进行刑事处罚和相关赔偿,对于污染环境罪的内容大多数人都不了解,那具体来说污染环境罪有缓刑吗?一、污染环境罪能判缓刑吗?现在对污染环境犯罪打击力度很大,判缓刑的难度加大。但是,如果确实情节轻微,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不是都不能判缓刑。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比如,2013年12月12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和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两家联合制定的《关于依法办理环境保护案件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构成污
    2023-06-16
    131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怎么处罚污染环境罪
    一、环境污染罪判刑多久污染环境罪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近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以下简称《修正案八》)罪名做出补充规定,取消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罪名,改为"污染环境罪"。从5月1日起施行。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环境污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
    2023-04-15
    335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属于谁管理
    一、污染环境罪属于谁管理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他们的共同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五条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犯罪行为发生地,包括犯罪行为的实施地以及预备地、开始地、途经地、结束地等与犯罪行为有关的地点;犯罪行为有连续、持续或者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连续、持续或者继续实施的地方都属于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包括犯罪对象被侵害地、犯罪所得的实际取得地、藏匿地、转移地、使用地、销售地。居住地包括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户籍所在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
    2023-06-19
    477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治理方法
    (一)严格立法。(二)严格执法。(三)自觉减排。(四)加强环保意识。(五)使用正确有效的污控措施。对于每个在地球上生存的人来说,爱护保护环境是每个人的责任一、个人污染环境罪案例有哪些?(一)个人污染环境罪的案例1.保定蠡县重大污染环境致人死亡案2015年5月18日,保定蠡县某停车场墙外一饭店的厨房内,店主李某被下水道气味熏倒,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查,这个停车场的经营者李某忠通过中间人与不法犯罪团伙勾结,非法倾倒工业废液并从中获利。犯罪嫌疑人倾倒的废液产生了有毒有害气体,将李某熏倒致死。通过5个多月的调查走访,专案组一举打掉涉及石家庄、沧州、廊坊及北京等地的两个污染环境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27名,涉及企业20家,查实非法倾倒犯罪事实102次,非法倾倒废酸、废碱3400余吨。此案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2、犯罪嫌疑人彭某奇、郑某水、吴某杰在武邑县清凉店镇李石店村共同经营一废冷轧油加工厂,从山
    2023-03-26
    457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拘留几天,环境污染如何认定
    环境污染会阻碍社会的发展影响我们的未来生活,但是当前污染环境的现象还是存在,而且有不少工厂企业以及个人都有存在环境污染的现象,如果环境污染严重的话会涉及到环境污染罪,那如果自身因为环境污染受到环境污染罪的话,环境污染罪拘留几天呢?环境污染罪拘留几天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环境污染如何认定?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必须是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条例以及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标准、规程等等。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
    2023-04-27
    106人看过
  • 环境污染包括什么?雾霾算环境污染吗?
    环境污染是一个很大的概念,但是这个概念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环境污染包括什么?一般来说环境污染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等,细分可以划分出很多种,这些往往关系到我们的而衣食住行,在去以工业为主的城市大多发生了雾霾,影响了很多老人与儿童的呼吸道健康,很多人抱怨看不到蓝天绿水,这就表现了环境对我们的重要性。环境污染按环境要素分可以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土壤污染。按人类活动分:工业环境污染、城市环境污染、农业环境污染。按污染来源分:化学污染、生物污染、物理污染(噪声污染、放射性、电磁波)固体废物污染、能源污染。海洋污染:主要是从油船与油井漏出来的原油,农田用的杀虫剂和化肥,工厂排出的污水,矿场流出的酸性溶液;它们使得大部分的海洋湖泊都受到污染,结果不但海洋生物受害,就是鸟类和人类也可能因吃了这些生物而中毒。空气污染::是指空气中污染物的浓度达到或超过了有害程度,导致破坏生态系统和人类的正常生存和发
    2023-04-27
    187人看过
  • 污染环境环保判什么罪?
    会被判处污染环境罪。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是合理的行为。一、污染环境罪的举证注意事项有哪些?在具体的举证思路和方法上,原告方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由于环境污染侵权纠纷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加害人不论是否有过错都不影响其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受害人无须就加害人的过错进行举证。(2)受害人需要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全面的举证。环境污染行为具有违法性,但这里的违法性并非仅指加害人的污染环境行为不符合国家规定排污标准,对于在国家规定标准内的污染行为,一旦造成了污染损害,也属于一种违法行为。由于加害人经常以自己的行为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标准作为抗辩理由,所以受害人在对此类案件举证时要特别注意从污染行为所造成的损害上强
    2023-06-24
    122人看过
  • 80后老板涉污染环境罪受审
    一个80后的年轻人,名下已拥有两家工厂。作为创业者,他在同龄中是成功的典范;然而,乱排废水、破坏环境,却让他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日前,临海市法院开庭审理了高某环境污染一案。《市场导报》记者获悉,这是当地的首例涉污染环境罪案。该案的审理,对于电镀、印染、纺织、造纸、小化工等高污染企业,具有极强的教育和警示意义。出生于1982年的高某是浙江永康人。在永康市,他成功开办了一家生产保温杯为主的工厂。为了扩大经营规模,经多番考量,2013年12月,他又在临海市新开了一家从事电解加工保温杯的企业。然而,在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高某却擅自开工,并将超标的废水排入地下,造成了周边环境的污染。据检察机关指控:2013年12月至2014年1月16日期间,被告人高某在电解加工的过程中,多次将处理未达标的废水,通过沙石地渗透外排,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经临海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监测,车间排放口废水中总铬指
    2023-04-24
    423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林木死亡多少属于严重污染环境
    一、什么是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二、污染环境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60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涉嫌下列情形之一,应予立案追诉:(一)致使公私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的;(二)致使基本农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五亩以上,其他农用地十亩以上,其它土地二十亩以上基本功能丧失或者遭受永久性破坏的;(三)致使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死亡五十立方米以上,或者幼树死亡二千五百株以上的;(四)致使一人以上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轻伤,或者一人以上重伤并且五人以上轻伤的;(五)致使传染病发生、流
    2023-03-28
    130人看过
  • 工人对环境污染有罪吗
    环境污染工人有罪吗?1。是否按工作流程操作?3。不管怎样污染环境,单位领导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是我们的责任。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六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不构成犯罪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外,情节较轻的,应当移送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一)责令停止建设,拒绝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二)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责令停止排放污染物的(三)采用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篡改、伪造监测资料、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方式非法排放污染物的;(4)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农药,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阅读本文后,工人在本案中没有环境污染罪。法律将对造成环境污染的企业进行处罚,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定罪。企业负责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此我们应该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您咨询
    2023-05-31
    486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拘留多少天,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
    污染环境罪拘留多少天污染环境罪刑事拘留一般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污染环境罪怎么认定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
    2023-06-24
    187人看过
  • 环境污染罪怎么认定,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犯罪
    一、污染环境罪如何认定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污染环境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而环境监管失职罪表现为环境保护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负责任,从而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这种严重不负责任主要体现为滥用职权和玩忽职守,不尽职责的行为。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
    2023-04-03
    328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如何处罚污染环境罪最新法律规定
    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私自收纳建筑垃圾的处罚私自收纳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 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环境污染怎么举报环境污染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的环保报告热线12369进行举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通过拨打环境保护报告热线向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污染或者生态破坏事项,请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根据刑法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排
    2023-03-22
    390人看过
  • 中卫回应林区污染构成污染环境罪吗
    近日博诚立新公司对现场黑色粘稠物质样品进行采集,送往上海等地检测。截至记者发稿时,中卫市清挖污染林地存放的造纸黑液约4.2万余吨,均被装袋封存,待属性鉴定结果明确后采取相应处置措施。与此同时,中卫市生态环境局对宁夏美利纸业集团环保节能有限公司涉嫌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今天来看看中卫回应林区污染构成污染环境罪吗以及相关问题的解答吧!一、中卫回应林区污染构成污染环境罪吗客体要件放射性废物主要包括放射性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放射性废水是指放射性核素含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液体废弃物。主要包括核燃料前处理(如铀矿开采、水冶、精炼,核燃料制造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核燃料后处理第一循环产生的废液,原子能发电站,应用放射性同位素的研究机构、医院、工厂等排出的废水。放射性废气是指放射性核素含量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气体废弃物。由于在原子能工业的生产中或核设施运行中,随着不同的工艺过程均有不同性质的含有核素的排
    2023-04-25
    63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由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人民检察院所提起的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引起的物质损失的赔偿而进行的诉讼。 这种诉讼旨在保护被害人因犯罪行为而遭受的物质损失,并为其提供... 更多>

    • 污染环境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8-09
      为了防治环境污染、保护和改善生活、生态环境,国家先后制定了《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以及《放射防护条例》、《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农药安全使用条例》等一系列专门法规。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构成犯罪的行为,就是侵犯国家对自然环境的保护和管理制度。 本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
    • 环境污染污染环境罪是那几种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4
      认定 区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与环境监管失职罪 两罪同属结果犯的范畴,都是由于其行为造成了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严重后果的发生,且主观上都含有过失的罪过形式,个别情况下也存在着故意形态,但主要是间接故意。两罪的主要区别是: 1、客体不同。本罪客体是国家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防治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料的犯罪。而后罪侵犯的客体则为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正常管理活动,属于渎职犯罪。 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
    • 环境污染案审理法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21
      一、污染环境侵权案件的管辖法院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没有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发生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发生跨地区的环境污染的侵权案,由他们的共同上一级法院指定管辖。 二、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侵权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5年2月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4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
    • 污染环境致多人轻伤的,构成污染环境罪吗?能取保候审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2
      你朋友构成污染环境罪,造成10人以上轻伤的,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造成三人以上不足10人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 污染环境罪犯罪庭审案例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6
      2007年底至2009年2月盐城市标新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文标、生产负责人丁月生,明知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含有苯、酚类有毒物质,仍向河中排放,致使自来水厂取水口被污染。盐城市盐都区法院裁定认为,胡、丁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胡文标是主犯执行有期徒刑11年;丁月生是从犯判处有期徒刑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