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习惯在司法中的应用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2:35:37 175 人看过

法律是社会发展的产物,也是解决社会纠纷的主要调控力量,但法律不是唯一的调控力量,尤其是在社会的基层,调整着人们行为规范的更多的是长期存在的、约定俗成的习惯。实践证明,与习惯一致的法律很容易被人们认同并遵守,反之则会遭遇一定的阻力。因此,正视习惯的力量,并在实践中对其作出理性的回应,对于提高司法效益、维护司法权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习惯是弥补法律疏漏的客观需求。法律疏漏,也叫法律漏洞,是指在司法过程中由于法律自身的缺陷造成法律适用困难的现象。成文法的明确性和稳定性,必然导致法律的僵化和滞后,再加上法律本身不可能涵盖社会生活的所有方面,因此,产生法律缺陷是不可避免的。面对法律空缺或漏洞,法官的任务就是设法去补上漏洞。而习惯源于人们的共同意识,是人们长期养成的生活方式。因此,习惯的运用更容易获得最广泛的同意。正如梁慧星先生所指出,法官受理的案件在法律上找不到规则的时侯,首先要考虑的方法是依习惯,包括交易习惯、行业习惯及地方习惯。如果当事人间或当地有习惯规则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精神,就可以用这个习惯规则来裁判这个案件,即用习惯规则补充了法官面临的法律漏洞,以习惯补充法律的漏洞,这是最常用的方法。

其次,充分利用习惯有利于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益。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国家强制力是法律权威的源泉,也是生效裁判得以实现的保证。这种强制力需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做后盾。但国家司法资源总是有限的,处处依靠法律必然会使人力、物力增加,造成司法困难。而习惯是由当事人内心的信念及社会舆论来保证实现的,当习惯受到司法尊重时,司法裁判就会被社会内化,不需要国家强制力就能得以执行。反之则会遭遇阻力,造成国家司法资源的浪费。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习惯进入司法领域不仅可以降低司法成本提高司法效益,同时也是弥补法律自身漏洞的客观需求。因此,司法者应当重视习惯的作用并在实践中对习惯作出理性的回应。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1、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习惯的法律效力。习惯在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并能够对司法产生积极的影响,但我国法律对于习惯的效力却没有作出相应的规定,为确保习惯发挥其应有的积极作用,必须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习惯的法律效力。对于民间长期沿用、行之有效的习惯可直接吸收到法律中来,以实现习惯的规范化、法律化。但由于现实生活中习惯的数量繁多,制定法不可能将所有的法律都制定成法律,况且任何习惯一旦纳入制定法,形成文字,就或多或少地失去了其作为习惯的活力。可以用一个替代办法,那就是在立法中做出概括规定:民事活动,法律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依照习惯;没有习惯的,依照法理。

2、对习惯的使用标准做出规范。由于习惯的多样性及不稳定性使得针对同一习惯不同的人适用会有不同的标准,这与法律的稳定性和统一性相矛盾。为解决这一矛盾,可对习惯的使用标准做出相应规范,使之较好地适应于现实。

3、提高法官素质。习惯在社会生活中不仅种类繁多,而且还有先进和落后之分,司法实践适用习惯的过程也相应地包含了对习惯扬弃的一面。办案法官只有不断的提高自身素质,才能够扬善弃恶,才能使习惯在司法领域发挥其积极效应,从而进一步提高司法的认同度和亲和力。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宋会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3: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证相关文章
  • 浅析和解在民事执行中的运用
    执行和解是我国强制执行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被认为是诉讼和解在执行程序中的延续,是达到和谐司法的有效途径。执行和解能迅速地解决社会矛盾,实现双方当事人利益的最大化,节约司法资源,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是一项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如何充分发挥执行和解的应有功能,笔者结合多年的执行工作实践,对和解在民事执行中的运用作一些粗浅的探讨,权作抛砖引玉。一、执行和解的概念和内容。执行和解是指在民事执行过程中,执行当事人经自愿、平等地协商,就权利人行使权利和义务人履行义务的主体、期限、方式、内容等达成协议,一致同意中止执行程序,当事人自觉履行协议后,原执行程序即告终结的法律程序和法律制度。执行和解就是双方当事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自行处分自己的民事实体权利和民事诉讼权利,从而结束强制执行的一种民事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执行和解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2023-06-06
    142人看过
  • 浅谈石油石化企业安全生产中的习惯性违章
    满负荷生产带来了一系列安全环保压力,习惯性违章成为影响安全问题的症结。要解决这个问题,还需要从三基入手,注重细节监控,责任落实到人,加大安全投入。习惯性违章是影响当前石油石化企业安全生产的最大症结,而素质低下和责任缺失则是导致习惯性违章的两大根源。习惯性违章何谓习惯性违章?专家解释说,当一种错误的生产行为被时间慢慢积淀,继而转化为一种习惯性的思维甚至是被误以为正确的理念时,隐患就形成了。譬如,在炼油企业的易燃易爆区使用铁制工具开、关阀门,拆卸螺丝、法兰等作业便是一种习惯性违章。这样做容易产生火花,如果遇到可燃介质泄漏,就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正确的做法是,在易燃易爆场所要用防爆工具作业,并设置醒目安全标识。任何一个不加思索的习惯性违章行为,都可能引发事故。去年,国内某石化企业在对聚乙烯装置聚合釜内壁挂垢进行清理时,突然发生闪爆。事后,调查人员发现,该事故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作业者对聚合
    2023-04-24
    104人看过
  • 民法典习惯司法适用的法律效力探讨
    《民法典》第十条明确规定了习惯法为我国民法的法源。根据这一规范,我国的司法机关在处理民事纠纷、解决民事争端时,可以适用习惯法。这就为解决民事纠纷、保障民众权益提供了更多元的法律根据。《民法典》通过对“习惯”“当地习惯”“交易习惯”“风俗习惯”等的认可,对作为一般社会规范的习惯进行立法认可,使之具有国家法律意义上的习惯法的性质和效力,为民事行为和司法适用提供习惯法依据。《民法典》习惯法源化使得国家与社会相连接、现在与将来相连接、立法与司法相连接,并为司法机关的民事司法活动进行了赋权与限制,为《民法典》实施后发挥功能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无权利抗辩的适用范围与效力所谓无权利抗辩,是票据债务人主张票据持有人无权利,拒绝其权利行使的抗辩。[1]其是在票据债务负担行为已经有效成立的情况下,因票据权利移转行为而产生的抗辩。因此,无权利抗辩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抗辩:第一,原因关系无效、消灭的抗辩。在票据行
    2023-07-18
    153人看过
  • 现金流量法在价值评估中的运用浅析(二)
    机会成本计算主要的问题是缺少完备的数据。这里简单介绍一般参数的选择方法和渠道,多数发达国家中公司的b因素可从金融市场数据库中获取最新数据;可使用于公司所在国家的公债利率作为无风险的收益率;股票的历史平均净资产收益率预测市场平均的预期回报率。再次,估计债权性筹资的资金成本。可适用子公司所在国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作为税前资金成本。最后,利用税后加权平均的资本成本作为外币折现率。加权平均的资本成本=Kb*(1—T)*B/(B+S)+Ks*S/(B+S)其中:Kb—债权性筹资的税前资金成本T—子公司所得税率B一债权性筹资的市场价值s—权益性筹资的市场价值Ks一权益性筹资的机会成本四、对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换算为本国货币在确定了子公司的加权平均的资本成本后,根据子公司的经营期限,对预测的以外国子公司记账本位币为单位的净现金流量进行折现,并将其换算成本国货币。在这里需注意如果子公司所在国限制将现金流量汇回
    2023-04-24
    148人看过
  •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的法规定习惯与解析
    一、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年限的法规定习惯与解析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年限是: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年限为三十年,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和林地的使用权年限分别为三十年至五十年和三十年至七十年,届满后依法相应延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七条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二、集体建设用地申请应提交的材料1.用地申请书;2.建设项目立项备案证明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年度投资计划;3.规划部门提供的规划设计条件及附图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4.土地权属来源资料;5.地籍调查表复印件;6.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书、身份证复印件;7.图件: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勘测
    2023-08-15
    403人看过
  • 浅析特别清算中法院司法权的设置
    特别清算中法院司法权的设置特别清算是在普通清算程序发生了显著障碍或存在法定情形的前提下进行的。出于限制清算人的权力,保障债权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目的,在公司的特别清算程序中法院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必须积极主动地对公司的清算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使公司清算活动不至于偏离正确的法律轨道。启动特别清算程序的决定权这种决定权的行使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依申请决定进入特别清算程序,即当公司清算出现法定事由时法院可以依公司股东、债权人、公司清算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决定公司进入特别清算程序;另一种是法院依职权决定公司进入特别清算程序,这种方式不以有关主体提出申请为条件,可以在没有任何人提出申请的前提下,出于保障公共利益的日的,决定公司进入特别清算程序。中止以清算公司为对象的强制执行程序,一并受理以清算公司为当事人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权力法院决定公司进入特别清算程序后,为了及时清算公司的财产状况,制止清算人的
    2023-03-16
    153人看过
  • 浅析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本文从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收付实现制存在的问题出发,分析了权责发生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应用的可行性,指出了事业单位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的主要方法。关键词:事业单位;权责发生制;会计核算事业单位仅在经营性收支业务核算时采用权责发生制。已不能适应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以及提供会计信息的需要。笔者认为,事业单位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均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会计核算。一、收付实现制在事业单位会计核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收付实现制不能适应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后出现的新情况实施政府采购制度和资金集中支付制度后,各单位收到的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收付实现制已不能准确反映资金的流向变化。事业单位在采购材料物资的过程中,单位会计核算会遇到何时确认资产购入、购入资产按什么金额入账,而采购部门会计核算时会遇到何时确认支出、支出
    2023-04-24
    115人看过
  • 浅析司法鉴定改革及存在的问题
    在法学界,专家学者对于鉴定问题多从制度设置考虑,没有将注意力更多地放在如何将诉讼制度、证据制度与鉴定制度作为一个系统关联到一起;在司法鉴定领域一线的工作者也未将探究问题的注意力,投入到如何把技术性极强的司法鉴定与诉讼制度更紧密联系起来。中国司法鉴定制度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伴随着新中国的成长历程一路走来,在共和国的司法实践中铸就了不可磨灭的功绩。追溯历史源头,从司法鉴定制度的成长进程中考察并探讨其中存在的复杂成因,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前身——技术侦查部门生成于1950年,是在刑事工作的实践中自然渐进发展起来,并伴随着公检法机关各自办理案件的需要自我建立的,属于一种非制度性安排的部门分设体制。从上世纪50年代至80年代初期,这种鉴定机构分设体制,因鉴定费用的国家支付、我国法治的不发达、诉讼制度的超职权化和公民法律意识的不强,未引起人们关注其存在的问题,也没有作为一个制度问题予以考虑。直至1979
    2023-04-25
    190人看过
  • 论国际商事仲裁中商事习惯法的法律适用
    国际商会仲裁院对仲裁规则的这一修订体现了这样一种趋势:直接以不带有国家色彩而为各国所普遍接受的一些行为规范作为解决纠纷的依据。综合所有的情形,在国际商事仲裁中,对于实体问题的法律适用一般有这样两种:当事人依据意思自治原则自行选择特定法律规则作为解决争议适用的法律。在这种情况下,仲裁庭将尊重当事人的选择,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作出裁决。另一种情况是,如果当事人未就争议的实体问题所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仲裁庭可以采用两种方法选择应适用的法律:一是自行选择冲突规则,在冲突规则的指引下确定该实体问题应予适用的法律;一是不援引任何冲突规则,直接适用他认为适当的实体法规则。在上述两种情形下,都存在着适用商事习惯法的可能:仲裁庭可因当事人的选择而适用商事习惯法作出裁决,也可以在未有选择的时候直接适用商事习惯法。一、商事习惯法的性质商事习惯法(LexMercatoria)作为一个十分古老的概念,原本是指适用于
    2023-06-12
    472人看过
  • 新企业所得税法及应用浅析
    [摘要]新《企业所得税法》对我国境内内资、外资企业实行两法合并,统一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税前扣除标准和税收优惠政策,标志着我国市场经济制度正在走向成熟和规范。新税法的出台,对各地区、各类型企业将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在税前经营、投资、理财等纳税筹划上必将随之做出相应调整,以适应新税法带来的税务波动,进而实现自身经营稳定性和纳税负担的最小化。[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两法合并纳税筹划《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新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结束了我国长达20多年的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税负不等的分税制时代,标志着内资、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里程碑。无论是内资企业还是外资企业都应充分了解新税法的主要内容,科学做好所得税筹划,以达到增加企业税后利润,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一、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新企业所得税法的主要变化可以概括为四
    2023-04-24
    182人看过
  • 浅议司法会计在检察工作中的作用
    司法会计是一门综合学科,作为一名合格的司法会计,必须具备会计学、审计学、证据学、侦查学及相关法律知识,方能胜任该项工作。司法会计在查办经济案件中能够发挥积极的作用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在司法实践中,司法会计的发展,远不如法医技术、物证技术那样受人关注,不少人对司法会计在检察业务中的作用存有一定的误解与偏见,影响了司法会计工作的正常开展。一、对司法会计工作的认识误区第一、司法会计只能进行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是指涉及财务会计业务案件的调查、审理中,为了查明案情,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财物进行专门检查,或对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进行专门鉴定的法律诉讼活动。目前我国开展的司法会计活动主要有司法会计检查、司法会计鉴定、司法会计检验、司法会计文证审查四类,司法会计鉴定仅是司法会计活动的主要内容之一,而不是司法会计活动的全部。第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经济鉴证机构可以替代检察院司
    2023-06-11
    160人看过
  • 中日人民不同的生活习惯要如何对应
    权威发布日本留学:中日人民不同的生活习惯,更多日本留学相关信息请访问。为大家整理的日本留学:中日人民不同的生活习惯,供大家参考。日本留学:中日人民不同的生活习惯在日本留学生活的日子里,我看到了一些在中国很常见,在日本却难得一见的有趣的现象。虽然都是些很小的事情,但是却能从中体现出中日人民不同的生活习惯,和政府在民生上采取的不同态度和对应方法。其一:大型垃圾桶在中国的校区里,每个单元门口或每栋楼的楼下都会放置着数个大型垃圾桶,供居民扔生活垃圾。虽然现在大部分垃圾桶上都有分类的表示,譬如“生活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但实际上,很多人都是把垃圾随手一扔,很少真正按照标示来分类。更有甚者,垃圾袋也没有系好,垃圾散乱在各处,非常脏乱。而在日本的话就没有那个尺寸的垃圾桶。大家会在家里根据种类分好垃圾,每天回收的垃圾种类都不同,居民会按回收日不同,当天早上再把垃圾袋放在规定的地点,那样
    2023-12-04
    174人看过
  • 习惯意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
    所谓习惯,就是由于重复的练习而巩固下来的并变成需要的行动方式。良好的习惯有利于个人的和集体生活的安排,不良习惯则起有害的影响。在自己的子女或亲友外出时,有人时常告诉他们路上要注意,上下车要小心。路上注意什么、小心什么,这就是培养安全意识的习惯。在现实生活中,为什么有些人很少发生事故或不发生事故,甚至是能避免事故,工作十几年、几十年从没伤过皮毛,成为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而有些人却常常发生事故,甚至是成了事故大王,干什么都不利索?除个人的性格、知识和经验之外,与他们的习惯有着极为重要的关系。有着良好安全习惯的人,一般或是很少出现事故,而形不成安全习惯的人,事故几率则高得多。就是现在没发生事故,在他们身上,也存有较大的事故隐患。因此,我们必须注重培养安全的习惯,为确保少出事故或不出事故,打下良好的基础。现就习惯意识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要性笔者作一浅要论述。一、落实各种规章制度的直接体现是:工作中
    2023-04-24
    89人看过
  • 浅析征地中的问题
    法律综合知识
    当前征用土地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征地范围过宽,土地资源配置效率低下。一方面,我国《宪法》与《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对土地实行征用。但我国《宪法》和相关法律都未对公共利益作出明确的界定。即《宪法》授予了国家土地征用的权力,却未对这种权力的行使作出具体的限制,对公共利益的解释成为职能部门和主要行政领导自由裁量的权力。另一方面,《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或个人使用土地,必须使用国有土地。即凡是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的用地单位或个人需要使用土地,都必须请求政府动用征地权,从而满足其用地的需要。特别是我国自实行土地有偿制度以来,各级地方政府为增加财政收入,对征地权的行使乐此不疲,导致了征地权的滥用。目前,在各地的土地征用过程中,由于现行土地征用制度和相关土地制度的滞后和不足,广泛存在着征用不用,多征少用的现象。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城市由于盲目外延发展,城市容积率仅为0
    2022-04-11
    151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证
    词条

    保证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方向合同关系中的债权方保证合同关系中的债务方全部或部分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方式。保证人在被担保的当事人不履行合同时,承担连带赔偿的责任。... 更多>

    #保证
    相关咨询
    • 浅析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11
      (一)浅析缓刑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有: 1、缓刑适用条件的规定过于原则抽象,难以操作。 2、撤销缓刑条件的规定不够具体明确。 1、在立法上明确规定适用缓刑的条件,让法官做到严格依法适用。 2、明确规定撤销缓刑的具体条件,使其具有实际可操作性。 3、制定规范的缓刑考察监督制度,使缓刑不再形同虚设。 4、建立缓刑人格调查制度,使缓刑适用最大限度达到公正合理。 5、提高审判人员业务水平能力,强化法律素
    • 浅析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6-26
      具体看情况的。在通常情况下,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被看作是赠与合同,而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合同一经受赠人表示接受便宣告成立,合同就是有效。赠与合同为不要式合同,所谓“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没有要求必须具备特定的形式的合同。不要式合同不排斥合同采用书面、公证等形式,只是合同的形式不影响合同的成立。赠与合同既可采用口头形式,又可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在合同订立后办理公证证明。无论采用何种形式,
    • 浅析省级职业病鉴定中的方法研究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如下: 1、申请 当事人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申请需提供的材料包括:鉴定申请书,职业病诊断病历记录,诊断证明书,鉴定委员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审核 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收到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要对其提供的与鉴定有关的资料进行审核,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职业病诊断鉴定办事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资料之日起10
    • 浅析转继承中的代位继承问题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1-22
      案例简介:被继承人胡某于一九九二年在本市死亡,在丈夫童某名下有在本市的住宅一套,该房产系童某和胡某的夫妻共有产。胡某生前无遗嘱。胡某与童某生有二子一女。胡某的父亲先于其本人死亡,其母亲于一九九六年后于其本人死亡。胡某有一个姐姐、二个弟弟,其姐姐已于一九八0年死亡,其姐姐有配偶子女。现胡某的一个儿子申请继承上述房产中属于胡某的部份。 案情简析:胡某生前无遗嘱,该案按法定继承办理。胡某死亡时其法定继承
    • 当前民间借贷的特点及法律适用浅析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02
      民间借贷的特点如下: 1、民间借贷纠纷范围逐步扩大; 2、不规范,无担保,债权实现困难; 3、利息高,职业放贷现象出现;等等。 民间借贷适用的法律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