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捕后公安机关能变更强制措施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21:42:38 310 人看过

批捕后公安机关是可以变更强制措施的。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一、批捕后证据不足会如何处理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同时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不能在法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后者监视居住。

二、取保候审案子应该如何结案

首先,取保候审到期后,将会被解除取保候审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其次,取保候审到期后检察机关尚未起诉,并且经侦查无罪的,可以解除取保候审。这时候,当事人可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或者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答复,可要求检察院监督。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最后,取保候审后未结案,并且检察机关已经提起诉讼的,那么会变更强制措施。

三、刑事案件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流程是什么

刑事拘留检察院不批捕后的流程是:

1、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

2、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3、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是一种强制措施而非刑事处罚手段。

刑事拘留指公安机关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在紧急情况下先予关押的强制措施。适用于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被害人或在现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在身边或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等情况。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中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3日 21: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解除取保候审相关文章
  • 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法律依据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申请逮捕期间,如果刑事强制措施届满的,可以变更刑事强制措施的。一、取保候审后还会被别的地方逮捕吗?取保候审后如果犯罪分子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别的地方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取保候审是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二、检察院取保候审期限为多久取保候审是法律规定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
    2023-03-14
    165人看过
  • 批捕期间能否根据什么条件变更强制措施?
    1、捕后案件事实、证据情况发生变化,使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2、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变更强制措施后已无社会危险性。3、发现犯罪嫌疑人有不适合关押的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期的妇女而又没有社会危险性的。4、其他不适合继续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情形,需要变更逮捕措施的。在精神病治疗期间能否变更强制措施?精神病鉴定期间符合变更强制措施的条件,其强制措施就能够予以变更。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为了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依法对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采取的在一定期限内暂时限制或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法定强制方法。一般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强制措施其主要特点有:1.有权适用强制措施的主体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其他任何国家、机关、团体或个人都无权采取强制措施,否则即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侵犯,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2.
    2023-07-06
    211人看过
  • 检察院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具体解释为?
    一、检察院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具体解释为?检察院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具体解释为:因侦查部门的拘留期限不得超过37日,因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侦查机关在取保候审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二、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三、
    2023-04-13
    388人看过
  • 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何加强监督
    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如何加强监督没有明确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九十七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2023-06-14
    402人看过
  • 谈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监督的完善
    逮捕措施是一种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刑事诉讼法对逮捕条件做出了极其严格的规定。从法律对审查逮捕所做的严密规定看,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批捕结果,只有这样,才能稳、准、狠地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确保政治稳定、社会进步和经济的发展。但在侦查监督工作实践中也发现,捕后监督还存在着严重缺位,公安机关对检察机关批准逮捕后的案件任意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比较普遍。刑事诉讼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逮捕的人变更强制措施时,应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但具体操作中经常出现公安机关在将逮捕变更为其他强制措施时不通知或不及时通知检察院,甚至只是“打个招呼”或“先斩后奏”,程序上不合法、不规范问题相当突出。近几年来,我院经排查发现公安机关办理捕后变更强制措施案件16件16人,变更措施原因大都语焉不详,且大多未向检察机关通报备案,公安机关的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法律的规定和违
    2023-06-11
    401人看过
  • 对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实行听证
    “一场听证会改变了我的命运。”近日,在江苏省靖江市检察院办案质量回访结束时,靖江市靖城镇城北村的周*祥用衣角擦了擦手,一边同检察官握手,一边感谢地说。今年70岁的周*祥,对当地拆迁政策有些误解。2009年7月16日,在政府有关部门送达《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纠纷裁决书》时,周*祥当场阻挠,并将民警咬成轻微伤。当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将其刑事拘留,7月30日,对其实施逮捕。事后,周*祥对自己的冲动痛悔不已,主动向民警认错并赔偿损失。8月17日,根据泰州市检察院《关于对已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暂行规定》的规定,靖江市检察院、公安局与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村民代表对周*祥是否可以变更强制措施举行公开听证,大家一致同意对他变更强制措施。当天,公安机关对周*祥取保候审。这是2008年9月以来,泰州市检察机关对逮捕后变更强制措施实行听证的第4起案件。根据刑诉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变更逮捕措施的,
    2023-06-11
    62人看过
  • 逮捕后对方又想变更强制措施可以吗
    逮捕后能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一、取保候审要几天才能下来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根据法律规定,取保候审的办理,从办案机关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三日内审查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二、采用逮捕后的方法取保候审一次成功率大吗逮捕后取保候审成功的几率取决于实际情况是否符合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需要继续侦查的,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
    2023-03-04
    335人看过
  • 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多久会提请批捕
    一、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关多久会提请批捕?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10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对于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
    2023-04-16
    263人看过
  •  被逮捕的公安机关是否有权调整强制措施?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如果发现采取的措施不当,应当及时撤销或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变更逮捕措施时,需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在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后,如果发现采取的措施不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这些措施。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公 安 机 关 能 否 自 行 改 变 强 制 措 施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予以撤销或解除。同时,《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五条也明确规定了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不得刑讯逼供或者使用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询问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规定。因此,公安机关在办理案件中,如果发现强制措施不当或者需要
    2023-09-08
    325人看过
  • 公安机关可执行哪些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实施刑事强制措施的五种类型,其中包括逮捕,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应即依法逮捕。具体如下所述:1、拘传拘传是指司法机关对未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指定地点接受讯问的强制措施。拘传首先要经过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法院的院长批准,并填写拘传证后方可执行。执行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要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一次拘传的持续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不得以连续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2、取保候审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3、监视居住监视居住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
    2023-05-02
    184人看过
  • 网上通缉能变更强制措施吗
    一、网上通缉能变更强制措施吗对于网上通缉的嫌疑人,如果没有追捕归案的,未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不存在变更强制措施的情形。《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二、强制措施的适用原则第一、合法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的采用,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批准权限、适用对象、条件、程序和期限适用;第二、必要性原则。即各种强制措施,只有在为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而有必要时才能采取,不得随意适用强制措施,更不能将强制措施作为一种处罚予以适用;第
    2023-06-17
    224人看过
  • 强制措施能变更或者解除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办案机关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例如强制措施期限届满,要继续侦查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等。一、怎么解除监视居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届满时,决定机关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措施或者变更强制措施。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委托的律师可在监视期限届满前,向决定机关提出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的申请,认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条件,可以向决定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申请决定机关在监视居住期届满前,或者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二、刑事拘留是否一定判刑刑事拘留后,不一定判刑。刑事拘留是刑事侦查的强制措施,侦查过程中或者侦查结束。侦查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决定撤销案件。移送公诉机关审查起诉后,公诉机关认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追究刑事责任的,可
    2023-03-08
    184人看过
  • 公安机关立案后是否要采取强制措施
    公安机关立案后不会马上采取强制措施。立案是一种司法程序,是侦查活动的开始。而强制措施是指通过侦查后依法对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措施,从侦查到发现、认定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过程。一、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流程是怎么样的(一)、受理案件立案必须有一定的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事实材料为依据,即必须有一定的材料来源。1、受理刑案的材料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报案或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控告;公民扭送犯罪嫌疑人和犯罪人的自首以及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自行发现的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等。2、受案的一般程序(1)、认真对待、全面接受。(2)、对报案人员说明法律责任,防止诬告、错告(3)、询问案件有关情况。(4)、接受报案人、举报人、控告人、自首的犯罪嫌疑人等提交的犯罪证据材料并加以保全或做出其他应急性的处理。(5)、制作笔录或录音。(6)、填写《接受刑事案件登记表》。(二)、初查简单地说就是侦查机关对所接受的案件材料的初步
    2023-06-28
    183人看过
  • 变更强制措施要公示么
    解除取保候审
    一、变更强制措施要公示么侦查机关对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的,是不需要通知报案人的,如果申请人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要通知申请人。《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第一百五十八条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公安机关解除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应当进行审查,对于情况属实的,应当立即解除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的,看守所应当立即通知办案机关。二、公安不出不立案通知书可以吗不可以不出具立案通知书。如果本人是报案人,一般会通知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
    2023-04-03
    217人看过
换一批
#取保候审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解除取保候审意味着公安机关没有足够证据认定犯罪人员存在犯罪行为,或者是需要变更其他的强制性措施。 解除取保候审不代表结案,因为取保候审只有一年的期限,如果到期仍无证据对该犯罪嫌疑人移送审查起诉的话,只有解除取保审,只有收到撤销案件决定书后,... 更多>

    #解除取保候审
    相关咨询
    • 检察机关确认逮捕后强制措施可以变更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5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
    • 领导被批捕,批捕后强制变更措施的条件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7-11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这只是赋予了为检察机关“建议”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力。而《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公
    • 检察院不批捕后公安机关还需要通知被害人吗变更强制措施的程序怎样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2-13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变更强制措施的,是不需要通知或告知被害人的。符合取保候审(第六十五条)或监视居住(第七十二条)条件的,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变更强制措施的,同样不需要通知或告知被害人。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变更强制措施,从看守所施放出来的,被害人可以到更变强制措施的单位询问原因。《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 公证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的时间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1-29
      法律咨询解答 一般情况是最长在十天内决定,特殊情况可达到十四天.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应当在三十七天内决定是否逮捕.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相关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 逮捕后怎么撤案变更强制措施或者解除强制措施可以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6-28
      逮捕后如果和对方调解和解,取得受害人谅解也不可能撤案 刑事案件立案后,说明该案已经涉嫌犯罪,且属于公诉案件,应当有公安局调查取证,侦查终结应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院提起公诉,最后法院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