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除劳动合同有没有补偿?
一般来说,解除劳动合同没有经济补偿。只有在《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实施后,企业在国有企业老职工在场的情况下,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根据2001年12月26日劳动部关于《国有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解除劳动合同和支付生活补助的批复,本条废止后,国有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关系终止后生活补助的支付,有地方性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性规定修改。没有地方性法规的,以废止时间为准。本条例废止前企业聘用的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时,应当计算支付至本条例废止前职工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最低不得超过12个月对本规定废止后企业聘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解除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贴。(2)对于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原职工是否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3)本文所说的生活补贴和经济补偿是同一个概念。(4)目前,本市仍实行:原国有企业固定职工初次就业的,解除合同,给予不超过12个月的经济补偿。1996年以后,原永久工再次续签合同的,不给予经济补偿。(5)劳动合同中约定终止经济补偿的,按约定办理。二是经济补偿金的计算经济补偿金是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规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劳动报酬。经济补偿一般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和工资标准计算。计算公式为:经济补偿=工作年限×月工资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为: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六个月以下的,按半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月薪的计算标准为: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月薪为企业正常生产前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最低工资计算标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例如,劳动合同终止后,工人将无法获得补偿。具体情况还要看实际情况,即是什么原因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当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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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工人擅自离职,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可以得到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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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有补偿吗,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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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能否通过协商获得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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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后,劳动者能获得怎样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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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主动终止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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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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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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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能够得到哪些补偿甘肃在线咨询 2023-08-14用人单位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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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会得到赔偿吗?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3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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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终止劳动合同补偿规定有哪些?山西在线咨询 2023-08-28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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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达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需要补偿吗, 劳动合同终止需要补偿员工吗山东在线咨询 2022-01-26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根据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因此终止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六)项“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按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国务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