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过多参与轮奸未得逞是否既遂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11:10:40 281 人看过

饮酒过多参与轮奸未得逞,如果其他参与人员中有人得逞的,则所有参与人员均构成既遂。在共同犯罪中,任何一个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结果,都是他们共同希望发生的,只要共同实行犯中,有一个犯罪既遂,全体实行犯的犯罪目的都已实现,因此他们都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

一、怎么区别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

《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具备三个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原因。《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中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构成犯罪中止,必须具备三个条件:1、必须在犯罪过程中停止犯罪;2、必须自动地放弃犯罪或自动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3、必须彻底地停止犯罪或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刑法》理论通说认为,犯罪未遂与犯罪中止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未完成是否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犯罪未完成的是犯罪未遂,不属于犯罪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着手实行犯罪或未得逞的是犯罪中止。总而言之,能达目的而不欲时,为犯罪中止;欲达目的而不能时,为犯罪未遂。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也必须具备一般犯罪中止的条件,而且还必须具有共同犯罪中止的特殊性。

二、犯罪预备是否构成犯罪?

可以构成犯罪。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第二十二条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三、如何区别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

犯罪既遂与犯罪未遂在犯罪结果、定义、量刑上不同。未遂的结果是犯罪目的无法完成,既遂则是完成了犯罪目的。犯罪未遂是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既遂按照相关法律行进审判定罪,而犯罪未遂在量刑上往往有减免,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而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8: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未遂的共同强奸是否构成轮奸罪?
    轮奸是指二人以上违背受害妇女意愿,强行发生的性行为。我国刑法强奸罪加重处罚的情形之一,即二人以上轮奸妇女的。首先,在语义上,轮奸应当是“轮流奸淫”的简略表述,侧重强调的是奸淫行为。因为强奸是典型的复合行为,既要求有强制行为,又要求有奸淫行为。如果仅有强制行为,没有二人以上的奸淫行为,则不能认定为轮奸。其次,在立法本意上,在强奸共同犯罪中,当二人以上轮流奸淫的情形出现,与一人奸淫相比,对被害人的身心伤害更大,有着更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才加重对被告人的处罚。如果将轮奸扩大解释为共同强奸,显然与立法本意不符。最后,由于轮奸不是独立的罪名,而是加重处罚的量刑情节,因此,不存在既遂、未遂问题。只有主观上有轮奸的故意,且共同实施了强制行为,但没有客观上的轮流奸淫,就不能认为轮奸成立。轮奸的处罚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
    2023-07-03
    332人看过
  • 得逞了属于犯罪既遂吗
    得逞和犯罪既遂是不一样的,犯罪得逞就是达到了罪犯的犯罪目的,而犯罪既遂是满足犯罪的要件。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偷了财物后又返还属于犯罪既遂吗?偷了财物后又返还不一定属于犯罪既遂,具体是否既遂,与偷盗财物的价值等的因素有关,与是否返还财物无关。具体来说,若是满足了以下的情形那么偷盗行为入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
    2023-07-24
    366人看过
  • 共同强奸中一人既遂一人未遂属于轮奸吗
    轮奸属于情节加重犯,只要罪犯具有实施强奸的共同犯罪故意,亦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对同一名被害妇女实施强奸的行为,即构成轮奸。但情节加重犯就其结果来看具有两种犯罪状态,一种是既遂,一种是未遂,具有加重情节而无结果的是情节加重犯未遂,具有加重情节且有结果的是既遂。一、有可能加重犯的诈骗罪有哪些?诈骗罪没有结果加重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犯罪分子涉嫌构成诈骗罪的,会有3个量刑幅度,会根据罪犯的犯罪情况来确定适用哪个量刑幅度,结果加重犯是指法律上规定的一个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发生了严重的结果而加重其法定刑的情
    2023-06-28
    75人看过
  • 强奸醉酒女下属未遂深圳男子获刑,强奸既遂与未遂的认定
    一、强奸醉酒女下属未遂深圳男子获刑我居然没有穿衣服!发生了什么?一阵嗡嗡嗡嗡吹风机的响声,吵醒了小雪。她从醉酒中迷迷糊糊地醒来,发现自己躺在陌生房间的床上,她努力想要回忆起到底发生了什么。这时,突然走过来一个人,原来是自己的上司、公司的宋总。宋总居然凑过脸来好像要亲她,吓得她赶紧躲开了...回忆像开闸的洪水一般,昨天的事瞬间涌现...小雪是深圳宝安区某公司的文员,昨天快下班时,宋总叫住她,说晚上有客户需要招待,让她一起陪一下。做过公司行政前台的她,是公司的美女,温柔亲和,虽然此后去做文员不做前台接待了,但是分管她的领导、同时也是公司分管业务的宋总,有一些接待应酬还是喜欢叫上她。人在屋檐下,总有推脱不掉的时候,就这样前后参加了三四回应酬,陪吃饭喝酒、结账或者开车,一直倒还正常。这次招待,小雪无奈地答应了。一行人先是吃了特色牛肉火锅,又转场到一KTV唱歌。期间,小雪前后红酒、白酒、啤酒喝了好一
    2023-06-11
    125人看过
  • 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
    犯罪未得逞是指什么?犯罪未遂与犯罪未得逞是什么关系?未得逞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如何确定未得逞?未遂犯的规定又是如何适用?以下为您一一解答上述关于犯罪未得逞的疑问。犯罪未得逞是指什么?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所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犯罪未遂与犯罪未得逞是什么关系?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如何确定未得逞?未得逞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只有先确定了得逞(既遂)标准,才能确定未得逞,即不需要证明实行行为未得逞,只要证明实行行为没有既遂,就属于未得逞。所以,未得逞属于未遂犯的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并不为违法性、有责性提供根据。1.行为人所追求、放任的结果应限定于实行行为的性质本身所能导致的结果(行为的逻辑结果),而非任何结果。例如,故意杀人罪既遂要求的危害结果是死亡,而不能是伤害。伤害结果是故意伤害罪既遂要求的危害结果,但不是故意杀人罪既遂要求发生的危害结
    2023-06-11
    253人看过
  • 犯罪未得逞和犯罪未遂是一样吗?
    一、犯罪未得逞和犯罪未遂是一样吗?犯罪未得逞是成立犯罪未遂的条件之一。关于犯罪未得逞的含义,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1)既遂行为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未完成犯罪行为。(2)既遂目的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没有实现。(3)既遂结果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犯罪行为未产生法定的犯罪结果。(4)既遂构成要件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该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中国刑法明文规定,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的一个成立要件。关于犯罪未得逞的含义,中国刑法没有明文规定,刑法理论上一般采用既遂构成要件说的见解。二、犯罪特征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应该从主客观统一的意义上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
    2023-04-28
    258人看过
  • 轮奸犯罪中能否存在未遂与中止形态
    即使共同犯罪人中有人已经中止了犯罪对于共同犯罪中的犯罪中止问题,亦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在共同故意的范围内,应作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规定,正由于强奸罪所固有的特殊性,即部分共犯的中止效力不能及于其他共犯人,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即中止的时间性、自动性、彻底性和有效性。在实践中,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中止的成立,缺乏有效性,由于行为人实行行为的不可替代性。而在复杂的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构成犯罪中止,应以阻止其他实行犯继续实施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为主要条件;帮助犯和教唆犯的中止则从属于实行犯,若遇帮助犯和教唆犯独立于实行犯中止的场合,被告人曾某行为的既遂效力不能及于被告人黄某,故不能构成中止,因此,在同为实行犯的简单共同犯罪中,其自动放弃了只有他才能亲自完成的奸淫行为,虽然他的放弃并不能阻止其他共同犯罪人的奸淫既遂,但因强奸行为所固有
    2023-02-18
    354人看过
  • 怎样判断是否犯罪“未得逞”
    犯罪未得逞,只要已经着手又没有既遂的,就属于“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犯罪为得逞即行为人所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结果发生说)。“未得逞”属于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并不为违法性、有责性提供根据,即不需要证明实行行为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指什么犯罪未得逞的含义,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具体如下:1、既遂行为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未完成犯罪行为;2、既遂目的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没有实现;3、既遂结果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犯罪行为未产生法定的犯罪结果;4、既遂构成要件说认为,犯罪未得逞是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该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023-08-04
    252人看过
  • 本案能否认定强奸是既遂还是未遂?
    2006年6月18日20时许,被害人裴某乘坐由被告人关某驾驶的机动三轮车去郑州市嵩山路与陇海路交叉口家世界超市附近找通过网络认识的朋友玩,被告人关某驾车将被害人裴某拉至郑州市中州大道(建业外国语学校对面)东侧马路边,趁周围无人之际停下车,在其机动三轮车车厢内,采用胳膊拐脖子等手段,强行与被害人裴某发生性关系。后被告人关某给被害人裴某25元钱让其坐出租车离开。2006年7月7日,被害人裴某向公安局报案。2006年7月13日晚11时许,公安机关将被告人关某抓获。[分歧]本案在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关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强奸罪以及犯罪的完成形态存在以下分歧:1、本案是否构成强奸罪。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在向被害人索要使用其手机的话费和车费时,被害人无钱支付。被告人遂起意以要与被害人发生性行为来抵消话费和车费,被害人同意了该要求。被告人因紧张没有将生殖器插入被害人身体。事后被害人又因没钱乘坐出租车又向被告人
    2023-05-31
    255人看过
  • 强奸未遂是酒驾吗?
    酒后强奸未遂算犯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强奸判刑为多长时间强奸判刑多长时间依据情节严重与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对未遂犯,可以比较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此,强奸罪的最低刑期为三年,最高刑期可达无期徒刑。二、八旬老人性侵幼童如何判刑?八旬老人性侵幼童将会对此按照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强奸幼女是属于强奸罪情节严
    2023-06-29
    279人看过
  • 共同强奸未遂构成轮奸么
    共同强奸均未遂是但共同犯罪人主观上有轮奸的故意,且共同实施了强制行为,就能认为轮奸成立。根据刑法的规定,二人以上轮奸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罪判刑多少年?强奸罪的判刑规定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二人以上轮奸的等情形,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二、郑州顺风车遇害涉及的法规有什么顺风车遇害涉及的法规有:一、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二、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三、奸淫不满十四岁的幼女,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1、强奸妇女,强奸幼女情节恶劣;2、强奸妇女,多人强奸幼女;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4、
    2023-03-04
    207人看过
  • 如何理解犯罪犯罪未得逞是犯罪犯罪未得逞
    根据法律规定,犯罪未得逞有几种说法:犯罪未得逞是未完成犯罪行为;犯罪未得逞是行为人的犯罪目的没有实现;犯罪未得逞是犯罪行为未产生法定的犯罪结果;犯罪未得逞是犯罪行为没有完全具备刑法分则规定的该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犯罪未遂中的犯罪未得逞犯罪未得逞是指什么?犯罪未遂与犯罪未得逞是什么关系?未得逞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如何确定未得逞?未遂犯的规定又是如何适用?以下为您一一解答上述关于犯罪未得逞的疑问。犯罪未得逞是指什么?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所希望或者放任的、行为性质所决定的危害结果没有发生。犯罪未遂与犯罪未得逞是什么关系?犯罪未得逞是犯罪未遂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的基本标志。如何确定未得逞?未得逞的具体表现多种多样,只有先确定了得逞(既遂)标准,才能确定未得逞,即不需要证明实行行为未得逞,只要证明实行行为没有既遂,就属于未得逞。所以,未得逞属于未遂犯的表面的构成要件要素,并不为违法性、有责性提供根据。
    2023-08-15
    122人看过
  • 犯罪没有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吗
    不一定,只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才是犯罪未遂。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一、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怎么判刑1、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2、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二、如何区分共同犯罪中止和未遂《刑法》第23条第1款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
    2023-03-11
    279人看过
  • 轮奸案件中一人强奸既遂一人未遂的应如何处理
    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强奸行为,属于共犯,应以强奸罪定罪。但是在量刑上,既遂者应以轮奸量刑,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对于未遂者会比照既遂,从轻处罚,但是刑期也应在三年以上。一、绑架未遂判几年绑架未遂是指在实施绑架犯罪过程中,因为客观原因导致绑架行为未能实施完成。对于未遂犯的处罚应当注意两个方面:一是以既遂犯的处罚为参照,二是适当从宽处罚,即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到某个案件,需要看实施绑架行为是否已经造成危害结果、造成结果的大小等各方面情形来具体定罪量刑。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杀害被绑架人的,或者故意伤害被绑架人,致人重伤、死亡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按照罪刑法定原则和刑法的规定,绑架罪未遂应当以绑架行为是否已
    2023-03-18
    201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共谋轮奸,一人得逞,未得逞的人是否构成强奸既遂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19
      属于强奸既遂。根据共同犯罪“一人既遂,全体既遂”的基本原理,只要共同行为人中有一人的犯罪行为得逞,各共同行为人的犯罪行为均应认定为犯罪既遂,部分行为人的强奸行为未得逞,不影响犯罪既遂的认定。当然,如果共同行为人的强奸行为均未得逞,则应当认定所有行为人的犯罪形态为未遂。
    • 喝酒过多参与轮奸怎么判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4
      属于共同实行犯。共同实行犯是共同实施犯罪的人,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既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整体。其中任何一个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结果,都是他们共同希望发生的,只要共同实行犯中,有一个犯罪既遂,全体实行犯的犯罪目的都已实现,因此他们都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其中有的实行犯的行为未能得逞,有的实行犯的行为已经得逞,就分别认定未遂与既遂。 在我国刑法理论
    • 轮奸案中各被告人是否应当划分既遂与未遂, 既遂, 既遂, 既遂的标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1-23
      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参与者根据具体情节来决定量刑幅度,依据刑法中有关规定。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四)二人以上轮奸的;在我国刑法及司法解释中,轮奸从来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强奸罪的一个重要的法定量刑情节。但对于轮奸案中的各被告人是否应划分强奸既遂与未遂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各法院的做法不尽相同。有的认为轮奸犯罪不
    • 饮酒过多后轮奸必须被抓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13
      属于共同实行犯。共同实行犯是共同实施犯罪的人,他们在共同犯罪中既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又有共同犯罪的行为,彼此联系,互相配合,形成一个整体。其中任何一个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结果,都是他们共同希望发生的,只要共同实行犯中,有一个犯罪既遂,全体实行犯的犯罪目的都已实现,因此他们都应当负犯罪既遂的刑事责任。不能因为其中有的实行犯的行为未能得逞,有的实行犯的行为已经得逞,就分别认定未遂与既遂。 在我国刑法理论
    • 犯罪未得逞与犯罪未遂的区别是啥?哪些叫犯罪未得逞?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在犯罪预备阶段或者在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放弃犯罪;二是在实行行为实行终了的情况下,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