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这里征地拆迁补偿方案村里说了算,合法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5 19:32:40 285 人看过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和被征收人利益最密切相关的是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拆迁方案的制定,谁说了算?爱土拆迁律师今天为大家讲个明白。

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真的是村里说了算吗?

现实当中,很多地方征地拆迁根本就没有征地批文。征地公告遮遮掩掩,就连事关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往往也没有书面文件。用一张征地拆迁明白纸来代替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又抑或靠村干部口头传达。

所以,很多被征收人给我们打来电话,常常问的第一句话就是:我们这里征地拆迁,什么文件都没看到,补偿多少钱就是村干部一句话,这样做合法吗?

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您:这样做不但不合法,而且是从根本上违反国家法律和征地程序的,可能会严重损害您的合法利益。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征地拆迁相关的法律知识。

读法律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谁来拟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从以上规定我们可以看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是由市、县国土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来拟定的。“有关部门”一般是指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等,因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到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公告吗?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拟定,并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予以公告,听取被征用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由此可见,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绝不是一张征地拆迁明白纸就可以替代的,更不是村干部口头上说是多少就是多少,必须有文件,而且还应当在被征地的所在乡镇、村公告,原则上来说,当地国土资源局的网站也应当公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包含哪些内容?

根据《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以上内容必须完整、缺一不可,凡是在安置补偿方案中缺少上述要素的,都是违法公告,您可以拒绝征收。

如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满意,我们还能怎么办?

在方案征集意见阶段,被征地农民如果对方案不满意,可以联名书面提出意见,并且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10内申请听证,只要您申请了听证,国土资源局就必须组织听证。

您提出的意见以及听证情况是要一并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市、县国土资源局就开始组织实施。如果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的方案没有采纳或者没有完全采纳您的意见,您仍然不满意的,这个时候,可以申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来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也就是省级政府或国务院)来裁决。

当然,如果您既没有申请协调,也没有申请裁决,最终,征收方给你下达了《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那么这个时候,就只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来争取提高补偿了。

爱土拆迁律师团提醒您:没有进行征收土地公告或者安置补偿方案公告的,被征收人有权拒绝征收。但是实践当中,很多地方政府在没有合法的公告程序下强征土地,欺压百姓的案例也时有发生。如果您遇到政府的违法征收土地,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用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02: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我们单位搬迁16公里赔偿方案
    单位搬迁16公里,如果劳动关系继续存续的,一般没有赔偿;如果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的,有经济补偿,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一年,能获得一个月工资的补偿;如果被违法解约的,则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可获得赔偿。一、工作被辞退赔偿标准工作被辞退赔偿标准一般是以经济补偿为准,按员工在单位的工作年限而定,每工作满一年就对应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工作在六个月以上但是不满一年的,则按一年计算;而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标准。用人单位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解除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即劳动者在单位每工作满一年的,赔偿两个月的工资。如果不是违法辞退,但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则支付经济补偿即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
    2023-06-26
    290人看过
  • 村里征地拆迁款的补偿项目有哪些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一、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
    2023-06-24
    306人看过
  • 每人6万的征地补偿款,因为我嫁出去了,村里就不给,这合法吗?
    俗话说:“嫁出去的女儿就是泼出去的水”,你嫁出去了就不再是我们村的人的,以后跟我们村也没有任何关系。很多农村现在还有这样的习俗,嫁出去的女儿就不能再享受包括征地补偿在内的任何权利,这样的“村规”到底合不合法呢?每人6万的征地补偿款,因为嫁出去了就没有芦女士是新乡市开发区东杨村村民。2006年12月23日,芦女士与延津县榆林乡大杨村郭先生结婚,婚后一直在大杨村居住。但是芦女士的户口一直没有迁出去,其户籍仍保留在东杨村,并且在郭先生他们家也没有再分配承包地。2012年7月3日至2015年10月27日,芦女士的老家因为开发进行了土地征收。东杨村村委会同新乡市开发区土地部门和有关单位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村里面一共获得1200多万的土地补偿款,东杨村自2015年8月10日至2016年11月20日每人共分配土地补偿费6万多元。但东杨村村委会在多次分配土地补偿款时,都没有分配给芦女士。芦女士得知此事
    2024-01-24
    207人看过
  • 县里征地拆迁建厂合法吗
    一、县里征地拆迁建厂合法吗首先,我们需明确的是,是否具备法定权限是决定县级征地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所在。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地征收务必得到具有相应授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并且在落实公告公布、拆迁补偿等各项举措后,方可算得上是征地工作圆满结束,从而实现土地由集体所有转变为国有土地的过程。若仅有征地批文而未完成公告公布、拆迁补偿等后续工作,那么征地工作实际上仍处于未完结状态,在此期间,土地性质依然属于集体所有。若直接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相关房屋进行征收决策,便缺乏了法律依据。关于房屋拆迁的赔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房屋拆迁的补偿款项、安置补偿费用、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补偿费用、因拆迁所导致的损失补偿以及额外的奖励措施。各个地区的具体征地补偿政策往往会受到当地经济状况及其他诸多因素的影响,从而产生差异化的结果。《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
    2024-07-28
    440人看过
  • 我种了秧苗,但补偿给了村里,这是合理的
    我种的秧苗补偿给了村里。这合理吗?不合理。苗木补偿属于地上附着物和苗木所有者。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案例中了解到:李先生是山西省一个村庄的村民。他家承包了5亩地耕种。2016年,该耕地被当地县政府纳入征收范围。签订赔偿协议后,李先生没有拿到赔偿金。李先生去找县政府解释,但政府说已经把补偿款交给了村委会。李先生因此直接将县政府告上法庭。本案争议焦点主要在于青苗补偿金是属于村民个人还是集体,征收部门直接向村民个人或集体支付补偿金时,青苗补偿金是否真正归个人所有村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被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苗木补偿费”,所有集体土地征收都应当以土地上青苗的数量为准对青苗给予一定的补偿。如果不给青苗补偿,征收补偿肯定是违法的。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地上附着物、苗木的补偿,归地上附着物、苗木所有人所
    2023-05-02
    450人看过
  • 村里征地拆迁村民是自愿的吗
    一、村里征地拆迁村民是自愿的吗农村房屋拆迁普遍为自主决定,但亦存有一定的非自愿现象。首先,拆迁行为依据法律规定实施,政府为主导方,并常与农民签署协议,商议补偿及迁移方案。在此前提下,拆迁乃自主决定。有时拆迁过程可能出现非自愿状况。如部分农民因补偿标准不明、贫困等因素被迫妥协。其谈判能力服务出现问题,请稍后再试。《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的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土地征用是由国家决定的,不需要经过村民的同意。《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二、违法征地拆迁检察院受理吗检察院乃国家法律监督之权威机构,其职权涵盖
    2024-05-04
    224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款打给村委会,村委会却不给我们,这合法吗?
    随着国家建设的开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宅基地和承包地被征收,这其中对于老百姓关心的就是补偿款了。但是对于自己到底有补偿款能拿到手完全是懵的,甚至是害怕去了解清楚的,所以这个时候大家都习惯了把管理权和话语权交给村委会。因此实践中,补偿款被全额支付给了村委会便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现象……征地补偿款,村委会只发一小部分,其余部分要统一处理?张先生是一名普通村民,几十年来都靠着自己家的几亩地生存,在2012年因为要修建高速公路,张先生所在村的部分土地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其中包括张先生家的几亩承包地。按照当时的征收补偿标准,张先生的几亩地可以获得征地补偿费9万元,安置补偿费4万元,以及青苗补助费9000元。可是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张先生却很久都没有拿到任何补偿,于是张先生找到了实施征收的县政府了解情况。县政府却告知张先生,已经将所有款项发放给村委会,让其去村委会自行领取。于是张先生又找到村委会,村委会却说
    2024-01-18
    133人看过
  • 我们需要了解征地拆迁中的这些主体
    1、在征地拆迁过程中,我们需要了解这些主体。拆迁人: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2。被拆迁人:指被拆迁房屋的所有人。3。房屋承租人:指与被拆迁人有合法租赁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4。拆迁实施单位(即拆迁公司):是指依法成立,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接受拆迁委托,在批准的拆迁范围内动员拆迁的独立法人,组织签订并实施补偿安置协议。5。拆迁评估机构(评估公司):指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列入当地拆迁评估机构名录,负责对被拆迁房屋和产权交换房屋(安置房)的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6。房屋拆迁单位(拆迁公司):指具有房屋拆迁资质,在拆迁活动中负责拆迁范围内房屋的单位。7。拆迁管理部门:代表政府依法对拆迁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机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土地征收的主体是国家,国家征收土地后,本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和补偿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有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
    2023-05-31
    414人看过
  • 村里征地拆迁说子女代签的是否有效
    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叫子女代签有效。根据法律规定,征地拆迁的补偿是要给到房屋的所有权人的,也就是房主。而且协议也要跟被拆迁人(即房主)签,其他人无权处分这个拆迁利益。如果是户主的子女想签这个协议,也需要有被拆迁人的授权,而且授权的范围也只是在被拆迁人把补偿谈好之后由子女代签协议,不可能直接由子女去决定补偿协议中的数额,再签订协议,如果是在没有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代签,协议应属无效。一、购买本村房屋是否可以得到全部拆迁款购买本村的房屋如果符合补偿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得到全部拆迁款的。建议协商处理,因为补偿款按道理会直接给原房主,当事人只能跟原房主打官司索赔。房屋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均需要以登记为准,如未过户,当事人则没有获得上述权利。补偿时补偿款应归原房主所有。但是房屋转让协议是有效的,也就是对方本来同意把房子卖给当事人,实际上房子被拆迁了,卖不成,对方违约。因此要赔偿违约金。违约金应为给当事人
    2023-03-26
    398人看过
  • 农村村里私宅有拆迁补偿吗
    一、农村宅基地拆迁如何补偿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住宅单独补偿。根据草案,国务院制定了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根据国务院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以上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进行了修改。2、征地补偿增加了宅基地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根据修正案草案,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安置补助和社会保障费用、农民住宅补偿、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三、住房保障方面。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将提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能提供的按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城市规划区外,将安排宅基地重建房屋,并按新建房屋成本给予补偿。二、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拆迁如何补偿1、
    2023-02-16
    245人看过
  • 农村旧房强拆合法吗不同意村里的拆迁方案合法吗
    一、农村旧房强拆合法吗不同意村里的拆迁方案合法吗当然可以强拆;但是强拆这种事情得看具体情况,只有当房屋违反了政策,并且法院已经下了拆迁决定,才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强拆呢。如果你的房子不是违法建筑的话,强拆后你还是能够按照规定拿到应有的赔偿的。要是你不同意拆房子,那也是可以强拆的,不过强拆之前得先看看这个房子是否真的违反了政策规定,而且强拆的过程还得合法才行。如果被拆迁的人在法定时间内既没有去申请行政复议,也没去打行政官司,而且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也不肯搬家的话,那就可以由区、县房地局来做出裁决,然后再向人民法院申请,最后由人民法院来执行强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
    2024-07-22
    164人看过
  • 如果我们不接受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我们能起诉吗
    1、征地拆迁安置补偿通知书的内容一般由基本情况、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复核结果、补偿情况、房屋拆迁安置方式和告知事项四部分组成。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列入征地范围的土地和房屋、当事人的补偿登记或签约选房、补偿依据等。被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复核结果和补偿情况。比如被征收房屋的四个方面,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建筑结构、房屋的评估与补偿等。房屋产权交易方式的选择包括:被征收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搬迁补助、临时安置补助、安置房屋类型、建筑面积和价格、各种资金的结算方式等,货币补偿方式的选择包括:征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搬迁补助、货币安置补助等。通知。包括在规定日期内选择安置方式的权利、逾期不选择的法律后果等。二是征地拆迁补偿通知的性质是国土资源部门对相对人采取的行政行为,但究竟是行政法律行为还是行政事实行为一直存在争议。行政法律行为是行政主体调整行政关系,运用行政权力设定、变更、消灭或
    2023-05-31
    277人看过
  • 补偿方法看这里!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
    (一)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二)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依照法定程序,通过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之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予以价值的等价置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指的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调换。(三)结合型补偿。顾名思义,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一、房屋拆迁法律规定有哪些?1、公示制度。拆迁实施单位必须在拆迁基地内设立公示栏。2、信访接待制度。3、举报制度。各区县房地局拆迁管理部门,应在每一个拆迁基地设立举报箱。举报箱由专人定期开启,对举报反映的问题根据职责由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在举报箱上告示市、区县房地局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4、承诺书制度。承诺书必须明确
    2023-05-07
    356人看过
  • 征地补偿款不合理怎么办?这里有解决方案
    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土地征收补偿不满意的,可以向征收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直接提起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1、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2、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3、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征地补偿款挪用怎么办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由此可以看出,侵占或挪用征地补偿费实际上属于贪污、挪用公共财产,应当由司法机关处理,原则上不属于土地行政执法的范畴。行政机关侵占、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
    2023-07-02
    6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前妻再婚了,戶口还在我这里,我们这里拆迁了她还享受拆迁补偿唱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2
      在审理涉及房屋拆迁问题的离婚案件时,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种做法:一、依法分割。夫妻双方因离婚而导致夫妻关系终止时,夫妻共同财产关系也终止。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坚持平等原则和采取各半分受主义,对妇女和未成年子女利益适当予以照顾。夫妻离婚时分割拆迁安置房也应当遵循上述原则进行。二、调解处理。离婚案件中涉及到拆迁房屋处理的,只要关系到案外人的民事权利,只能进行调解。大多数情况下,促成当
    • 村里拆迁了户口空挂村里有补偿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6-16
      空挂户的一般没有分配补偿款的权利,但村里政策同意分配的除外。 “空挂户”是指户籍在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但并不在该地生产、生活,空挂的目的主要是为解决子女就学或从事经营活动的方便。 对此,一般不应认定其成员资格,但与集体经济组织签订了挂户协议或经该组织民主议定同意接收为该组织成员的,且无固定工作或生活、生产基础的,则应确认其具有该组织成员资格。
    • 市里的旧城改造建设政策村里拆迁了享有吗?村里土地征收了没有补偿合法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3
      国家的旧城改造政策既反应了城市的发展有建立了人们完善的物质生活环境,不过这就涉及到一个旧城改造补助的标准问题了,不可能所有钱都是政府出也不可能说白拿老百姓的房,所以就出台了这样的一个政策。那么下面是旧城改造补偿标准: 1、永久性建筑按照拆除一平方米补偿一平方米住宅以此进行产权转换 2、(国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平方米补偿0.7平方米新建筑 3、(村道)用于商业用途的永久性建筑按照拆1
    • 村里征地开发我们有权利说不?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22
      征地的审批主体是省政府或者国务院,村里没有资格说征收土地,征收土地会有征地补偿款,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
    • 我家村里的自建房拆迁他们拆迁我要赔偿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7
      在拆迁补偿上,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