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责任如何归责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5 15:33:07 250 人看过

产品质量责任的归责原则是销售者承担推定过错责任;生产者承担严格责任。法律规定,产品质量责任也就是违约责任,适用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只要销售者或者生产者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法定或约定的质量要求,不论有无过错,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一、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民法典规定过错推定责任原则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有三种,即过错责任、过错推定责任、严格责任类型。三种归责原则对应了各种侵权责任的具体类型,它们在构成要件、免责事由等方面都存在差异。

二、一般商品侵权怎么处理?

一般工商局抓到的就是罚款,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罚款数额为非法经营额3倍以下;非法经营额无法计算的,罚款数额为10万元以下。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补充:质量法规定了生产者、销售者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上述行为属于对消费者进行欺骗的行为,同时冒用他人厂名也是侵犯他人名称权的行为。对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除了可能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外,还应依法追究其行政责任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由行政执法机关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将违法生产、销售的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产品予以没收;并处以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下的罚款,具体数额由行政执法机关根据违法行为的情节决定;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对生产者、销售者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生产、销售的产品具有数量较大或者次数较多等严重情节的,应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其营业执照。

三、以质量进行批评的名誉权纠纷有哪些

消费者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不应当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借机诽谤、诋毁,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新闻单位对生产者、经营者、销售者的产品质量或者服务质量进行批评、评论,内容基本属实,没有侮辱内容的,不应当认定为侵害其名誉权;主要内容失实,损害其名誉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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