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及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4:05:21 76 人看过

行政诉讼证据的概念

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真实可靠的证据是法院判案的根据。这部分证据称为可定案证据。

可定案证据具有三方面的特征:

(1)客观性;

(2)相关性;

(3)合法性。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中用以证明案件事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和事实。

行政诉讼证据的特点

受行政诉讼性质决定,其证据制度具有如下特点:

(1)行政诉讼证据所要证明的最终事实是被诉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

(2)行政诉讼被告必须自始至终地承担证明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法定举证责任。

(3)行政诉讼被告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证人和原告收集证据,作为被告代理人的律师也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4)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有收集证据的权力,而无收集证据的义务,其主要任务是审查判断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1: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诉讼证据相关文章
  • 招标公告的概念及特点
    招标公告是指招标单位或招标人在进行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工程建设、合作经营或大宗商品交易时,公布标准和条件,提出价格和要求等项目内容,以期从中选择承包单位或承包人的一种文书。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招标有利于促进竞争,加强横向经济联系,提高经济效益。对于招标者来说,通过招标公告择善而从,可以节约成本或投资,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或交货期,确保工程或商品项目质量,促进经济效益的提高。招标公告的特点(一)公开性这是由招标的性质决定的。因为招标本身就是横向联系的经济活动,凡是招标者需要知道的内容,诸如招标时间、招标要求、注意事项,都应在招标公告中予以公开说明。(二)紧迫性因为招标单位和招标者只有在遇到难以完成的任务和解决的问题时,才需要外界协助解决。而且要在短期内尽快解决,如果拖延,势必影响工作任务的完成,这就决定了招标公告是具有紧迫性特点的。
    2023-06-07
    245人看过
  • 各种板块及概念的特点
    新股板块:最近一段上市流通的股票常常被归集为新股板块。由于我国股民大都喜新厌旧,新股在上市的时候往往价格比较坚挺,特别是在牛市期间,新股的涨幅一般会超出大势。浦东概念股:凡公司注册地在上海浦东的股票都称为“浦东概念股”。由于浦东的开放及开发在我国经济发展中占有极为重要的位置,所以“浦东概念股”受到股民的热烈追棒,其市盈率比其它股票要高出许多。大盘三线股:流通量超过一亿股,价格相对较低的股票称为三线股。如安徽马钢、一汽金杯、哈医药等。由于这类股票的股本庞大,其对上证综合指数的影响也相应较大,所以常常成为机构大户调控股市的工具,所以这些股票也被称为“指标股”。小盘股:流通量较小,一般在3000万股以下的股票称为小盘股。由于具有流通量小的特点,这类股票常常成为炒作的对象,其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垃极股:一般将经营业绩差、口碑又不佳、市场表现较差的股票称为垃圾股。在大势上涨时,这类股票往往落后于大势;
    2023-06-05
    235人看过
  • 免责条款的概念及特点
    一、免责条款的概念及特点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一方当事人写入合同或者格式合同中,作为明确或隐含的意思要约,以获得另一方当事人的承诺,使其发生法律效力。免责条款特点:(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二)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三)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二、免责条款的概念包含哪些内容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约定的用以免除或限制其未来合同责任的条款。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免责条款不仅包括完全免除当事人责任的条款,也包括限制当事人责任的条款;而狭义的免责条款仅指完全免除责任的条款。本文采*义说。因此,免责条款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责任的条款。免责条款具有如下特点:第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
    2023-05-03
    459人看过
  • 融资租赁概念及特点
    一、融资租赁,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二、融资租赁的特征有:1.租赁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2.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租赁物,对该租赁物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3.出租人保留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租赁物的管理、维修和保养。4.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租赁物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5.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租赁物有留购和退租两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一、飞机融资
    2023-03-11
    383人看过
  • 最新年份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处分:概念、特点及实例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处罚包括1、警告;2、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4、责令停产停业;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6、行政拘留;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包括:1.警告、2.记过、3.记大过、4.降级、5.撤职、6.开除酒驾与醉驾的行政处罚酒驾的行政处罚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饮酒驾驶机动车辆,当符合酒驾酒精含量标准时,将可能面临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等行政处罚。还有一种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当符合酒驾酒精含量标准时,将可能面临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行政拘留15日以下、禁止5年内重新获得驾驶证等行政处罚。醉驾的行政处罚也有两种类型,一种是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当符合醉驾酒精含量标准时,将可能面临吊销驾照、禁止5年内重新获得驾驶证等行政处罚。还有一种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当符合醉驾酒精含量标准时,将可能面临吊销驾照、禁
    2023-07-07
    230人看过
  • 私募基金的概念及其特点
    私募股权基金是从事私人股权(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即我们通常所说的PE。主要包括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或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两种。追求的不是股权收益,而是通过上市、管理层收购和并购等股权转让路径出售股权而获利。私募股权基金,通常是有限合伙,基金的管理人及基金本身,都需要在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区别1、本源区别私募基金与公募基金的最大区别是基金投资主体不同,私募基金面向特定投资者,满足特定基金投资群体的需要。由于存在特别的对基金目标有特殊期望的客户,基金发起人为填补市场空白,推出为某些定向客户定制的基金产品,也是扩大基金销售规模的一种市场策略。正是私募基金的这一特性,使私募基金这一产品合同有协议的性质,即投资者可以与基金发起人协商并共同确定基金的投资方向及目标,而不是由基金发起人单方决定。也就是说,私募基金更注重特定投资者的需求。2、法律法规上的区别一般来讲,公
    2023-07-18
    94人看过
  • 网络贷款的概念及其特点
    网络贷款在网上实现贷款,借入者和借出者均可利用这个网络平台,实现借贷的“在线交易”。网络借贷分为b2c和c2c模式。网络小额贷款是指互联网企业通过其控制的小额贷款公司,利用互联网向客户提供的小额贷款。包括个体网络贷款(即P2P网络贷款)和网络小额贷款。个体网络贷款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存货跌价准备的含义是什么存货是否需要计提跌价损失、关键取决于存货所有权是否属于本企业、存货是否处于加工或使用状态。凡是所有权不属于本公司所有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受托代销商品;凡是处于加工或使用过程中的存货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如: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存货实物形态及数量不容易确定)、在用低值易耗品(价值低且已摊入成本)等。金额限制从理论上分析,凡是存货的市场价或可变现价值低于其成本价的,都需要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并且规定必须分品种,规格、产地、品牌明细核算,但在实际核算
    2023-07-18
    243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的概念及特点
    缓刑考验期,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缓刑的考验期,是缓刑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设立考验期的目的,在于考察被判缓刑的人是否接受改造、弃旧图新,以使缓刑制度发挥积极的效用。法院在宣告缓刑的同时,应当确定适当的考验期。确定缓刑考验期长短的基本原则应当是既能鼓励缓刑犯改造的积极性,又能满足对其教育和考察的需要。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2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可见,我国刑法设置的缓刑考验期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按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分别规定不同的缓刑考验期限。也即所犯罪行的轻重程度不同,考验期限也相应不同。(2)以原判刑期为考验期限的起点。如果不以原判刑期为起点,就有可能出现考验期限短于原判刑期,考验期已满而刑期未满的情况。(3)明确规定了缓刑考验期的最高限和最低限。这就为审判机关在具
    2023-06-11
    220人看过
  • 债权股东的概念及其特点
    所谓“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对次债务人的债权已届清偿期,包括清偿期已经届满的债权和清偿期已经届至但尚未届满的债权。指债务人将其对次债务人享有的到期债权全部或部分地予以放弃,使其债权全部或部分地归于消灭。执行到期债权流程(一)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提交申请书。《执行规定》61条明确规定: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这就是说,执行被执行人的到期债权,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要向法院执行部门提交申请书。(二)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有无不能清偿债务或迟延履行债务的情节以及对第三人的债权是否到期要进行审查。(三)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债务通知书。执行到期债权,应向第三人发出代为履行债务通知书,这是法定程序。人民法院在通知第三人向申请执行人或人民法院履行债务时,必须明确第三人应履行债务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履行债务的数额及期限以及不履行的法律后果。(四)第三人对到期债权提出异议的处理。《执行规定》第61条规定:
    2023-07-15
    237人看过
  • 行政执法的概念和特点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的国家行政机关和得到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律规范,以达到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目的的行政行为。特点:主动性、广泛性、具体性、强制性。《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
    2024-04-18
    166人看过
  • 行政执法法律概念以及特征
    行政执法,是指在实现国家公共行政管理职能的过程中,法定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按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法规,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和服务社会的行政行为。一般认为,行政执法行为包括抽象的行政行为,还包括具体的行政行为。这里提到的行政执法,这主要是指具体的行政行为。水行政执法巡查制度-法律法规发文单位:重庆市水利局文号:渝水政20091号发布日期:2009-2-3执行日期:2009-2-3第一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水行政执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巡查活动。第二条水行政执法巡查的重点区域:江河沿岸、水库周边、公路沿线及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其他开发建设活动。第三条水行政执法巡查的主要对象是:(一)直接从江河、湖泊、地下取水的取水活动;(二)正在实施的涉河(包括跨河、穿河、临河、穿堤)建设活动;(三)向河道、湖泊倾倒弃土、垃圾、设置行洪障碍,从事影响河势稳定及行洪的活动;(四)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采砂、取土、淘
    2023-08-09
    465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定义及特点
    联系:是解决行政争议的方式。区别:1、处理机关不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处理机关是不同的,前者是行政机关,后者是人民法院,即司法机关。2、性质不同。处理机关的不同决定了它们行为性质上的区别:行政复议机关的复议行为属于行政行为,它是一种行政机关内部的层级监督制度,对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行政救济的手段;而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活动属于司法活动,是人民法院对行政机关的监督活动,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权对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对行政相对人来说这是一种诉讼救济的手段。前者受行政程序法即行政复议法调整,后者则受诉讼法即行政诉讼法支配。3、受案范围不同。行政复议范围大于行政诉讼范围。属于行政诉讼范围的,必然属于行政复议范围;但属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未必属于行政诉讼的范围。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限于人身权和财产权方面: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除行政行为对人身权、财产权的侵犯外,还包括对受教育权和其他权利的侵犯。4、审查标准
    2023-07-15
    188人看过
  • 行政诉讼的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及种类有哪些
    这是指以当事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代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1、行政诉讼代理人以行政诉讼当事人的名义进入诉讼程序。他不能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否则他就不是代理人而是当事人了。其他诉讼参与人,如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均非诉讼代理人。而且,此种代理人是代理进行行政诉讼,这与其他代理制度有所不同。2、代理人在代理权限以内的诉讼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理诉讼是基于代理权而产生,只要代理人的诉讼行为是在代理权限以内,就对被代理人产生法律后果。3、代理人参加行政诉讼的目的在于维护被代理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诉讼代理人只能在一个案件中代理一方当事人。代理人制度的意义是:(1)使无诉讼行为能力的当事人能参加诉讼,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为当事人提供法律上的帮助,使他们能够更有效地行使权利、提出主张;(3)有助于法院依法正确及时地审理案件,接受监督,防止与减少违法与错误,提高审判质量。诉讼代理人
    2023-06-11
    208人看过
  • 邻近关系概念及其特点
    相邻关系是指土地、土地上的自然物或建筑物的相邻所有人在使用或经营这些相邻房地产时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其特征如下:1、相邻关系的主体必须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2、相邻关系是由主体所有或使用的法劝产相邻引起的;3、在内容上,相邻关系因类型不同而有不同的内容;等等。不动产相邻关系具有以下特征第一,相邻关系发生在两个以上的不动产相邻的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之间。相邻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使法人;可以是财产所有人,如集体组织、房屋所有人,也可以是非所有人,如承包经营人、承租人。第二,相邻关系的客体一般不是不动产和动产本身,而是由行使所有权或者使用权所引起的和邻人有关的经济利益或者其他利益,如噪声影响邻人休息,对于不动产和动产本身的归属并不发生争议。有的相邻关系的客体是物,例如,相邻竹木归属关系。第三,相邻关系的发生常与不动产的自然条件有关,即两个以上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的财产应当是相邻的。如上例承包经营人乙不
    2023-07-14
    416人看过
换一批
#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行政诉讼证据是指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各种信息、材料和痕迹。在行政诉讼中,证据是用来证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合理、公正,以及证明当事人与行政行为之间的法律关系等事实的依据。 根据不同的分类标准,行政诉讼证据可以分为... 更多>

    #行政诉讼证据
    相关咨询
    • 债券投资的概念及特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28
      债券投资可以获取固定的利息收入,也可以在市场买卖中赚差价。随着利率的升降,投资者如果能适时地买进卖出,就可获取较大收益。一、债券作为投资工具其特征:安全性髙,收益高于银行存款,流动性强。 1、安全性高由于债券发行时就约定了到期后可以支付本金和利息,故其收益稳定、安全性高。特别是对于国债来说,其本金及利息的给付是由政府作担保的,几乎没有什么风险,是具有较高安全性的一种投资方式。 2、收益高于银行存款
    • 责任概念定义及特点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7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过错违背依据诚信原则所应负担的先合同义务,使合同不成立、无效或被撤消致一方遭受信赖利益的损害,或者人身权益受到损害,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构成要件包括: 1、缔约人一方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或过失两种。缔约当事人在缔约磋商过程中依据诚信原则负有协力、保护、告知、保密等义务,以使缔约过程正常进行,如果一方当事人基于欺诈或疏于注意使契约未成立、
    • 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是什么,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及其特点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12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诉讼中财产保全的概念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
    • 商业秘密的概念及特点以及构成要点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3-05
      一、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二、商业秘密的特点是: 第一,商业秘密的前提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而其他知识产权都是公开的,对专利权甚至有公开到相当程度的要求。 第二,商业秘密是一项相对的权利。商业秘密的专有性不是绝对的,不具有排他性。如果其他人以合法方式取得了同一内容的商业秘密,他们就和第一个人有着同样的地位。商业秘密的
    • 诉前财产保全的概念及特点是什么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24
      (1)诉前财产保全的概念: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2)诉前财产保全的范围及措施: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3)诉前财产保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