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两处宅基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1-16 05:05:08 457 人看过

一、我国有两处宅基地如何办理土地使用权

我国有两处宅基地如下办理土地使用权:

1.村民因继承形成一户多宅的,多余的住宅应当转让,对剩余地基进行确权;

2.村民一户多宅且满二年未转让其多余的住宅的,村民委员会可以向乡(镇)土地管理机构提出收回集体土地使用权的申请,经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收回,统一安排使用,进行确权。

二、宅基地征收需要哪些手续

宅基地征收需要如下手续:

1.预征告知。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不履行这一法定职责就是行政不作为。

2.现状调查及确认。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以及地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调查。

3.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

4.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

5.征地的审核、报批。市县人民政府上报的征地材料,由省级国土资源厅审核。

6.征地公告。

7.两公告后告知被征地农民的权利。

8.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

三、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具体标准是什么

宅基地拆迁合理补偿包括基地补偿费、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具体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和实际情况而定。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章 补 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n(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n(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n(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n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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