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权通知是否严重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8 10:11:08 475 人看过

拘留通知书严重吗?纪检委扣留拘留通知书,表明该人违纪违法的证据已被纪检部门或多或少掌握。事件的规模和严重程度还要等纪委进一步核实后才能了解。但一般来说,被拘留后,很多小的会有一点坏的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保管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期一次,延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羁押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17日 04:1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留置相关文章
  • 下逮捕通知书有多严重?
    一、下逮捕通知书有多严重?很严重,首先意味着,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批准逮捕,如果是流窜作案、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批捕的时候可以延长至一个月,也就是说刑事拘留一般是十多天,最长是三十七天。逮捕后的侦查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二、检察院批捕的情形有哪些?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1、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2、有危害
    2023-04-13
    301人看过
  • 留置通知和拘留的区别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留置措施是检察机关对被调查人员采取的强制措施,而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一百七十条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本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査。人民检察院经审査,认为需要补充核实的,应当退回监察机关补充调査,必要时可以自行补充侦查。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已采取留置措施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对犯罪嫌疑人先行拘留,
    2023-04-30
    67人看过
  • 合同可否约定留置权?什么是留置权
    一、合同可否约定留置权《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九条【留置权适用范围限制】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不得留置的动产,不得留置。承认了当事人可以约定部分地排除留置权。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法律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排除留置权,债务履行期届满,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留置是债权人以继续占有控制债务人的财产,迫使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担保方式。留置权是债权人依照法律的规定而直接享有的权利,具有直接支配留置物和留置物的交换价值的效力。留置是《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的一种债的担保方式,实质上是法定质权。留置权的取得条件、适用范围、担保范围和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的实现、消灭都由法律明确规定,不允许当事人约定,这是留置权与其他担保物权的区别之一。既然留置权是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留置权,也可以预先抛弃留置权。法律虽然不允许当事人任意设定留置权,但是,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2023-02-21
    194人看过
  • 法院通知取保候审是很严重么
    一、法院通知取保候审是很严重么取保候审本身不会留下案底,但是判决会留下案底的。同时,即使没有判决被拘留就有拘留证明和释放证明,同样会记入档案里。由于取保候审仅仅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此时还不能判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有犯罪事实,因此还不能对其定罪处罚,也就不会留有案底。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二、取保候审的程序是什么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2023-04-12
    173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否属于债权
    对。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关系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交偿的权利。留置权的效力主要体现为留置权人的占有权和优先受偿权。一、留置权的抵消(一)因债权消灭而消灭债权消灭,可以因债务人在宽展期内清偿全部债务而消灭,也可以因债权人于宽展期届满后,行使留置权,满足自己的债权而消灭。债权也可因其他原因(混同、抵销、免除等)而消灭。债权消灭,作为债权担保的从物权,自然随之消灭。(二)因债务人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担保替代留置担保而消灭在债权人留置期间,债务人可与债权人协商,另行提供抵押、质押、保证等担保,以替代留置担保,留置权归于消灭。另行提供担保,须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三)因留置权人弃权而消灭留置权既然是一种民事权利,债权人可以依法享有该权利,也可以放弃该项权利,留置权人弃权,表现为将该留置物交付给债务
    2023-03-12
    476人看过
  • 留置权是否有代位权
    留置权是否具有代位权性质?留置权具有代位权的性质。留置权的代位权性质是指留置权的效力以及因法律原因对留置财产的代位或替代。当然,留置权的效力也延伸到留置权的代位权。留置财产的损失赔偿在留置权范围内的。留置权的权利内容在于留置物与支配物的交换价值。留置权作为担保物权,具有控制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效力。因此,无论标的物是否改变了其原有的形态或性质,只要能够维持其交换价值,留置权都可以基于其直接控制标的物交换价值的效果而追求代位权或替代权。留置权以其代位权为债权提供担保,即对留置权的灭失或者毁损所应支付的赔偿或者给付,构成留置权的代位权或者替代权,并受留置权的影响。留置权人对留置财产的毁损、灭失享有优先受偿权、保险金或者其他受偿权。留置财产发生灭失、损坏或者被征用的,留置权人可以优先获得留置财产的保险、赔偿或者赔偿。留置权人可以根据对财产的代位权,直接向负有赔偿或给付义务的第三人行使请求权,并享有优
    2023-05-08
    355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留置
    词条

    留置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所享有的留置其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留置产生的前提,必须是在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而且一方占有他方财产,只能是依照合同合... 更多>

    #留置
    相关咨询
    • 留置措施是否严重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留置措施严重,留置措施是以前纪检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所并没有采用的惯常措施,是涉及被调查人的人身自由的一项严厉措施。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应当由监察机关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决定。
    • 大学留置通知书很严重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4
      视情况而定。如果发出留置通知,需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严重。如果没有犯罪,即使被留置,也会调查清楚,无罪释放。如果构成犯罪,可能会很严重。《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留置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次,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省级以下监察机关采取留置措施的,延长留置时间应当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监察机关发现留置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解除。
    • 严重留置是否构成犯罪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3-03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任何人未经法院判处有罪的,不能确定为有罪,而监察机关行使留置权的,只是为了方便调查,被留置人并不一定就是犯罪。
    • 刑事拘留通知严重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1-19
      很严重啊!一、如果已被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只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 二、近亲属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及早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到最真实的事情经过,安抚嫌疑人的情绪。 三、律师会见后对犯罪情节做出初步判断看有无构成犯罪或者有无自首、立功、从犯、未遂等从轻、减轻的情节并及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申请取保候审。
    • 收到拘留通知书严重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1-22
      你是家属还是,你们收到拘留通知书没有 看具体的犯罪情况,是否构成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