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是否因国家赔偿而构成犯罪?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7 17:40:12 84 人看过

在国家赔偿责任追究之后,若行为人未被认定为犯有犯罪行为,则不能将其行为定性为犯罪。因为国家赔偿责任追究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犯罪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等。

在国家赔偿责任追究之后,若行为人未被认定为犯有犯罪行为,则不能将其行为定性为犯罪。因为国家赔偿责任追究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犯罪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等。

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行为的认定与赔偿权利

标题: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行为的认定与赔偿权利

行政机关作为国家行政机关,具有维护国家法制、保障公民权益的职责。然而,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行政机关有时可能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对此,我国法律予以明确禁止。那么,当行政机关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时,如何认定其行为并给予赔偿呢?

首先,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侵犯人身权的行为包括: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殴打、虐待等侵犯公民身体、名誉、尊严的行为。当行政机关实施上述行为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

其次,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赔偿的情形包括: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因行使职权给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权或财产权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侵犯公民人身权或者财产权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殴打或者虐待公民,或者唆使、放纵他人殴打或者虐待公民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使用武器、警械,致使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及其工作人员故意篡改或者毁坏行政记录的;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受到伤害或者死亡的。

因此,当行政机关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应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给予赔偿。

在国家赔偿责任追究之后,若行为人未被认定为犯有犯罪行为,则不能将其行为定性为犯罪。因为国家赔偿责任追究的范围不仅仅局限于犯罪行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等。因此,当行政机关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时,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行政机关应根据法律规定,对侵犯公民人身权的行为进行认定,并依法给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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