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8 22:22:15 463 人看过

一、鹤岗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2.《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

六、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到达退休年龄但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不发给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

六、养老保险待遇及调整。(二)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死亡,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5〕2号)

四、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满15年的人员,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处理和基本养老金计发比照《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执行。

5.《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令第13号)

第三条:……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依照第二条规定延长缴费),且未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个人可以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

第六条: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在达到法定的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离境定居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达到法定领取条件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其中,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可以在其离境时或者离境后书面申请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当书面告知其保留个人账户的权利以及终止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后果,经本人书面确认后,终止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将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6.《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187号)《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意见》

五、关于个人账户的清退处理:对于参保人员出国定居或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手续,并全额退还个人账户储存额。

7.《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

第三十八条:……县社保机构复核无误后,结算其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建立丧葬补助制度的地区,对符合丧葬补助领取条件的,应同时计算丧葬补助金额),按照本规程第二十八条有关规定,将个人账户资金余额(及丧葬补助金)支付给参保人员(或指定受益人、法定继承人)”

8.《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2号)

第三十三条: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可代参保人员或继承人向社保经办机构申领个人账户储存额(退休人员为个人账户余额)。社保经办机构完成支付手续后,终止参保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第四十一条:办理参保人员终止登记手续后,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手续。

二、鹤岗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的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16: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鹤岗遗属待遇申领要办多久
    一、鹤岗遗属待遇申领要办多久1个工作日二、鹤岗遗属待遇申领流程怎么走1、申请:申请人通过实体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和反应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2、受理:工作人员通过窗口接收申请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告知。如所交材料齐全,当场作出是否受理决定。3、审查:在受理申报材料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4、决定:在办理处室审查完成后,实施部门应在承诺时限内作出是否同意申请事项的决定。5、送达:实施机关作出决定。三、鹤岗遗属待遇申领的设定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023-05-19
    375人看过
  • 齐齐哈尔遗属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齐齐哈尔遗属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依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3.《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4〕8号)七、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有条件的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4.《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3号)第三十二条:县社保机构方可为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
    2023-05-19
    172人看过
  • 雄安新区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雄安新区伤残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第三十四条职工因工致残
    2023-05-13
    244人看过
  • 鹤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鹤岗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3号)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下列争议
    2023-05-19
    287人看过
  • 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
    办事指南采集表事项名称申领一次性保险待遇办理对象符合一次性申领条件的失业人员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关于印发〈广东省失业保险业务规程(试行)〉的通知(粤函[2014]136号)。申请条件失业人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领一次性失业保险待遇:1、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2、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3、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开办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从事个体经营;4、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在本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办理资料1、《失业保险待遇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一份);2、身份证或原件及复印件一张(正反面);3、未换领社保卡的,需活期银行存折或银行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4、申领女性失业期间生育补贴的,还需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5、申领稳定就业一次性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2023-05-10
    290人看过
  • 南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理材料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办理,需提供《一次性待遇申请表》;社会保障卡或居民身份证(境外人员提供护照),本人银行卡或存折;缴费年限不足15年且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还需提供本人确认的告知书以及有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人事档案;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还需提供本人的申请书等材料。一、外地户口可以在十堰交养老保险吗?劳动者在异地是可以交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应到社保机构个人缴费窗口领取并填写《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和《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具体有以下几点。一、个人社保参加险种: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二、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地方补充养老19%,基本医疗保险+地方补充医疗8.5%三、个人社保参保需提供的资料(一)填报《某某市社会保险个人缴费申报表》及《委托银行代收社会保险费合同书》;(二)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验原件);(三)首次参保人员,属招工或调入入深户的
    2023-03-21
    136人看过
  • 鹰潭市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鹰潭市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节选)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资金用于职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就业见习补贴、求职创业补贴等支出……;第八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的人员范围为就业困难人员,重点是大龄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标准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节选)第十四条:加强对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对通过市场渠道确实难以实现就业的
    2023-05-14
    358人看过
  • 鹤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鹤壁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办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3、《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1978〕104号)《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第四条:党政机关、群众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都可以退休;(一)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年满五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的;(二)男年满五十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参加革命工作年限满十年,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三)因工致残,经过医院证明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4、《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
    2023-05-24
    84人看过
  • 鹤岗市萝北县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鹤岗市萝北县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2、《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6号)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
    2023-05-18
    227人看过
  • 鹤岗生育津贴支付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鹤岗生育津贴支付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9年修订)第七十条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第七十三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一)退休;(二)患病、负伤;(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四)失业;(五)生育。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主席令第35号)第八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服务,负责社会保险登记、个人权益记录、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工作。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二、鹤岗生育津贴支付的材料
    2023-05-19
    454人看过
  • 鹤岗门诊费用报销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鹤岗门诊费用报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35号)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二、鹤岗门诊费用报销的办理材料1、银行卡号2、门急诊费用清单3、诊断证明(急诊提供)4、医疗收费票据5、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实体社会保障卡6、病历复印件三、鹤岗门诊费用报销办理的流程1、参保人提供报销材料进行申请2、材料符合要求的当场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的退回材料,并一次性告知需要
    2023-05-19
    460人看过
  • 鹤岗工伤待遇
    医疗机构
    一、医疗费1、要求: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3、备注: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不是必须到签有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治疗。二、因工负伤人员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一)2004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因工负伤,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6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16元。(二)为逐步缩小新老工伤人员伤残待遇差别,2003年12月31日以前因工负伤,被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1-6级的人员适当增加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增加207元。三、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对象抚恤金调整为:配偶每月增加16元;其他供养对象每人每月增加12元。调整有护理依赖伤残人员护理待遇1、有完全护理依赖的伤残人员每月增加护理费20元;2、有大部分护理依赖的伤残人员每月增加护理费16元;3、有部分护理依赖
    2023-06-14
    218人看过
  • 鹤岗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鹤岗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法律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第六条: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二、鹤岗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办理材料1.射击场设计图纸。2.营业执照。3.法人资格证明材料。4.管理方案、预案。5.安全管理制度。6.场地使用证明材料。7.立项申请审批表。三、鹤岗营业性射击场的设立审批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向市行政服务中心提交申请材料。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3.审查。受理后,
    2023-05-19
    230人看过
  • 鹤岗市失业保险领取待遇
    1、领取失业保险金。2、如果患病或生育,到指定的医院就诊,可以按规定申请70%的医疗费补贴。3、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开办私营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以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加上本次核定后已领取的月份,不能超过24个月),作为扶持生产资金。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其家属可以申领丧葬补助金、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金。5、女性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的,可以申领3个月的生育补助金,标准与其领取的失业保险金计发标准相同。6、免费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2023-05-29
    438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东莞工伤一次性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15
      东莞一次性工伤伤残待遇的计算依据是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以此类推,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是七个月的本人工资。另外,1到4级伤残的这部分职工每个月还能构成工伤保险机构领取伤残津贴,一直领取到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为止。
    • 如何办理职工死亡个人账户一次性申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1)对于在职死亡或外国籍参保职工回国的,应提交《北京市社会保险一次性领取清算单》原件一份;(2)《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表十六附表)》一式二份。
    • 怎样书写个人申请一次性待遇的个人申请书?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申请工伤程序繁琐。而且书写需要注意的地方很多,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 工伤保险待遇第一次申请后,一次性领取工伤保险金后,还有什么待遇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1-23
      不知道您是否清楚工伤的定义。严格来讲工伤待遇享受者应为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不知道您与用人单位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是否购买工伤保险,建议来电详谈。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
    • 鹤岗福利待遇律师口碑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6-06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2000元-30000元/件。 上下浮动幅度:20% 但收费额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按争议标的额的以下费率实行分段累计收费: 标的额费率 10万元以下的部分(含10万元)6% 10-50万元的部分(含50万元)5% 50-100万元的部分(含100万元)4% 100-500万元的部分(含500万元)3% 500-1000万元的部分(含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