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合议庭评议规则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3 21:35:09 147 人看过

一、在我国合议庭评议规则是什么

合议庭对案件进行评议,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这一规定体现了庭审的民主原则,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案件经过评议得出符合多数人意见的评议结果。特别是在事实的认定,证据的核实,以及是否构成犯罪,量刑的适用等方面,如果只听取个人意见或者仅凭长官意志所左右而不经过充分讨论,就会使案件得不到充分的评议,为形成错案埋下隐患,同时也失去了组成合议庭的意义。

二、合议庭组成的人员是如何规定的

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但是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同审判员有同等的权利。

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应当是单数。

合议庭由院长或者庭长指定审判员一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三、合议庭评议

合议庭评议是合议庭全体成员讨论和议决案件处理结果的活动。中国刑事诉讼法决定,在法庭审理进行到被告人最后陈述以后,审判长宣布休庭,然后合议庭根据已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进行评议,作出被告人是否有罪,所犯何罪,适用何种刑罚或免除刑罚的判决。评议秘密进行。合议庭成员不论是审判员或陪审员,在评议中均有同等权利。评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不同意见应记入笔录。对重大或疑难案件,可在评议后提请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合议庭是法院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重要表现形式,中国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都规定,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组织形式有两种,即独任制和合议制。在民事诉讼中,除第一审程序中的简单案件适用独任制进行审判外,二审、再审、重审及一审中的非简单民事案件,一律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世界各国法律都规定了合议庭制度,可见,合议庭制度在审判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在我国关于合议庭评议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由于大家对于合议庭评议的法律知识意识薄弱,在遇到此类之间时候,不能简单有效的解决。但是,为了保障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也是必不可少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15: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是什么
    合议庭活动原则第十六条\\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一)先由承办法官全面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发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再由合议庭其他成员发表评议意见,审判长最后发表评议意见;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全面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后,最后发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二)合议庭成员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发表评议意见,不得拒绝陈述意见或者仅作同意与否的简短意见;(三)合议庭成员依法独立行使表决权;(四)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必须如实写入笔录;(五)合议庭评议结束前,审判长应当根据评议情况总结合议庭评议的结论性意见;(六)评议笔录由书记员制作,合议庭成员应当认真审阅评议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名。第十七条合议庭对人大、政协和信访联席会议中所涉及的案件、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等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案件、在本地区或敏感时期有重
    2023-04-17
    460人看过
  • 合议庭的组成原则是什么
    1、合议庭由若干人组成,但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单独审理,其他案件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第一审案件除外,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由合议庭主持。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三人或者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三人组成合议庭进行。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七人或者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三人至七人组成合议庭。各级中级人民法院以上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抗诉案件,由审判员三人至五人组成合议庭。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由三名审判员组成,对死刑和死刑缓期执行进行复核。合议庭的组成规则院长或者刑事审判庭庭长应当指定一人担任合议庭庭长。庭长、庭长参加案件审理时,应当亲自担任庭长。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第一审合议庭可以包括人民陪审员。除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凡23岁以上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均可当选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履行职责时
    2023-05-07
    324人看过
  • 合议庭的活动原则是什么
    合议庭活动原则第十六条\合议庭评议案件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则:(一)先由承办法官全面介绍案件的基本情况,并发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再由合议庭其他成员发表评议意见,审判长最后发表评议意见;审判长作为承办法官的,全面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后,最后发表对案件的证据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的意见。(二)合议庭成员依照法律规定独立发表评议意见,不得拒绝陈述意见或者仅作同意与否的简短意见;(三)合议庭成员依法独立行使表决权;(四)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按多数人的意见作出决定,但是少数人的意见必须如实写入笔录;(五)合议庭评议结束前,审判长应当根据评议情况总结合议庭评议的结论性意见;(六)评议笔录由书记员制作,合议庭成员应当认真审阅评议笔录,确认无误后签名。第十七条合议庭对人大、政协和信访联席会议中所涉及的案件、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等上级机关和领导批办的案件、在本地区或敏感时期有重大
    2023-06-01
    179人看过
  • 外国合伙企业的议事规则是什么
    一,。国际社会的几项规定:根据美国《统一合伙法》,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拥有决策权,投票是主要的决策方式。合伙企业的表决权为一人一票,不按出资比例。合伙企业中的一些分歧可以通过多数票通过,而其他分歧只有在所有合伙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通过。如果未就特殊业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合伙企业只能解散(2)民法典第670条规定,合伙的决议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合同约定前项决议,由全体或者部分合伙人过半数决定的,从其约定。但是,未经三分之二以上合伙人同意,不得变更合伙合同或业务类型。学者观点一些学者认为,合伙事项的解决应采用一致同意原则,因为所有合伙人都是合伙企业的平等主体,对合伙企业的业务事项有平等的决定权,因此,合伙企业的议事规则应该是所有合伙人的一致同意,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一票表决权。作者的观点作者同意这样一条规则:大多数人在一般问题上意见一致,在重大问题上意见一致。这一规则比一致规则更有效率和可行
    2023-05-07
    264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充协议”必须以已经存在的合同的存在为前提,自身不能独立存在。尽管“补充协议”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没有独立性,但是其本身也是协议。因此,“补充协议”的成立和生效与主合同的成立和生效的依据相同。一、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吗劳动合同可以续签。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满后企业与员工不终止劳动关系,在双方完全同意的情况下继续履行原合同确定的权利与义务,即原订立
    2023-02-17
    234人看过
  • 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交通事故赔偿交通肇事赔偿标准交通事故理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可能有不少的劳动者在本公司都遇到过这种情况,双方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在日后,公司的有关人员却要求重新签订一份关于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遇到这种情况的部分职工可能不太清楚什么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如果不了解这个问题的话,必须要先了解清楚,然后再谨慎签订劳动合同补充协议。一、在我国什么是劳动合同补充协议?合同“补充协议”或者称为“协议补充”,是指当事人对于合同中的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而达成的协议。“补充协议”是相对于已经存在的合同而言的,“协议补充”就是通过协议方式补充已经存在的合同中存在的漏洞。因此,已经存在的合同与“补充协议”之间是主从关系。已经存在的合同是主合同,“补充协议”是从合同。已经存在的合同作为主合同不以“补充协议”的存在为前提,或者说不受“补充协议”的制约而独立存在。反之,“补
    2023-04-29
    108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在我国合议庭规则由几人组成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20
      在我国合议庭规则都是由三个人组成的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中级人民法院以上的各级人民法院审判上诉和抗诉的案件,由审判员3人至5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4.最高人民法院和高
    • 合议庭的组成规则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9-29
      1、合议庭由法院院长或者刑事审判庭庭长指定1人担任审判长。院长或者庭长参加案件审判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人民陪审员不得担任审判长。 2、第一审程序的合议庭可以吸收人民陪审员参加。除了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以外,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满23岁的公民,都可以被选举为人民陪审员。人民陪审员在人民法院执行职务时,同审判员权利、义务相同。 3、合议庭的人员组成只能是单数。合议庭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评议原则。如
    • 合议庭的审理规则是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1
      1、各级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应当参加合议庭审理案件,并逐步增加审理案件的数量。 2、依法不开庭审理的案件,合议庭全体成员均应当阅卷,必要时提交书面阅卷意见。 3、合议庭成员未参加庭审、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该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纠正。 合议庭仍不纠正的,当事人可以要求休庭,并将有关情况记入庭审笔录。 4、合议庭组成人员存在违法审判行为的,应按规定追究相应责任。有下列情
    • 合议庭的规则
      香港在线咨询 2021-11-12
      合议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案件进行评估,体现了庭审的民主原则。只有这样,案件才能得到符合大多数人意见的评估结果。特别是在事实认定、证据核实、是否构成犯罪、量刑适用等方面。,如果只听取个人意见或者仅仅依靠官员的意志而不充分讨论,案件就不会得到充分的评价,从而为错案的形成埋下隐患,同时也失去了组成合议庭的意义。
    • 合议庭的规则有哪些合议庭规则的使用方法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7
      合议庭的组成,除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独任审判以外,其他案件以及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合议庭进行。 1.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2.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由审判员3人至7人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共3人至7人组成合议庭进行。 3.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