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的处罚原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7 18:11:14 437 人看过

在英美法系中,对犯罪中止通常作未遂处理,在处罚上也不作任何特别考虑。对于中止犯,各国刑法的规定几乎是一致的,即不是免除其刑,就是减轻其刑。例如,《日本刑法》第43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而未遂的,可以减轻其刑,但基于自己的意志而中止犯罪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刑罚.《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刑法典》第24条第一款规定:行为人自动中止犯罪或主动阻止犯罪完成的,不因犯罪未遂而处罚。如该犯罪没有中止的行为也不能完成的,只要行为人主动努力阻止该犯罪完成,应免除其刑罚.《意大利刑法典》第56条规定如果犯罪人自愿中止行为,只有当以完成的行为本身构成其他犯罪时,才处以该行为规定的刑罚,如果自愿阻止结果的发生,仅处以犯罪未遂规定的刑罚并减轻三分之一至一半.

从中国刑法的规定来看,第2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显然,中国刑法也同许多国家的刑法一样,对中止犯,是应当从宽,并且,从宽的内容也差异极大,中止犯至少可以得到减轻的待遇。各国对犯罪中止的处罚均远轻于对犯罪未遂的处罚。这是一个奇怪的现象,东西方文明的激烈冲突,各国法文化传统以及刑法价值观的巨大的差异,在这一点上都烟消云散。各国立法者庄严宣布:对中止犯就应大幅度从宽处理。尤其在中国刑法中,犯罪中止不仅比犯罪未遂、犯罪预备的处罚轻,而且与整个刑法所规定的其他法定从宽情节相比,也是独一无二属于最轻的。

一、犯罪中止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犯罪中止具有:中止的时间性、中止的自动性、中止的客观性和中止的有效性四个特征。

1、中止的时间性;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也可以发生在犯罪实行阶段;犯罪还没有形成结局,既不是未遂,也不是既遂。犯罪既遂后自动恢复原状的,不成立犯罪中止,犯罪未遂后也不可能出现犯罪中止。

2、中止的自动性;即行为人认识到客观上可能继续实施犯罪或者可能既遂,但自愿放弃原来的犯罪犯罪意图。

3、中止的客观性。

4、中止的有效性。犯罪中止,必须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的犯罪结果,否则就不成立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的成立并不要求没有发生任何犯罪结果,而是没有发生作为既遂标志的犯罪结果。

二、共同犯罪中止怎么处罚

1、犯罪的形态有三种,分别是既遂,未遂,中止,所谓的共犯中止是指在共同犯罪中,部分犯罪人自动中止犯罪的行为。

2、《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3、共同犯罪中止认定应当视情况区别对待:

(1)在简单共同犯罪中,共犯都是实行犯,共犯中有一人决定中止后,然后极力劝说其他人放弃犯罪,如果其他人接受了劝告,放弃本来可以继续下去的犯罪,全案都是犯罪中止。

(2)在复杂共同犯罪中,实行犯中止犯罪,教唆犯应认定为未遂的教唆;帮助犯有一定的从属性,实行犯中止犯罪,帮助犯不知道,对其应按照犯罪预备认定,反过来,教唆犯、帮助犯要中止犯罪,对教唆犯来讲,必须阻止实行犯实施犯罪,使实行犯打消犯罪的念头,才构成中止。

(3)中止犯如果向有关机关报告,司法机关采取了有效措施制止了犯罪,应认定为中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0日 23: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中止相关文章
  •  盗窃罪中从犯的处理原则
    这段内容讲述了明知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却仍然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他方法来掩饰或隐瞒的行为是犯罪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犯罪行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则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如果明知这些资金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却仍然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其他方法来掩饰或隐瞒,那么这些行为都是犯罪行为。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知识】盗窃罪销赃的刑罚规定盗窃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其销赃的刑罚规定也较为严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盗窃罪销赃的刑罚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 个人盗窃后,将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消费或者送礼的,应当以盗窃罪定罪处罚,同时并处罚金。2. 个人盗窃后,将赃款赃
    2023-08-28
    438人看过
  • 结合犯的罚处原则
    对于结合犯,以所结合的犯罪论处,即一罪论处,不能以数罪论处。比如绑架后杀害被绑架人的,不能数罪并罚,只能以一罪论处。就绑架杀人而言,开始实施杀人行为的是绑架杀人的开始;绑架既遂但杀人未遂的,属于结合犯的未遂。A绑架他人后,B只参与杀人行为的实施,A的行为属于绑架杀人的组合犯,B的行为只是故意杀人罪。想象竞合犯与结合犯的区别一、结合犯结合犯,是指基于刑法明文规定的具有独立构成要件且性质各异的数个犯罪(即原罪或被结合之罪)之间的客观联系,并依据刑事法律的明文规定,将其结合成为另一包含与原罪相对应的且彼此相对独立的数个构成要件的犯罪(即新罪或结合之罪),而行为人以数个性质不同且能单独成罪的危害行为触犯这一新罪名的犯罪形态。由于结合犯是刑法将特定的数罪规定为一个新罪,而原来的数罪失去独立意义的情况,故结合犯就是符合新罪的犯罪构成的行为,而不再是符合几个犯罪的构成要件的行为.因此,不能按原来的数罪认
    2023-08-09
    410人看过
  • 犯罪中止能否治安处罚,犯罪中止认定
    一、犯罪中止能否治安处罚犯罪中止不构成犯罪的,可以依据案情的具体情况,对当事人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等处理,也可以给予治安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第三十七条【非刑罚性处置措施】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二、犯罪中止认定(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
    2023-06-17
    128人看过
  • 犯罪中止多次会从处罚吗,犯罪中止特征
    一、犯罪中止多次会从处罚吗犯罪中止多次,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二、犯罪中止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
    2023-06-17
    406人看过
  • 如何处罚犯罪中止
    我们从一个案例来看犯罪中止如何判决的问题:小明打完麻将回家途中,看到路边有一头水牛正在吃草,小明四处张望发现没有人看守,于是他拿出随身携带的尼龙绳,准备把牛牵回自己家中。当他慢慢靠近牛身旁时,牛突然向他甩了一下腿,小明受到惊吓,于是扔掉绳子迅速跑回了家中。过了一会儿,牛主人老张返回准备将牛牵回家中,老张在牛身旁发现了一根尼龙绳,老张吓得赶紧向公安局报了警。问:小明会被判处刑罚吗?律师解答: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小明在实施盗窃行为中主动放弃了盗窃行为,且其行为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而对于造成损害减轻的幅度,则需要法官自行裁量。一、盗窃未遂与盗窃中止有什么区别(一)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
    2023-03-11
    335人看过
  • 主客观相统一原则与犯罪中止
    一、中止犯立法概述我国刑法第24条第1款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据此,所谓中止犯,是指在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其犯罪行为,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了危害结果发生的一种犯罪形态。我们认为,首先应当弄清犯罪中止与中止犯这两个不容混淆的概念。犯罪中止根本不是一种犯罪行为,它是行为人在犯罪预备或者着手实施犯罪过程中出于己意主动停止犯罪活动或者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一种遏制犯罪继续发展下去的行为。而中止犯可作两种解释,除了作为一种直接故意犯罪形态之外,还指的是业已构成中止犯罪的行为人。犯罪中止的概念从历史沿革上来看,是从犯罪未遂的概念中分离出来的。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同属于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早期对未完成犯罪形态的原因是出于本人还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在立法上未作细致的区分。在大陆法系国家,最早规定中止犯的立法例是1871年《德国刑法典》。该法典
    2023-04-22
    152人看过
  • 2022年从犯的处罚原则
    我国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刑法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从犯与主犯相比,无论是主观恶性还是客观危害,都要轻一些。因此,我国刑法规定的从犯的处罚原则具有科学根据。刑法第27条第2款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从犯的刑事责任是同主犯应负的刑事责任相比较而言,比主犯应受到的刑罚处罚要轻。但也不是说,所有的从犯实际受到的处罚一定比主犯轻。因为主犯可能具有从轻或者减轻甚至免除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当从犯没有这样的情节时,当然不应随主犯的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而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或者从犯可能有从重处罚情节(例如累犯),此时主犯也不会因从犯具有从重处罚情节而随从重处罚。胁从犯的处罚原则是怎么样的?(一)由于胁从犯参与共同犯罪活动是不愿意或者不完全愿意,其实施的犯罪危害行为是在被他人威胁、强迫,精神受到强制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的,其危险性要
    2023-08-16
    141人看过
  • 犯罪中止的认定条件有哪些?犯罪中止处罚是怎样的?
    一般我们所理解的犯罪中止是犯罪实施者在犯罪过程中主动放弃犯罪行为的一种状态,常见的犯罪中止包括在犯罪预备中放弃准备犯罪工具,打消犯罪念头或在犯罪实施过程中停止对受害人进行犯罪行为,且未造成严重的后果。一、犯罪中止的认定条件(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
    2023-06-11
    357人看过
  •  犯罪所得掩饰罪既遂的处罚原则
    该段内容讲述了关于一般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的认定需要考虑情节的严重程度。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其罪行的认定需要考虑情节的严重程度。具体而言,对于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买卖、介绍买卖、典当、拍卖、抵押或者用其抵债等行为之一的,依照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关于一般掩饰犯罪所得罪既遂,其罪行的认定需考虑情节的严重程度。分别是: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的情形如下:明知是盗窃、抢劫、诈骗、抢夺的机动车,实施下列行为之一的,依照规定,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
    2023-09-10
    374人看过
  • 犯罪未遂分类与处罚原则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分的标志:第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与犯罪预备相区别;第二,犯罪未完成(未得逞)而停止下来,这与犯罪既遂相区别;第三,犯罪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导致的,这与犯罪中止相区别。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都是意志以外的因素导致的犯罪未能得逞,是否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犯罪预备与犯罪未遂区分的关键点。所谓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要件中的犯罪行为,如《刑法》第236条强奸罪的着手实施行为就是对被害妇女实施暴力、威胁等手段,以达到强行奸淫的目的。可以这样认为,犯罪预备行为是为分则具体犯罪构成行为的实行和犯罪的完成创造便利条件,为其实现创造可能性;而犯罪实施行为则是要直接完成犯罪,变预备阶段实行和完成犯罪的现实可能性为直接的现实性。从时空阶
    2023-03-03
    380人看过
  • 数罪并罚原则折中原则指的是什么
    《刑法》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数罪井罚制度采用了折中原则,即以限制加重原则为主,吸收原则和并科原则为辅的折中原则是我国刑法采用的数罪并罚原则。1、并科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后,然后将各罪所处的刑罚相加在一起全部执行。主刑和附加刑简单相加,罚金之间简单相加。2、吸收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然后选择最重的刑罚作为执行的刑罚,其余的刑罚被最重的刑罚吸收。判处死刑的时候只执行死刑,死刑可以吸收一切其它的主刑。没有死刑判决但是有判处无期徒刑的时候,只执行无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吸收其它无期徒刑以下的主刑。罚金和没收财产刑并罚,只执行没收财产刑。3、限制加重原则。将数罪分别定罪量刑,以数罪中的最高刑罚为基础,数刑的合并刑期以下,依法酌情决定执行的刑罚。4、混合原则。根据不同的刑种分别采取上述不同的原则。我国的刑法以上三种原则都有,总体应当称为混合原则。一、数罪并罚的罪名有哪些1、犯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
    2023-02-28
    251人看过
  • 单位犯罪依据什么原则处罚
    刑法对单位犯罪依据以下原则处罚:1、两罚制原则,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2、单罚制原则,只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一、公司对刑事责任如何承担公司对刑事责任的承担:一般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刑罚。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危害社会的行为。双罚制,又称两罚制,是指单位犯罪中既处罚单位又处罚单位中的个人。在两罚制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被判处刑罚。这里的刑罚包括自由刑和罚金,主要是自由刑。二、公司偷税漏税,法人要承担什么责任法人是否要承担责任,需要看其是否直接参与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公司偷税漏税的行为属于单位犯罪。依据刑法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刑罚。所以如果法人是直接参与的,就会对其进行处罚。三、逃税罪小
    2023-04-02
    232人看过
  • 共同犯罪中实行过限行为的认定及处罚原则
    (一)共同实行犯实行过限的认定及处罚原则。共同实行犯又称为共同正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直接参与实施犯罪行为的犯罪分子。在共同实行犯中各个共同犯罪人之间没有行为上的分工,即没有组织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与实行行为之分的情况下,各共同犯罪人都直接实施了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如果其中有人实施了超出预谋的犯罪行为,对此超出预谋的行为,其他人不知情,则不知情的人不负刑事责任,由实行过限行为者本人对其过限行为承担刑事责任。如甲乙二人共同对丙实施报复,两人将丙打伤致昏后,乙先离开现场,甲在乙离开后因害怕丙苏醒后报案,于是放火将丙的房屋点燃。对甲放火的行为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如果共同实行犯中的某人临时起意实施了超出共谋范围的犯罪行为,其他共同犯罪人知情,但并未参与,也未制止,在这种情况下一般应认定为共同犯罪,而不能成立行为过限。(二)教唆犯罪中实行过限的认定及处罚原则。教唆犯的犯罪意图是由
    2023-06-11
    191人看过
  • 处罚原则:针对犯罪预备的制度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犯罪预备是指,犯罪分子为了犯罪而着手准备犯罪工具、为犯罪创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行为虽然没有直接侵害了相关法益,但是已经使相关法益面临将要实现的现实危险,故仍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但考虑到并未造成实害结果,处罚原则是可以比对既遂犯罪从轻、减轻甚至免于处罚。预备犯的相关处罚原则是什么犯罪预备是在一系列的故意犯罪心理的支配下发生的。为了使犯罪获得成功,达到犯罪目的,逃避惩罚,必须进行一系列的准备。刑法第22条第2款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具体应注意以下三点:1、在使用罪名时,应在罪名后加括弧标明预备形态问题,如“抢劫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形态也应如此,如抢劫罪(未遂)、抢劫罪(中止)。2、对预备犯原则上应予以从宽处罚。但是刑法对预备犯规定的处罚原则是得减主义。即审判人员可以予以从宽处罚,也可以不予从宽处罚。此外,对既遂犯是予
    2023-07-01
    222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中止构成犯罪,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 更多>

    #犯罪中止
    相关咨询
    • 犯罪中止有压力,犯罪中止的成立和处罚原则是哪些?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4-08
      首先,纠正一下,是犯罪中止,不是犯罪终止!犯罪中止是指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构成条件:(一)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四
    • 犯罪中止会有什么结果,中止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犯罪中止会有什么结果刑法第24条第一款规定犯罪中止的概念是:“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犯罪中止有两种结果:一是没有造成损害;二是造成了损害。我国刑法对这两种结果分别制定了处罚原则,即没有造成损害的,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减轻处罚。换言之,是否造成损害,不是构成中止犯的基本要件而是处罚中止犯的量刑因素。甲某、乙某在犯罪实行阶段,自动放弃犯罪,符合中
    • 犯罪中止处罚原则如何的啊,都有什么原则的啊?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6
      行为人在犯罪预备的过程中,着手实行犯罪之前而停止实施犯罪行为的,属于预备形态的中止。当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在实行犯罪过程中中止犯罪行为的,是犯罪实行形态的中止。
    • 犯罪中止的特征和处罚原则,和犯罪未遂是一样的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8-06
      以下三种情况均成立犯罪中止: ①行为人的中止行为独立防止了结果发生时,成立犯罪中止。 ②行为人的中止行为与其他人的协力行为,共同防止了结果发生时,只要能够认定行为人作出了真挚的努力,也成立犯罪中止。 ③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结果发生,而且结果没有发生,即使行为本身偶然未能导致结果发生,或者客观上完全由于他人行为防止了结果发生的,也成立犯罪中止。 根据《刑法》第24
    • 中止犯造成损害的处罚原则有哪些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对中止犯采取从宽处罚原则。对中止犯予以从宽处罚,是我国刑法关于中止犯的基本处罚原则。我们知道,对中止犯采取从宽处罚原则有利于鼓励犯罪分子停止犯罪,充分发挥犯罪中止制度之“金桥作用”。采取从宽原则是刑事政策的要求,也是符合中止犯的社会危害性大小和主观恶性程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