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9 09:24:53 358 人看过

一、电子数据取证规则

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电子数据依法应当排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六条,规定了数据电文的保存要求: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的表现原来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送、接收的时间。

如果当事人出示的数据电文不符合以上要求,就不具有可采性。

二、刑事证据有什么种类

刑事证据指刑事诉讼中的证据,是指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表现出来的能够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刑事证据的种类包括:

(一)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根据证据材料的来源的不同,可以分为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二)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根据证据的证明作用是肯定还是否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可以把证据分为有罪证据与无罪证据。

(三)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根据证据事实的表现形式,可以将证据划分为言词证据与实物证据。

(四)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根据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证据划分为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

三、刑事诉讼证据证明标准是什么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是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具体是指符合以下要求:

(一)据以定案的证据具有关联性;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具有可采性;

(三)属于犯罪构成各要件的事实均有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

(四)所有证据在总体上已足以对所要证明的案件事实得出确定无疑的结论,排除了其他一切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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