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有共同房产如何离婚
作为夫妻共享所有的房产类型,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公共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以及私人住宅;
2.夫妻一方在婚前租赁,婚后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
3.在婚前,男女双方通过各自的储蓄积累共同购买的公共住房、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等房产;
4.由一方在婚前购买或者自行建造,婚后又以共同财产进行改造和扩建的房产;只有在部分改造和扩建的情况下,改造和扩建的部分才被视为夫妻共同所有;
5.在结婚之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并且明确表示赠送给夫妻双方的;
6.在结婚之后,父母出资为双方购买的房产,但是没有明确表示赠送给丈夫或者妻子任何一方的;
7.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继承的房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除非遗嘱中明确规定该房产只归属于某一方;
8.工作单位基于员工的劳动人事关系、员工工龄等因素分配的福利性住房,并且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员工福利房等。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女方在怀孕期间可以离婚吗
在孕妇身孕期间,她们拥有向法律提请离婚的权利和可能性。
在这个特殊时期,不论双方是否能够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并办理离婚手续,还是需要由女性提出诉讼申请,从而达到离婚目的。
在此情况下,男性并不具备同样享有申请离婚的权益。
倘若选择协议离婚的路径,夫妻双方必须先就离婚意向以及财产分配、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然后亲自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若选择诉讼离婚的途径,则需在双方无法达成共识的前提下,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来完成离婚程序。
在进行诉讼离婚时,原告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件、结婚证书以及详细的起诉书以供立案之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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