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正当抢注商标的撤销期限为多长
以欺骗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商标的,由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注册商标违反《商标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作出撤销注册商标的裁定。对于恶意注册,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除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外,对注册商标发生争议的,可以自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裁定申请后,应当通知当事人,并在限期内作出答复。
商标撤销申请人只能是“商标所有人或者利害关系人”,不得是任何人。同时,申请撤销商标也有期限。除恶意注册外,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其他人必须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申请撤销。这里的“五年”期非常关键,这要求我们的企业有一个长期的检索和监督机制,及时提出异议或撤回涉嫌侵犯自身权利的商标注册申请。如何从制度上防范商标抢注
对于商标注册的恶意投诉,首先要完善制度缺陷,加强事前防范,严格控制商标注册环节;二是加大处罚机制,加强对恶意商标的清理整顿;此外,实际权利人还应提高意识,不要给犯罪分子留下利用漏洞的机会
在商标授权和确认过程中,行政机关应与司法机关联系,打击商标抢注的恶意投诉;建立数据库,将一些被司法行政机关发现有恶意注册“犯罪记录”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纳入“黑名单”
国家商标局可以结合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及时防止恶意商标注册审查商标申请和无效时;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时,司法机关还可以利用电子商务平台的数据,寻找更多证据,及时做出判决;电子商务平台还可以通过数据分析及时预测和警告恶意商标及后续恶意投诉
综上所述,商标注册不公是一种恶意竞争行为,违反《商标法》有关规定,侵犯商标原使用人利益的。当事人可以采取各种手段保护自己的权利。超过公示期的,申请撤销的期限为五年。这一限制值得注意。否则,一旦超过期限,则声称商标撤销申请无效无效,这将增加保护其权利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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