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期间是否可以停止执行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5 09:12:01 186 人看过

行政诉讼期间原则上不停止强制执行。若是有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给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等情形的,则可以停止执行。

一、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提出抗诉

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未经再审裁决之前原判决不停止执行。凡事也不是死的,如果上级法院认为事关重大,虽没有再审裁决,也可以下裁定暂停原生效判决执行,等待再审结果。当然你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也可以向媒体、人大、党委等申诉控告,推动上级法院再审,这就是涉诉信访了。

二、什么情况下死刑可以停止执行?

死刑应停止执行的情形规定在《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中: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但是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告最高人民法院,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在执行前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二)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三)罪犯正在怀孕。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才能执行;由于前款第三项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三、别人拿我的身份证注册法人我怎么办

1、取得相关证据先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侵权人的行为造成被冒用人经济损失或者危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人就可能涉嫌犯罪,可以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侦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要求工商部门撤销行政许可,吊销该公司的登记、以工商部门给予公司登记的行政行为违法,损害被侵权人合法权益,对工商部门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工商部门撤销公司登记行政许可。以实际侵权人即投资人、注册代理机构、被注册的公司为被告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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