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头小尾。是指票据的存根与发票联的填写内容、金额不一致。如报销凭证的数额大,存根联数额小或多联发票无复写。
2.草草了事。有的人直接用钢笔或油笔填写发票,不用复写纸。
识别方法:首先,观察多联票据背面有无复写穿透的印迹。如多联票据没有复写印迹的,可视为大头小尾或违规票据。其次,观察字迹。多联票据复写的字迹影子较虚或线条粗细不均。三是,观察误差。不正当的票据多数都是先撕下票据后再进行复写,会造成复写纸悬空,每写一字都会造成浮动误差,比正常填写的票据字迹影虚或书写的顺序不流畅,字体也比正常填写的发票线条粗,且容易写出格。
3.里倒外科。税管部门对发票填写有严格要求,填写票据上下左右都不能出格,字迹书写流畅分明。虚开的发票因复写纸蓝色不透明,不好掌握填写的技巧,很容易造成所填字体前后起伏,字迹不齐。
4.颠三倒四。有人常把在同一个经营单位购置商品时获取的或借公出机会在异地购买的假发票作为报销的合法凭证。为使虚假的连号票据不被财务人员发现,有的则先把连号发票的次序打乱,再随时填写开据日期。在票据审查中,我们应注意数额较大,票样、经营单位相同的发票,对其进行分析甄别。
5.做贼心虚。将联号票据分开报销作为遮掩,以为这样不易引起别人注意。如,某单位将联号大额票据跨年度每年报销几张,其理由是当时单位没钱,只能跨年度报销。
6.化整为零。购买大中型整体物品时,本不应出现角和分,开出了元、角、分的票据。如,购买一台电脑票据开出6751,35元。
7.丢三落四。票据无明细、品名、单位、日期,只有金额,或只用配件、办公用品等一代而过,故意不填全要素。
8.张冠李戴。发票超出单位经营业务范围和使用与发票经营项目无关的其他单位开出的票据。如:为了套取国家资金,用水果发票开文具,用自行车修理票据开汽车配件,用汽车维修票据开桌椅,甚至用广告票据开汽车,不管什么行业的票据都敢加盖自己单位或其他单位的印章。
识别方法:审查票据印章与票据经济活动发生地的关系,要分析票据与印鉴单位所经营的产品有无关联,是否按票据版面的性质内容填写所购置的产品,票据的使用范围、所售商品与经营项目有无抵触。
9.旧瓶装新酒。票据更换版本一般3至5年为一个周期,但一些单位仍以旧票据作为经济活动的凭证来进行报账和列支。
识别方法:掌握票据版面版式知识,对作废或使用期限比较长的票据都可作为分析对象。
10.改头换面。为达到套取国家资财的目的,将原始票据涂改成自己需要的金额报账。如某单位职工将购暖瓶18个、合计216元的票据用涂改液改为翻沙床12套、托布600把,合计8520元的票据进行报账。
识别方法:对模糊重影或大小写金额内容间有虚影,印章和票据用纸有用稀释剂泡过的印迹,票据印章明显变浅的,在填制金额处的纸张变薄或票据用纸起毛,字体大小或字形异样的,复写印迹背后深浅度异样的,都要注意审查其是否使用了这种手段。
11.跨地使用。各地的行政事业收费收据版本不统一、尺度异样,因此,要注意识别过期作废的收据。如,某单位在2001年账务处理时仍对1983年印制的且内容虚假的行政收据进行了核销。
-
票据的特征及其转让特征
344人看过
-
虚假票据有哪些主要特征和表现形式
74人看过
-
正确识别真假票据的三种方法
179人看过
-
怎么识别虚开普票
92人看过
-
识别虚假诉讼的要点
71人看过
-
票据的特性及功能
302人看过
产品是指被人们使用和消费,并能满足人们某种需求的任何东西,包括有形的物品、无形的服务、组织、观念或它们的组合。产品一般可以分为五个层次,即核心产品、基本产品、期望产品、附加产品、潜在产品。 产品是“一组将输入转化为输出的相互关联或相互作用的... 更多>
-
出票人未识别虚假票据造成票据损失由谁承担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27要承担责任。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属于票据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过失”,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伪造者、变造者依法追偿。
-
如何识别虚开普票香港在线咨询 2021-12-10通过以下方式识别:1。如果发票人不是实际销售(提供)方,发票内容正确,即虚假发票;2。如果发票人是实际销售(提供)方,但发票金额或发票内容与实际交易项目不一致,也是虚假发票。
-
解析票据更改的概念及特征青海在线咨询 2023-06-13票据的更改,是指依票据法规定有更改权限的人,对票据上可以更改的记载事项按法定方式加以改变的行为。票据更改具有以下特征: 票据更改须由有更改权限的人进行 对票据上的记载事项进行更改的人,必须是依票据法规定有更改权限的人。 票据更改只能对票据法规定的可更改事项进行更改 即使是票据上的记载事项的原记载人,也并不是说对其记载的任何事项都可以更改,而必须是对票据法规定可以更改的事项才能进行更改。 票据更改须
-
无因管理的特及其识别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3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三条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进行管理或者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因此,您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您必要的费用。但是您在救助对方的过程中,造成对方受伤,属于侵权,如果受伤严重,您需要支付对方相关费用。你们可以协商处理。请结合您的详细情况,咨询。
-
支付人未识别虚假票据给对方造成损害怎么办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12要承担责任。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未能识别出伪造、变造的票据或者身份证件而错误付款,属于票据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的“重大过失”,给持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伪造者、变造者依法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